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銀保監會臨夏監管分局關於核準範元潮任職資格的批覆 來源:甘肅
臨銀保監行許〔2021〕215號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分行:
你行《中國銀行甘肅省分行關於範元潮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甘中銀報〔2021〕214號)收悉。根據《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令2018年第5號)等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覆如下:
一、核準範元潮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夏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
二、該擬任人應自我分局核準資格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向我分局書面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我分局將辦理許可事項註銷手續。
此復。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