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5月9日*ST寧科公開信息顯示,寧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鬍春海、張寶林、陳瑞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根據中國證監會寧夏監管局《關於對寧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春海、陳瑞、張寶林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督管理措施的決定》(寧證監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3號)(以下簡稱《警示函》)查明的事實及相關公告,寧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新材)是寧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公司2022年經審計財務數據顯示,中科新材長鏈二元酸產品在報告期內所產生的營業收入爲44,454.97萬元,佔公司營業收入達65.27%。2024年3月27日,公司披露《關於重要控股子公司停產的風險提示公告》,中科新材於2024年2月7日完成當前批次產品包裝入庫後進入停產狀態,截至目前仍處於臨時停產狀態,但公司前期未及時披露相關停產情況。相關公告同時顯示,如中科新材未能在3個月內恢復生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此外,就中科新材的生產情況,公司於2024年3月8日披露《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23年年度業績預虧事項的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公告》稱,2024年1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完成生產線例行檢修及降成本措施工作,優化後的崗位職工已按需到崗,並於2024年1月5日恢復生產。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26日,公司股價累計上漲130.38%。期間,公司於2024年3月21日、3月22日、3月25日提交《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暨風險提示性公告》和《股票交易風險提示公告》均稱,中科新材正在執行紓困幫扶計劃,未提及中科新材出現停產的情況。公司前期關於中科新材相關生產情況存在披露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
處罰決定如下:
鑑於前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2.3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等有關規定,對寧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鬍春海、時任總經理陳瑞、時任董事會秘書張寶林予以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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