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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廣聯達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違規行爲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

證券之星 ·  05/01 01:00

證券之星消息,4月30日廣聯達公開信息顯示,廣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劉建華、李樹劍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3年8月18日,廣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廣聯達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影響募投項目正常實施的情況下,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後12個月內,使用不超過人民幣0.6億元(含)額度的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上述決議於2023年8月21日公告。經查,2023年9月28日,公司閒置募集資金開展現金管理的餘額爲1.07億元,超出公司董事會審議額度0.47億元。對於超額部分,公司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4年3月22日召開董事會進行補充審議,並於2024年3月25日對外披露。

處罰決定如下: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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