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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关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20/04/10 00:00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0-00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全票同意公司修

订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修订作了讨论并发

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修订出具了一致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实际发

展情况,为了进一步保障投资者权益,同时兼顾公司业务发展,在加强投资者回

报的同时,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拟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修订内容及原因说明

(1)修订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现金分红比例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比 1、进一步明确了现金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 例 分红的具体条件

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 1、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 将“能够保证公司持续

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 利润为正数、当年末公司 经营和长期发展”及

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

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且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经 排”作为现金分红的前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提条件,在保障投资者

20%。 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 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

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 安排,公司应当优先进行 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

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现金分红,任何三个连续 2、现金分红比例在满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 足证监会及公开发行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证券要求的情况下,增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加实施灵活性。

分下列情形,提出现金分红 配利润的 3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政策: 2、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 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及

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管理办法》,公司将上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

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的一般条件保持一致,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情形,提出现金分红政 将公司现金分红与公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策: 开发行证券统筹考虑。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修改后公司可根据当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 年实现业绩及公司未

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际情况确定现金分红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方案,具备一定的灵活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达到 80%; 性。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本条所称“重大资金支出” 达到 40%;

是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 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现金支出超过 1 亿元。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

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本条所称“重大资金支

出”是指预计在未来一个

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

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超

过 1 亿元。

(2)修订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1、对公司就现金分红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 方案充分听取独立董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要,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

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 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明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 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 确,有利于保障中小投

益,且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 股东整体利益,且公司当 资者权益。

润较上年度增长超过 10%时, 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 2、明确公司在当年盈

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 度增长超过 10%时,可以 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

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 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 分配预案的情况下,需

票股利分配。 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 要披露未现金分红的

(五)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行股票股利分配。 原因及资金安排,独立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五)对公众投资者的保 董事应就此事项发表

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 护 意见,有利于保护中小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 股东的权益。

还其占用的资金。 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 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机制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 金。

程序和决策机制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 策机制

司不同的发展阶段、当期的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 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

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 据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

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 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

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 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

方案。 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 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

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 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

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 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

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配方案。

(3)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

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 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

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 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

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 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分配提案。

如不同意,独立董事应提出 (3)独立董事在召开利

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 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

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 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

案。 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 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

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意,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

(4)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 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

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 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提案的,应形成决 提案。

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

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 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

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配提案。 议。

(5)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

序通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 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 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 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

提供便利。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 (5)监事会应当就利润

程序 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

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 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

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 的,应形成决议;如不同

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经营造 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

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 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

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

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 提案。

调整。 (6)利润分配方案经上

(1)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 述程序通过的,由董事会

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方案》,充分论证由于公司 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

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 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

况的变化导致公司不能进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现金分红的原因,并说明利 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

润留存的用途,同时制定切 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

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提升公司 会提供便利。

的盈利能力,由公司董事会 (7)公司当年盈利,董

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盈利 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

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 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 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

司股东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 露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

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2)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 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

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 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

确意见并应经全体独立董事 露。

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调整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

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董事 决策程序

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 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

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 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

配政策调整方案。 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

(3)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 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

配政策调整方案》提出明确 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

意见,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 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

过;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 (1)由公司董事会战略

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 委员会制定《利润分配政

配调整计划。 策调整方案》,充分论证

(4)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

政策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并 或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化

表决,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 导致公司不能进行现金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分红的原因,并说明利润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留存的用途,同时制定切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提升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 公司的盈利能力,由公司

公司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

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 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

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 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分红

大会提供便利。 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红。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2)公司独立董事就《利

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 表明确意见并应经全体

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

不同意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

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

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

配政策调整方案。

(3)监事会应当就《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提

出明确意见,并经半数以

上监事通过;如不同意,

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

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

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

整计划。

(4)股东大会对《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

讨论并表决,利润分配政

策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

众股东意见,公司应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

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实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利润

分配事项。

二、公司自上市以来分红已实施情况说明

公司历来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自 2015 年

上市以来,已实施完成现金分红 4 次,2015 年度至 2019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

914,897,225.54 元,累计实施现金分红 385,092,000.00 元,现金分红率达到

42.09%。公司自上市以来已实施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合并报表

每 10 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

每 10 股 派息数 每 10 股

分红 现金分红的数额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市公司普通

送红股 (元) 转增数

年度 (含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股股东的净

数(股) (含 (股)

润 利润的比率

税)

(%)

2019 年 0 0.00 0 0.00 308,453,101.35 0.00

2018 年 0 6.00 0 121,608,000.00 205,393,411.19 59.21

2017 年 0 6.00 0 121,608,000.00 186,432,651.94 65.23

2016 年 0 6.00 0 121,608,000.00 170,499,637.14 71.32

2015 年 0 1.00 0 20,268,000.00 44,118,423.92 45.94

(1)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中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

基于公司新项目建设的较大资金需求、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需要,从

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外部宏观经济

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 2019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

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

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

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

发展的成果。

三、本次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董事会认为:

1、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主要原因是基于公司新项目建设的较大资金需

求、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现金

分红政策需要在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好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修订的方案更详细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2、本次修订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章

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了董事会关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说明,就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修订进行了事前的讨论,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是基于公司新项目

建设的较大资金需求、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

快速成长期,现金分红政策需要在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好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修订的方案更详细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且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修订利润分配政策,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的

具体条件、现金分红比例、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明确公司在当年盈利,

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情况下,需要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及资金安排,

在保障投资者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及灵活性。本次修订从

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明确了就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和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的原则,有利于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更详细、可行,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修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指引》等规章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政策修订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有效。

四、修订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对比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

下: 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展,公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

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

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 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 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

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 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

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

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

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

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

公司应当优先进行现金分红,任何三个

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供分配利润的 20%。

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 2、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

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现金分红政策: 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80%; 低应达到 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40%; 低应达到 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20%; 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条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 本条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

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 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

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 1 亿元。 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 1 亿元。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公司股票价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公司股票价

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 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公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公

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超 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超

过 10%时,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 过 10%时,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

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 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

配。 配。

(五)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五)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

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程序和决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程序和决

策机制 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

发展阶段、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 发展阶段、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

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 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

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 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

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 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

配方案。 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

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3)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 (3)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

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 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

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 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 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

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 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

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 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

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 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制定利润分配提案。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通过的,

(5)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

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

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

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

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

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

制定利润分配提案。

会提供便利。

(6)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通过的,

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

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

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

(7)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

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

和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用于分

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

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 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

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 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

配政策进行调整。 配政策进行调整。

(1)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利 (1)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充分论证由于 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充分论证由于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

变化导致公司不能进行现金分红的原 变化导致公司不能进行现金分红的原

因,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同时制定 因,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同时制定

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提升公司的盈利 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 能力,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

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 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

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 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

持续获得现金分红。 持续获得现金分红。

(2)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应经全体独 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应经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调整利润 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 分配政策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

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 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3)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政策调 (3)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并经半数以上 整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并经半数以上

监事通过;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 监事通过;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

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 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

制定利润分配调整计划。 制定利润分配调整计划。

(4)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4)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方案》进行讨论并表决,利润分配政策 方案》进行讨论并表决,利润分配政策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时,公司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公

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 司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2 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本次修订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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