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0-01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12元(含
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2,479,657.65元。
●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公司
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0,993,840.29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3,223,429.9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2019年度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9年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6,844,538.20元,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
55,255,919.40元,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3,094,223,394.21元。
2019年度,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
现金人民币0.1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22,479,657.65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10.65%,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将结转下一年度。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
水平,经审慎研究拟定的,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园区开发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产业载体的销售和租赁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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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现金流有较高的要求。近年来公司在产业载体开发与运营方面始终秉持着
“科创市北、智慧产业、智能建筑”的经营理念,根据静安区政府统筹规划的功
能区块和产业要素定位,集中打造了一批符合未来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空间载
体。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导开发的在建产业载体项目 2 个,涉
及总建筑面积达 23.42 万平方米。2020 年,公司将持续深入推进“东扩战略”,
聚焦“静安市北国际科创社区”的高标准规划和高水准建设,以“产业+居住+
商业+文化+公园”融合的产城融合新理念,力争成为“数智产业集聚区”、“人文
创新活力区”和“智慧城市先导区”。
公司目前发展所处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为了使公司保有与增
长速度相匹配的土地储备和产业载体资源,2020 年公司将继续增加投入以期获
取更多适合公司发展的项目。
2、2020 年公司资金需求方面:
2020 年,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落实“东扩战略”,重点聚焦东部“静安市北
国际科创社区”项目开发建设,加快“市北西岸壹号”和“市北聚能湾创新社
区”等在建项目的进度顺利推进。此外,2020 年公司也将继续通过市场竞拍、
参股投资和轻资产运营等多种方式获得新的产业载体资源,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广
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将根据各个项目的开发计划与投资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满足公
司需求;同时公司将优化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力争加快资金的周
转,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目前在建的产业载体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择
机进一步加大土地储备工作。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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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结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
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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