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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两类子公司迎监管新规 出现11项规则变化 合规管控显著加强

券商兩類子公司迎監管新規 出現11項規則變化 合規管控顯著加強

證券時報 ·  03/27 09:29

近日,證券時報記者從業內獲悉,爲進一步規範券商投資業務、推動券商兩類子公司合規展業,防範金融風險,中國證券業協會擬對《證券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管理規範》和《證券公司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管理規範》進行修訂(以下簡稱“新規”),並於近日徵求行業意見。

對比現行管理規範,新規有11項變化,其中業務規則方面調整最多。主要亮點包括,增加兩類子公司現金管理投資標的種類、優化另類投資子公司的業務範圍、增加子公司對非標準化金融資產淨值調查和投後管理的相關要求等。

業務規則調整較多

據悉,修訂內容主要涉及兩方面內容:一是梳理相關規定,保證相關要求的貫徹落實;二是結合股權投資業務特徵,優化相關業務制度,完善相關內控要求。此外,爲了正確理解與適用兩部規範的規定,中證協還同時制定了有關規定的適用意見。

證券時報記者梳理發現,相對現行的兩部規範文件,新規大框架上沒有進行調整,可以從子公司設立、業務規則、內部控制、自律管理四方面來理解。

首先,在公司設立方面,主要包括兩點:

一是在法規無障礙、風險可控制、業務有需求、有助於服務實體經濟的前提下,證券公司可以設立兩家或兩家以上的私募基金子公司,並應當符合一定要求。

二是私募子公司與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國家重點扶持產業龍頭企業、知名外資機構合作等特殊情形下,可以下設運營實體性質的基金管理機構,即二級管理子公司。不過不得再下設其他機構,且各二級管理子公司的業務範圍應當清晰明確,不得存在同業競爭或不正當競爭,防範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同時,私募子公司的分公司不允許登記成爲私募基金管理人。

其次,業務規則方面,主要有五項重點變化:

一是增加子公司對非標準化金融資產淨值調查和投後管理的相關要求。新規提到,另類子公司應當充分運用必要的手段和方法對投資標的開展盡職調查,充分評估投資標的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資信等級等,並根據投資目的、投資決策等通過增加擔保物、外部增信等措施進行保障。除撰寫盡職調查報告,並妥善存檔外,也應當設置專崗負責投後管理工作,動態監測風險等。

二是適度增加兩類子公司現金管理投資標的種類。相較此前,兩類子公司可以投資於依法公開發行的利率債(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地方政府債)、國債逆回購、協議存款、大額存單(剩餘期限1年以內)、短期融資券、開放式現金管理類銀行理財產品、開放式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風險較低、流動性較強的證券。

三是擴充另類子公司投資品種。另類子公司可以投資衍生品、大宗商品、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也可以開展上市公司定向增發業務。此外,另類子公司投資的非上市公司股權上市的,以及按照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開展跟投業務的,可以行使因前述業務而衍生的相關優先配售權。不過這些業務開展,都需同時遵守防範母子公司同業競爭,避免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等相關規定。

四是新增多項兩類子公司不能存在的行爲。如另類子公司不得從事或參與委貸業務、股票質押業務、固定收益類信託夾層投資等通道類業務。再如私募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民間借貸、擔保、保理、典當、融資租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衆籌、場外配資等任何與私募基金管理相沖突或者無關的業務,與股權投資相關的財務顧問業務除外等。

五是強化違規關聯交易的約束。如另類子公司不得通過直接投資、投資其他資產管理產品或者與他人進行交叉融資安排等方式,違規爲證券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關聯方提供融資或者擔保。

完善相關內控要求

相較而言,新規關於內部控制和自律管理方面的修訂變化沒有上述兩個方面多,但明顯加強了合規管控要求。

其中,內部控制方面主要有三點調整:

一是新增合規管理要求,證券公司應當確保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覆蓋兩類子公司全體工作人員和各個環節。此外,應對兩類子公司經營管理行爲的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檢查,並每年對兩類子公司合規管理的有效性進行評估。

二是完善兩類子公司人員管理相關要求。證券公司及兩類子公司應當建立健全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及其配偶、利害關係人的投資行爲管理制度和廉潔從業規範,制定有效的事前防範體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後追責機制,防止前述人員違規從事投資,切實防範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等不當行爲,確保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三是進一步督促子公司規範建立長期激勵約束機制。新規的適用意見還提到,私募子公司不得實施股權激勵,二級管理子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應當滿足一定要求。

在自律管理方面,新規中新增要求兩類子公司發生或即將發生,可能對公司經營管理產生重大影響的情形或事件,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按照中證協的要求報送投資業務臨時報告。且應對報送的報表及報告信息負責,如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報送、更新或者報送信息存在虛假內容的,中證協將視情節輕重,根據相關規定採取自律管理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券商對兩類子公司

投入或增加

現行有效的證券公司另類子公司和私募子公司的管理規範均爲2016年12月發佈。據悉,新規原則上,一是整合現有規則口徑、小幅完善。二是放管結合,提升規則適應性。中證協表示,(兩類子公司原管理規範)發佈實施以來,行業發展和市場形勢發生了一定變化,有必要適應實踐需要,回應市場合理訴求,對個別規定進行適度優化,更好發揮投資業務功能,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發展。

中銀證券非銀分析師張天愉在近期研報中提到,當前證券公司通過私募基金子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進行直投、跟投業務服務於實體企業股權融資需求,預計隨着證券公司服務實體經濟職能的進一步強化,證券公司對私募子公司、另類子公司投入將增加,同時成立資管子公司、公募基金子公司以服務於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也將成爲證券公司發展的重要趨勢。

目前,券商另類投資子公司共84家,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79家,更多券商也在摩拳擦掌申請相關業務牌照。

就另類投資子公司方面,據公開信息梳理,2022年以來,共有甬興證券、中郵證券、國新證券及世紀證券四家證券公司獲批設立另類投資子公司。與此同時,多家外資或合資券商亦積極發力,高盛高華證券、摩根士丹利證券、東亞前海證券等均已相繼獲批開展另類投資業務。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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