證券之星消息,百利天恒(688506)05月14日在投資者關係平台上答覆投資者關心的問題。
投資者:1、爲什麼貴公司在公告和業績內均未提及知識產權許可費,而董秘的互動回答中出現知識產權許可費?2、請說明貴公司與BMS合約中知識產權的構成?3、請董秘說明對提問的投訴原因,以便學習,謝謝!
百利天恒董秘:尊敬的投資者,您好!如此前回復,截至2024年3月7日,公司已收到由BMS支付的8億美元首付款,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根據授權許可履約的實際情況在2024年第一季度確認了相關授權許可收入,符合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根據合作協議約定,公司向BMS授予BL-B01D1相關的知識產權在合同約定區域的獨家許可,BMS需要支付相應的對價包括合作首付款、未來的里程碑付款等等,上述對價作爲知識產權許可收入符合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這是針對前次提問的具體口徑的解釋和說明,公司公告的披露符合上市規則和相關法律法規,也不存在應披露未披露事項。具體合作情況可參考公司於2023年12月12日發佈的《四川百利天恒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資子公司SystImmune與百時美施貴寶就BL-B01D1的開發和商業化權益達成全球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57)。後續進展公司會持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感謝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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