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江苏新能董秘回复: 国家发改委2024年2月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江蘇新能董秘回覆: 國家發改委2024年2月公佈《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

證券之星 ·  04/25 17:40

證券之星消息,江蘇新能(603693)04月25日在投資者關係平台上答覆投資者關心的問題。

投資者:請問:4月1日起電網不再全額收購新能源電量對公司影響如何,公司可否有預案?公司有制氫儲能項目嗎?

江蘇新能董秘:尊敬的投資者,您好!國家發改委2024年2月公佈《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明確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範圍,該辦法出臺是爲了促進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規範電力市場相關成員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行爲。公司將持續關注並研究有關行業政策變化。此外,截至目前,公司沒有新能源制氫項目。感謝您的關注。

以上內容由證券之星根據公開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網信算備310104345710301240019號),與本站立場無關,如數據存在問題請聯繫我們。本文爲數據整理,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請謹慎決策。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搶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