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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单纯扩大产能!锂电“供给侧改革”来了,下一个是谁?

減少單純擴大產能!鋰電“供給側改革”來了,下一個是誰?

財聯社 ·  05/09 10:33

①工信部公開徵求對鋰電池行業規範條件及公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意見。 ②關於“減少單純擴大產能”引發產業鏈關注,事實上,早在2015年發佈初版已有相關要求; ③相較舊版,對電池產品的性能則有更詳細的指標要求,電池能量密度要求明顯提升。

財聯社5月9日訊(記者 曾楚楚 劉越)工業和信息化部8日發佈《鋰電池行業規範條件(2024年本)》(徵求意見稿)和《鋰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辦法(2024年本)》(徵求意見稿),關於“減少單純擴大產能”與高能量密度指標引發產業鏈關注。有鋰電產業鏈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鋰電池產業要重質量不過分注重數量,要限制產能擴張。

《鋰電池行業規範條件(2024年本)》(徵求意見稿)明確,鋰電池企業產業佈局和項目設立中,鋰電池企業及項目應符合國家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節能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產業規劃及佈局要求;引導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製造項目,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

事實上,《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最早於2015年發佈,此後在2018年及2021年經過兩次修訂,初版亦早已明確“嚴格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產能、技術水平低的鋰離子電池行業項目”,“企業申報時上一年度實際產量不低於同年實際產能的50%”。此外,對鋰電池以及四大主材包括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的性能亦有相關要求,如對消費型、動力型能量型、儲能型單體電池能量密度要求≥150Wh/kg、≥120Wh/kg、≥110Wh/kg。

但在最新的《鋰電池行業規範條件(2024年本)》中,對電池產品的性能則有更詳細的指標要求,對電池分類更加細緻,其中動力型鋰電池細分爲小動力型鋰電池和大動力型鋰電池,電池能量密度要求明顯提升。

其中,使用三元材料(鎳鈷錳酸鋰)的能量型單體電池能量密度≥23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65Wh/kg;使用磷酸鐵鋰等其他材料的能量型單體電池能量密度≥165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單體電池功率密度≥1500W/kg,電池組功率密度≥1200W/kg。單體電池循環壽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電池組循環壽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有電池企業分析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減少業內低端產能是有必要的,但是低端的界定需要討論,譬如現在新能源車消費市場已經從續航焦慮變成補能焦慮,確實不能單以能量密度作爲限制的標準,從HEV和PHEV需求來看,增加循環次數確實更符合市場需求。

從終端需求來看,全球電動化支撐動力電池需求強勁。中汽協數據,2023年國內新能源車銷量達到949.5萬輛,同比增長37.9%,滲透率創下35.7%的歷史新高。疊加儲能迎來大發展,帶動鋰電池行業快速增長,國內企業紛紛擴產。

但在“大刀闊斧”擴產中,此前多位行業人士公開表示,儘管鋰電池呈現階段性供需錯位,高端產能仍然不夠。中國銀河證券研報援引SMM數據顯示,2023年、2024年、2025年全球鋰電池產能有望達到3100GWh、4300GWh、5700GWh,約是需求倍數的3.1倍、3.2倍、3.3倍。

事實上,關於控制產能盲目擴張此前已有相關通知。2022年11月18日,工信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鋰離子電池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穩定發展工作的通知指出,部分環節產能盲目擴張,低質低價競爭時有發生,要求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及時了解本地鋰電製造及原材料產業發展情況,因時因需適度擴大生產規模,優化產業區域佈局,避免低水平同質化發展和惡性競爭,建立創新引領、技術優先、公平競爭、有序擴張的發展格局。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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