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ST三聖(002742.SZ)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經重慶證監局調查查明,重慶市碚聖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碚聖醫藥”)和SSCCONSTRUCTIONPLC(簡稱“SSC公司”)系公司實際控制人潘先文控制的公司。公司作爲碚聖醫藥共同借款人向重慶市萬盛區恒輝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借款,並對SSC公司借款進行擔保,上述事項未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因此,重慶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潘先文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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