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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审批收紧 更多中企面临反向分手费“紧箍咒”

境外投資審批收緊 更多中企面臨反向分手費“緊箍咒”

腾讯证券 ·  2017/09/04 15:18

騰訊財經 作者 江曉川

投資海外的中國公司將在跨境併購上越發謹慎。併購交易專家說,在中國政府收緊企業海外投資的背景下,海外賣家開始擔憂政策風險,並明確將反向分手費與中國政府潛在的禁止令掛鉤。

最新案例來自港交所上市公司“聯想控股”(3396.HK),該公司9月1日公告將以14.8億歐元的基礎價格,收購盧森堡國際銀行約九成股份。併購交易專家張偉華注意到交易條款的變化:與之前僅籠統將相關政府審批作爲先決條件的慣例不同,公告中特別提及了有關中國政府的政策風險。

張偉華供職聯合能源集團,系該集團副總經理兼總法律顧問。

由於中國政府收緊了海外併購投資的監管,張偉華預計“這種寫法將在一段時間內成爲市場慣例”。聯想控股在公告中提及,交割前,若有中國或香港政府頒佈限制或阻止交易完成的相關法令,聯想控股和盧森堡國際銀行均可終止交易,聯想控股將向後者支付約4450萬歐元反向分手費。

併購交易中,若交易雙方約定的某些事件使得買方無法完成交易時,由買方向賣方支付反向分手費以補償賣方損失。張偉華說,此前涉及政府審批的條款通常作爲交易的先決條件出現,但“很少明確中國政府的禁止命令”。

資深跨境交易律師稱,中國境外投資審批收緊,已成爲反向分手費的主要觸發條件。金杜律師事務所國際合夥人熊進表示,限制性政策的出臺實施“使境外賣方對中國買方完成交易的確定性產生了很大擔憂”。

特別在收購資金需要從中國出境的交易中,賣方多數要求將“無法獲得中國政府審批”作爲反向分手費的觸發條件。在賣方越發強勢的背景下,反向分手費用呈增長趨勢。熊進在一篇觀察文章中說,爲順利完成交易,有越來越多中國投資者嘗試在境外融資,以規避中國政府的境外投資審批。

8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聯合制定的《關於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的指導意見》,明確限制中國公司在海外投資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和體育俱樂部,同時也限制中國企業“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

私募股權投資公司黑石集團董事總經理、大中華區主席張利平在2016年底預計,2017年中國跨境併購交易額或減至2016年的一半,“由於外匯管制,中國海外兼併交易將處於停頓或被無限期延遲,引起大量違約”。

彼時,中國政府尚未出臺明確限制海外投資的文件,僅以有關對外投資的四個政府部門聯合接受新華社採訪的形式表態,稱政府將“規範市場秩序,按有關規定對一些企業對外投資項目進行覈實”。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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