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企业选择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条已成为历史。企业境外上市可直接递交招股书,而大路条将被“备案通知书”代替。
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发布关于Fenghua Qiushi Group Holdings Limited(风华秋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3〕1315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外上市备案情况表,风华秋实的申报类型为间接境外上市,备案申报主体为上海风华秋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备案接收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同人融资为其独家保荐人,通商为其境内律师。
备案通知书具体如下:
Fenghua Qiushi Group Holdings Limited(风华秋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首次发行上市的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15,000,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
2023年9月14日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企业需在聆讯审批日期至少4个营业日之前需提交“备案通知书”,意味风华秋实已取得进行香港上市聆讯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进行上市聆讯。
$风华秋实(临时代码) (810160.HK)$,于2023年4月20日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其上市主要中介团队包括:同人融资为其独家保荐人、整体协调人;安永为其审计师;通商为其公司中国律师;范纪罗江、方氏为其公司香港律师;竞天公诚、李智聪分别为其券商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律师;灼识咨询为其行业顾问。
风华秋实,成立于2010年,作为一家在中国经营超过10年的音乐娱乐服务提供商,主要专注于自主经营的授出音乐版权及音乐录制业务,以及演唱会主办及制作、艺人管理等。根据灼识咨询报告,按2022年授出音乐版权许可及录制产生的收入计,风华秋实在音乐唱片公司中排名第14位,市场份额约为0.6%;在总部位于中国的音乐唱片公司中,风华秋实排名第3位,市场份额约为1.5%。截至2023年4月9日,公司音乐库拥有907件音乐作品,涵盖包括摇滚、流行、流行摇滚、民谣等。截至同日,风华秋实公司分别管理16名音乐艺人、10名练习生艺人,包括黑豹乐队、鹿晗先生、郝云先生、葫芦团、刘昰先生、许明明女士、王若蕾女士、李思宇女士、超级叔叔、董又霖先生、魏辰女士、张可柚女士、王晶晶女士、阿合地帕尔‧艾力卡木女士等。招股书显示,风华秋实的业务很大程度上依赖核心艺人鹿晗先生,在2020财年、2021财年和2022财年,鹿晗先生直接应占收入金额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约21.2%、9.3%和16.2%。
「鹿晗概念股」风华秋实,六度递交招股书,拟香港IPO上市
风华秋实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3/105322/documents/sehk23042000009_c.pdf
根據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備案新規,企業選擇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條已成爲歷史。企業境外上市可直接遞交招股書,而大路條將被“備案通知書”代替。
9月14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發布關於Fenghua Qiushi Group Holdings Limited(風華秋實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通知書(國合函〔2023〕1315號)。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境外上市備案情況表,風華秋實的申報類型爲間接境外上市,備案申報主體爲上海風華秋實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備案接收日期爲2023年5月12日。同人融資爲其獨家保薦人,通商爲其境內律師。
備案通知書具體如下:
Fenghua Qiushi Group Holdings Limited(風華秋實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首次發行上市的備案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等規定,我會對備案事項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擬發行不超過115,000,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結束前,你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根據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發行上市後15個工作日內,應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發行上市情況。你公司在境外發行上市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境內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則。
四、你公司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未完成境外發行上市,擬繼續推進的,應當更新備案材料。
本備案通知書僅對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備案信息予以確認,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該企業證券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也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企業備案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認定。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
2023年9月14日
根據港交所上市規則,企業需在聆訊審批日期至少4個營業日之前需提交“備案通知書”,意味風華秋實已取得進行香港上市聆訊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進行上市聆訊。
$风华秋实(臨時代碼) (810160.HK)$,於2023年4月20日在港交所遞交招股書。其上市主要中介團隊包括:同人融資爲其獨家保薦人、整體協調人;安永爲其審計師;通商爲其公司中國律師;範紀羅江、方氏爲其公司香港律師;競天公誠、李智聰分別爲其券商中國律師、券商香港律師;灼識諮詢爲其行業顧問。
風華秋實,成立於2010年,作爲一家在中國經營超過10年的音樂娛樂服務提供商,主要專注於自主經營的授出音樂版權及音樂錄製業務,以及演唱會主辦及製作、藝人管理等。根據灼識諮詢報告,按2022年授出音樂版權許可及錄製產生的收入計,風華秋實在音樂唱片公司中排名第14位,市場份額約爲0.6%;在總部位於中國的音樂唱片公司中,風華秋實排名第3位,市場份額約爲1.5%。截至2023年4月9日,公司音樂庫擁有907件音樂作品,涵蓋包括搖滾、流行、流行搖滾、民謠等。截至同日,風華秋實公司分別管理16名音樂藝人、10名練習生藝人,包括黑豹樂隊、鹿晗先生、郝雲先生、葫蘆團、劉昰先生、許明明女士、王若蕾女士、李思宇女士、超級叔叔、董又霖先生、魏辰女士、張可柚女士、王晶晶女士、阿合地帕爾‧艾力卡木女士等。招股書顯示,風華秋實的業務很大程度上依賴核心藝人鹿晗先生,在2020財年、2021財年和2022財年,鹿晗先生直接應占收入金額分別佔公司總收入約21.2%、9.3%和16.2%。
「鹿晗概念股」風華秋實,六度遞交招股書,擬香港IPO上市
風華秋實招股書鏈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3/105322/documents/sehk23042000009_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