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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大股东167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与公司已无关联

寶塔實業:大股東167家企業合併破產重整,與公司已無關聯

銀柿財經 ·  03/18 10:58

寶塔實業(000595.SZ)18日發佈《關於公司第一大股東寶塔石化破產重整進展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東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塔石化”)收到銀川中院作出的(2023)寧01破17-1號《民事裁定書》和《決定書》,裁定對寶塔石化等167家(不含寶塔實業)公司適用關聯企業實質合併重整方式進行審理,並指定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擔任寶塔石化等167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案的管理人。

寶塔石化成立於1997年,是一家以石油化工爲主的民營石化企業,旗下有七大產業板塊以及一家上市公司寶塔實業,曾位列中國企業500強第385位,董事長孫珩超曾被稱爲“寧夏首富”。但2013年以來,寶塔集團開始出現大規模虧損,時任董事長孫珩超在明知該集團不符合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的資格的情況下,爲解決寶塔集團資金短缺問題,籌建了財務公司。2016年4月,寶塔財務公司成立,孫珩超指使其通過審核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方式進行融資。2016年4月至2018年10月31日,寶塔財務公司共計審核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票據49522張,票面金額284.60億元,至案發未兌付銀行承兌匯票27064張,未兌付金額171.29億元。2018年,寶塔財務公司承兌的大量匯票出現到期無法兌現現象,寶塔石化債務危機爆發。2018年12月,孫珩超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銀川市公安局逮捕,“寶塔系”的票據詐騙案浮出水面。

由於名下已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寶塔石化、寶塔實等公司先後進入破產重整。2023年12月20日,管理人以寶塔石化等167家公司系關聯企業、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勞動人事混同、經營管理混同且區分各關聯企業成員財產的成本過高、能夠最大程度保障全體債權人公平清償爲由,向銀川中院申請採用實質合併重整方式進行審理。銀川中院裁定:對寶塔石化等167家公司適用關聯企業實質合併重整方式進行審理,並指定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擔任寶塔石化等 167 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案的管理人。

不過,雖然寶塔石化仍爲寶塔實業的第一大股東,但由於寶塔石化已於2023年11月14日簽署了繼續放棄表決權的承諾函,目前寶塔實業的控股股東是寧夏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目前寶塔實業與寶塔石化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獨立,初步現實了風險分割。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大股東的破產重整不會對上市公司正常經營活動造成影響。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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