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1月25日,鑫苑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發佈終止交付前及諮詢服務補充框架協議。
公告顯示,經計及一切情況以及經過友好協商後,於2021年11月25日(交易時段結束後),公司(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屬公司及聯繫人)與鑫苑地產控股(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屬公司及聯繫人)雙方同意不進行交付前及諮詢服務補充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並訂立了終止協議終止交付前及諮詢服務補充框架協議。
自終止協議日期起,交付前及諮詢服務補充框架協議項下的所有權利及責任將告終止,任何一方概不得就與交付前及諮詢服務補充框架協議有關的費用或違約行為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
因此,於2019年交付前及諮詢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仍為人民幣1.56億元。
根據集團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管理賬目,於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2019年交付前及諮詢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未經審核交易金額約為人民幣9721.8萬元。該金額並無超出金額為人民幣1.56億元的現有2021年交諮服年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