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江河集团(601886)05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你好,董秘,公司应收账款120亿,是公司市值的近两倍,请问导致这种原因的问题是什么?120亿的应收账款中是否需要计提无法收回来的损失?
江河集团董秘:谢谢您的关注,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经营模式有关,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来自建筑装饰板块,按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确认应收账款,根据合同回款条款约定回收工程款。通常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按照已完工产值70%支付,完工验收后通常支付至80%,竣工决算后支付至决算额的95%-97%,剩余3%-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按照回款条款分为已到期应收账款和未到期应收账款,截止2023年底,120亿应收账款中,按照回款条款未到期的应收账款约为60.75亿元,按照回款条款已到期未回收的应收账款约为59.25亿元。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所有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