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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交易所公告阳光100中国称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执行董事范小冲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被视为于禁卖期内在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乐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约610万股股份约占公告发布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24%乃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

根據香港交易所公告陽光100中國稱公司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易小迪、執行董事範小衝及非執行董事範曉華被視爲于禁賣期內在公開市場以強制出售方式出售樂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約610萬股股份約佔公告發布日公司已發行股本的0.24%乃因融資按金出現違約。

智通財經 ·  05/07 17:45
根據香港交易所公告陽光100中國稱公司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易小迪、執行董事範小衝及非執行董事範曉華被視爲于禁賣期內在公開市場以強制出售方式出售樂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約610萬股股份約佔公告發布日公司已發行股本的0.24%乃因融資按金出現違約。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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