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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电测董秘回复: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至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间

中航電測董秘回覆:根據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披露重組方案至發出召開股東大會通知期間

證券之星 ·  05/07 16:32

證券之星消息,中航電測(300114)05月07日在投資者關係平台上答覆投資者關心的問題。

投資者:董秘您好:公司資產重組進度不是每月都要公佈進展的麼?重組現在在那個階段?是否還在順利進行中?

中航電測董秘:您好,非常感謝您對公司的關注。根據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披露重組方案至發出召開股東大會通知期間,每30日公告一次本次重組的進展情況,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發出後則不再披露。截至目前,本次重組的各項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中,公司將根據本次重組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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