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4月24日,深圳赫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披露關於外貿信託訴訟收到終審判決的公告。
觀點新媒體獲悉,近日,深圳赫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3)京民終277號,駁回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外貿信託)提起的訴訟,其中包括要求赫美集團支付債權轉讓款645,918,469.41元等。二審判決認爲,外貿信託的上訴請求無事實依據,一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
赫美集團表示,本次判決公司不涉及清償賠付。前期未計提預計負債,亦不涉及對已計提預計負債衝回。截至目前,本次判決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