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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罚款275万元+交易所公开谴责 鼎信通讯信披违规案“板子”落下

合計罰款275萬元+交易所公開譴責 鼎信通訊信披違規案“板子”落下

財聯社 ·  04/29 22:50

①監管認爲,鼎信通訊實控人離婚隱瞞7年,業務中標資格熔斷延遲1個月才披露,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②青島證監局擬對公司和一衆高管處以警告和共計275萬元罰款;上交所決定對鼎信通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王建華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

財聯社4月29日訊(記者 肖良華)鼎信通訊(603421.SH)涉嫌信息披露違規事件有了最新進展,29日晚,公司公告,因實控人隱瞞離婚長達7年和業務中標資格熔斷信息披露違規,上海證券交易交所對公司及衆高管予以公開譴責;同時,證監會青島監管局決定對公司和衆高管予以合計275萬元罰款。

事情源自一則遲來的公告,3月29日晚間,鼎信通訊公告,公司於2月27日收到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的通知:由於公司存在涉嫌違規的情形,根據相關規定,決定自2024年2月18日起對公司全部採購品類啓動招標採購“熔斷機制”,並對公司涉嫌違規事項啓動調查。

就在8天前,公司還曾公告,實控人王建華因與配偶產生離婚糾紛,所持14079050股公司股票被司法凍結。

對此,財聯社記者第一時間予以關注並刊發系列追蹤報道,質疑鼎信通訊在得知核心客戶國家電網暫停其中標資格一個多月後才選擇披露相關信息,公司對實控人離婚協議財產分配訴訟的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充分等問題。詳見被國網熔斷拖延公告,實控人離婚披露不詳,這家公司在“頂風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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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最新公告顯示,青島證監局在《告知書》中認定,鼎信通訊未及時披露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處分情況,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

其中,公司董事長王建華、總經理曾繁憶、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葛軍是鼎信通訊未及時披露違法行爲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副總經理袁志雙具體負責協調國家電網處理熔斷機制相關工作,參與決策暫不披露熔斷事件,是鼎信通訊未及時披露違法行爲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青島證監局對鼎信通訊給予警告,並處罰款70萬元;對王建華、曾繁憶、葛軍、袁志雙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罰款100萬元、50 萬元、30萬元、25萬元。

同時,鼎信通訊公告稱,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決定書》,對於被國家電網實施“熔斷機制”,公司未及時披露該重大風險事項及相關影響,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知情權,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鼎信通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王建華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

今日晚間,公司還發布了2024年一季度報告,一季度公司營收同比基本持平,不過虧損幅度同比有所擴大,從去年同期的虧損5800萬元,增加到虧損超1.05億元。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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