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簡介:
公司成立於2007 年,初期主要定位於3G 移動通信市場的傳輸線纜。2008年12 月國家工信部發放3G 網絡牌照。2009 年公司被評爲“高新技術企業”,同年中標三大運營商並開始持續供貨。2012 年公司成功在港交所主板掛牌上市。
錢利榮先生現爲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兼集團行政總裁以及本公司主要股東,負責集團業務的整體策略發展及集團的整體管理,從事通信線纜行業超30 年,具有深刻的行業認識。
二、公司財務:
1、業績數據
公司2023 年H1 營收12.51 億元人民幣,同比+0.47%;淨利潤3449 萬元人民幣,同比-30.57%。
2、主要指標與簡析
2023 年H1 毛利率同比2022 年H1 略降1.7 個百分點,約爲12.6%,毛利下滑歸因於市場競爭。
2023 年H1 三大運營商佔公司營收額的90%以上,公司依舊保持着和三大運營商的密切合作關係,同時和中國鐵塔維持了良好的業務關係。
2023 年H1 公司的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爲41.92 億人民幣,由於客戶主要是三大運營商,因此基本上不會變成壞賬,只是賬期拖長進而會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經營現金流。
三、產品與行業:
1、產品
公司四大產品包括射頻同軸電纜、光纜產品、阻燃軟件電纜以及新型電子組件等。主要應用於電信工程中的通信寬帶網絡和移動互聯網的接入傳輸系統。
射頻同軸電纜系列
射頻同軸電纜是公司的主要產品,銷量在全國處於領先位置。主要用作傳輸及接收無線電射頻(RF)信號的電纜,是基站上傳輸移動通信信號的必要組件。
光纜產品系列
通信光纜廣泛地用於電信、電力、廣播等各部門的信號傳輸上,包括基站與基站之間、基站與建築物之間的長距離連接。
阻燃軟電纜系列
阻燃軟電纜廣泛用作電力系統或移動電纜傳輸與配送系統的內部連接電纜,尤其適用於需不間斷電力供應的系統,如通信交換中心、升降機機房及自動防火系統等。
新型電子組件
應用於電信設備上的輔助器件,如連接器、功分器及耦合器等,也包括傳感器子公司的傳感器等產品。
公司憑藉自身的綜合實力和服務優勢,與三大運營商保持超10 年的深度合作,射頻電纜產品近十年國內銷量排名第一。
公司在產品方面的研發實力強勁,研發團隊超過200 人。目前共擁有1個國家級研發中心和3 個省級研發中心,先後主持制訂了75%以上的通信天饋系統國家及行業標準。公司目前有207 項專利,其中發明專利70 項,適應新型專利137 項。公司也正在全面推進6G 技術研發。
2、行業
(1)電信行業保持穩定增長
根據最新數據,2022 年全國電信業務實現收入1.58 萬億元,同比增長8.0%。2022 全年三大運營商和中國鐵塔共實現電信固定資產投資4193 億元,保持穩定增長。
(2)5G 時代的通信基站機遇
通信基站是移動通信網絡中最關鍵的基礎設施。根據工信部發布的《2023年上半年通信業經濟運行情況》顯示,截至2023 年6 月底,5G 基站總數達到293.7 萬個,佔移動基站總數的26%,上半年新增62 萬站,預計全年完成5G建設達90 萬站,遠超年初工信部規劃的60 萬站。5G 用戶規模加速擴大,5G移動電話用戶達6.76 億戶,比2022 年底淨增1.15 億戶,佔比移動電話用戶的39.5%,較2022 年底提高6.2 個百份點。
通信基站的持續增長也爲下游產業快速發展帶來機會,5G、千兆光網等新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新進展,各項應用普及全面加速,爲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提供有力支撐。預計2022 至2025 年間,5G基站總建設規模將達到600 萬個。
(3)射頻同軸電纜的需求旺盛
5G 信號傳輸需要已經兼容3G/4G 的需要,單臺產品使用射頻同軸電纜比原產品使用量增加;同時5G 時代的全球電子產品顯現出輕薄化、平板化、高傳輸方向發展,對射頻同軸電纜等電子元器件的性能、體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高屏蔽、低損耗射頻同軸電纜的需求大大增加。
此外,射頻同軸電纜的下游應用範圍也不斷延伸,未來在車聯網、無人駕駛、智能家居、智慧城市、智慧醫療、工業互聯網、無人機、VR/AR、智慧農業、應急安全等新興領域也有較好的應用前景。
四、私有化:
公司在2023 年6 月29 日發佈私有化公告。
1、私有化方案
單一大股東兼主席錢利榮建議以計劃安排方式將公司私有化,每股現金價0.5 港幣,較停牌前收報溢價31.58%;或每持1 股獲1 股Pure Success(控股公司)股份。
2、私有化方案或許已損害了中小股東合法權益(1)私有化估值較低
公司作爲射頻同軸電纜和光纜產品等行業的較爲領先企業,無論是市場 佔有率、研發實力以及客戶實力等均佔據優勢。
以每股現金價0.5 港幣私有化計算,公司PB 約0.232,估值較低。
(2)巨額可分紅的儲備金
公司2022 年報顯示可供分派予股東的儲備金額約人民幣15.52 億元。如完全分紅,則每股分紅約0.866 元人民幣。
五、私有化價格較低,應先分紅後私有化以保障中小股東合法權益:
有鑑上述於此,公司無論是以每股現金價0.5 港幣私有化的較低估值還是可供股東分配儲備金額卻不分等方面損害了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若公司先將可供分派予股東的儲備金額的一半給股東分紅0.433 元/股後,再以每股現金價0.5 港幣進行私有化程序,則可以保障到廣大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