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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港股份(02880):码头物流公司向法院提起上诉 请求撤销宁波海事法院一审判决

遼港股份(02880):碼頭物流公司向法院提起上訴 請求撤銷寧波海事法院一審判決

智通財經 ·  2021/12/17 22:22

智通財經APP訊,遼港股份(02880)公告,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6月22日,公司下屬大連集裝箱碼頭物流有限公司發生倉儲系列案件共7宗。其中:

碼頭物流公司提起的訴訟1宗,被告為舜德(大連)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尹力、尹一民、張莉華,訴訟金額3億元;碼頭物流為被告的6宗,原告分別為青島開投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福建省榕江進出口有限公司、物產中大金屬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誠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青島中兗貿易有限公司、重慶渝豐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統稱“進口代理方”或“倉儲委託方”),其中青島開投案碼頭物流公司及舜德公司為共同被告,其餘5宗案件除重慶渝豐案外,均追加舜德公司為第三人,案由是港口貨物保管合同糾紛或倉儲合同糾紛,訴訟金額合計10.6億元。

上述案件碼頭物流公司已聘請上海瀛泰律師事務所作為上述7宗案件的委託代理人。上述7宗案件均由海事法院審理,其中大連海事法院4宗、寧波海事法院2宗、武漢海事法院1宗。

2021年11月29日,碼頭物流公司收到寧波海事法院關於中國誠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起訴碼頭物流公司案的一審判決書,判決被告碼頭物流公司向原告中國誠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支付約1.10億人民幣及相應利息,駁回其他訴訟請求。碼頭物流公司不服判決,已於2021年12月9日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法院已受理,一審判決未生效。其他案件均在審理中,尚未有法院作出判決。

關於中國誠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案,碼頭物流公司已於2021年12月9日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法院撤銷寧波海事法院一審判決,將本案發回重審,或依法改判不予支持被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請求依法判令被上訴人承擔本案一審和二審的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申請費及其他訴訟費用。目前,法院已受理,但尚未開庭審理。

綜合已經掌握的證據及外部法律顧問的專業意見,該等倉儲委託方系舜德公司進口業務代理方,涉案貨物實際為舜德公司所有,碼頭物流公司放貨給貨物所有權人舜德公司,並未侵犯倉儲委託方權利;倉儲委託方為舜德公司提供的墊資,未能如期獲得舜德公司償付,與碼頭物流公司放貨行為無因果關係。

即便考慮中國誠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案1.10億元人民幣確認為損失,該等金額對於公司而言並非重大。碼頭物流公司為一家有限公司,其淨資產約為人民幣1.86億元。公司及公司其他成員公司並不就碼頭物流公司的任何相關責任承擔擔保責任或連帶責任。即便考慮最悲觀情況,公司在碼頭物流公司的長期投資全部損失,則損失上限為約1.86億元人民幣,該等金額對於公司而言仍然並非重大。

同時,包括中國誠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在內的其他 6 名進口代理方正在與舜德公司商討和解計劃,包括於簽訂和解協議後申請撤訴。公司將積極尋求合理的應對方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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