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昇集團控股(08370)發佈公告,鑑於借款人未有履行償還貸款的責任,故銀行其後向...
智通財經APP訊,智昇集團控股(08370)發佈公告,鑑於借款人未有履行償還貸款的責任,故銀行其後向廣東省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要求頒令(其中包括)確認銀行有權強制執行質押並透過拍賣出售該等物業(出售權利),以償還借款人結欠銀行的負債。
聆訊已於2023年8月22日進行,而法院已於2024年1月16日作出民事判決,據此銀行的出售權利已獲確認。董事會現正就判決尋求意見,並考慮向法院作出上訴。誠如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年報所披露,於該財政年度集團已作計提資產(即該等物業)減值損失約人民幣4980萬元。此外,集團一直物色其他合適地點,於銀行強制執行出售權利時將現時位於該等物業的集團生產基地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