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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北方稀土:2020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面向合格投資者)(第一期)募集說明書

深證信A股 ·  2020/03/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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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

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

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签署日,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

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

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

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

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

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

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

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

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

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

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上海证券交易所为债券提供上市交易、登记、结算服务,不表明对发行人

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

保证。债券投资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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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本期债券的安全性

很高,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277,951.26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

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5,865.42 万元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2019 年 12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9]2626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

民币 13 亿元(含 13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请参见

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

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

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

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及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

管部门的审批及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

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

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

本期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

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

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

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四、本期债券符合标准质押式回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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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

债券持有人,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

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

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

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

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

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如发现北方稀土或本期债券相

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

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同时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

(www.unitedratings.com.cn)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且上交所

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

间。投资者可在上述网站查询跟踪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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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录 ........................................................................................................................................... 5

释义 ........................................................................................................................................... 7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0

一、本次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 10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10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12

四、本期发行有关机构 ..................................................................................................... 12

五、认购人承诺 ................................................................................................................. 15

六、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5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16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 16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17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 23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3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23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25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29

一、增信机制 ..................................................................................................................... 29

二、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29

三、偿债保障措施 ............................................................................................................. 30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 32

第五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3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34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38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4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52

五、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 91

六、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96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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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八、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103

九、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104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05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105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115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116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7

五、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 152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 154

七、发行本期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155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55

九、资产限制用途安排及享有优先受偿的负债情况 ................................................... 156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57

一、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157

二、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57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排 ........................................................................................... 157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58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59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159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159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170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 170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 170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8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192

一、备查文件 ................................................................................................................... 192

二、查阅地点 ...................................................................................................................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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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词语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稀土

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科/包钢稀土/北方稀土

包钢集团/控股股东 指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华泰联合证券/主承销商/受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本期公司债券/本期债券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公司章程》 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募集说明书》 指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则》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北方稀土(集

《评级报告》 指 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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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是指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的承销金额承担本期债券

发行风险的债券销售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在发行期限届满

余额包销 指

时,承销商应按承销协议约定,无条件买下该期尚未

售出的全部剩余债券,并按时足额划付债券募集款

项。

指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利率区

间,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

簿记建档 指

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

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行人律师 指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评级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监管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支行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包钢股份 指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包钢财务公司 指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天骄清美 指 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包钢磁材 指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稀宝博为 指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稀土研究院 指 包头稀土研究院

甘肃稀土 指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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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最近三年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一期末 月 31 日及 2019 年 9 月 3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对非个人客户的营业日(不

工作日 指

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专业词语释义

REO 指 rare earth oxides 的缩写,是稀土元素氧化物的简称

FCC 指 riser catalytic cracking 的缩写,是催化裂化的简称

Hybrid Electric Vehicle 的缩写,是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

HEV 指

简称

磁能积单位,是衡量磁体所储存能量大小的重要参数

MGOe 指

之一

LED 指 Light 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是发光二极管的简称

注:1、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2、本募集说明书中,“不少于”、“以上”、“不超过”含本数,“超过”

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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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9 年 12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26 号文)核准,公司

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债券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二)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3 亿元(含 13 亿元),拟

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三)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

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

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五)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六)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

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最终票面

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七)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3 月 10 日。

(八)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

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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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九)付息日:2021 年至 2023 年中每年的 3 月 10 日为本期债券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3 年 3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一)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10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9 日止。

(十三)还本付息的支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四)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五)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评

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十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七)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十八)发行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按面值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九)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在债券

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十)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

售。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一)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二)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

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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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二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拟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将募集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公司将于 2020 年面临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若

未来公司债券实际回售规模低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拟将剩余资金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十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指定

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

息偿付。

(二十五)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公司拟向上交所及

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

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

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 年 3 月 5 日。

发行首日:2020 年 3 月 9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0 年 3 月 9 日至 2020 年 3 月 10 日,共 2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殿清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83 号

联系人:余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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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83 号

电话:0472-2207799、0472-2207788

传真:0472-2207788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

03、04)、17A、18A、24A、25A、26A)

联系人:汪丽、李恺、冯博、樊潇婷、王文青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3 层

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宏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天福广场 2A 幢 3 层

联系人:陈光辉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天福广场 2A 幢 3 层

电话:0472-7155359

传真:0472-7155474

(四)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联系人:刘存有、王凯峰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电话:010-8566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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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传真:010-85665120

(五)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负责人:万华伟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联系人:王蛟龙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12 层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六)资金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支行

负责人:冀云波

住所:包头市昆区白云路 39 号

联系人:宿梅笑

联系地址:包头市昆区白云路 39 号

电话:04722176647

(七)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总经理:聂燕

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6887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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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和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

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

作同意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

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

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

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除融券账户外,华泰联合证券控股股东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方稀土股票共64,382.00 股,占总股本的 0.02‰。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或其

他重大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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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期的公司债券时,除募集说明书披露其他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济总体运行

状况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

期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

场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实际收益水平产生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

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

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

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

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

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

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

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

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

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因此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具备较强的保障。但本期债券期限较长,若在债券存续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

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发生变化,从而

影响到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

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债券本息,且本期债券未设置担保,公司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可能存在的偿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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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

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

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

履行或完全无法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银行债务本息。公司在报告期内与

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的情况。在未来的业

务经营中,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

他承诺。但由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行业自身的运行特点,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资信水平下降,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

益承受一定的资信风险。

(六)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

还债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

专家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

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A。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

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或将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则可能导致本期债券

的市场交易价格发生波动,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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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083.56 万元、

40,133.58 万元、58,379.12 万元和 46,117.50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55%、

18.34%、14.50%和 10.58%,其中稀土行业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29%、26.19%、

18.72%和 19.66%,非稀土行业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50%、2.66%、7.67%和

2.52%。受报告期内毛利率较低的贸易业务占比增加以及稀土精矿采购成本上升

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逐年上升,但如果未来稀土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或稀土精矿采

购成本进一步上升,发行人将面临综合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92,207.81 万元、143,865.43 万元、

129,266.64 万元和 229,628.82 万元,占当年年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8.72%、

9.39%、7.48%和 13.27%。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和占比较上年末

有所增长,主要是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若发行人主要债务人未来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不能按期

收回或无法收回产生坏账,将对发行人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大量

的应收账款占用了发行人流动资金,如后续流动资金不足则可能限制发行人业务

进一步发展。

3、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存货净额分别为 529,298.88 万元、750,516.30 万元、

956,579.26 万元和 862,389.28 万元,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3.88%、

36.43%、40.31%和 36.48%,占比较高。

公司存货主要为稀土产品,为重要的工业原材料,与宏观经济环境直接相

关。如果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导致工业品价格持续下跌,若发行人对所持有的

存货资产不能进行良好的管控,则公司的存货将面临减值风险,这将对发行人

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4、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095.50 万元、-

180,921.47 万元、-69,901.56 万元和 25,653.89 万元,波动较大,主要是因为报告

1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期内采购稀土精矿成本支出增加,导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虽

然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增长,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逐步上升,但经营活动

现金流出也随之逐年增加,如果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

续为负,可能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稀土冶炼分离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稀土原矿或稀土富集物,报告期内

稀土原材料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例均在 70%以上,稀土原材料价格的波动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虽然我国稀土在储量、产销量方面均居世界第

一,但受国家稀土政策调控、市场供需关系、国际市场价格等多重因素影响,

近年来稀土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盈

利的稳定性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2、生产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稀土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等政策的实施,环保投入加大、

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公司生产成本上升。若生产成本上涨幅度过

大,将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

3、技术创新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稀土行业生产流程长、工艺流程复杂,稀土产品应用范围

广。而稀土行业制造设备、生产工艺以及稀土产品应用等多方面的研发和产业

化管理能力都相对薄弱,若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不能在相关技术层面取得突破,

将给产业集群化、提高行业国际竞争力以及提升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能力等一

系列问题带来极大压力。

4、生产总量控制风险

稀土是国家严格实行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不得无计划和超

计划生产。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战略资源,规范稀土生产经营活动,保

护环境,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于 2012 年制定了《稀土指令性生

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每年由工信部下达指令性生产计划,2014 年以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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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为生产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在国务院要求提高稀土行业集中度、相关产业政策

向具有经营优势企业配置的情况下,公司作为计划集中下达的 6 家稀土大集团

之一,预计未来公司获得相关指标及配额不存在较大风险,但不排除相关指标

及配额未来减少的可能。若减少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三)管理风险

1、集团化管理风险

为适应北方稀土资源整合态势,公司深入推进集团化管理模式,实施集团

控股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断增多,管理跨度加大,且

子公司所处地域较为分散,内部管理、财务及人事控制等方面存在较大的管理

控制风险。尤其新增子公司资金、配额、人员安排等问题可能导致整合进展不

顺利而使得新并购子公司发生人员流失、管理失控以及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

形。

2、关联交易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不拥有稀土矿山,生产原料主要来源于包钢集团持有的白云鄂

博矿山开采的铁矿石,开采后的矿石经筛选、冶炼出铁精矿后,剩余尾矿经稀

土洗选产出稀土精矿。2017 年以前,包钢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将稀土矿浆出售

给北方稀土(2015 年,包钢股份完成包钢集团拥有的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工程

项目选铁相关资产的收购,北方稀土转为向包钢股份购买稀土矿浆),北方稀

土稀选出稀土精矿,进而加工成稀土氧化物以及稀土金属。2017 年起,发行人

不再向包钢股份购买稀土矿浆,改为购买包钢股份的稀土精矿,存在关联方通

过关联交易影响公司经营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满足《资源综

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的相关要求,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30%

的政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11]第 2 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关于西部大开发鼓励类项目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经主

管税务机关确认,发行人、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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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孙公司甘肃稀土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减按 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

公司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

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甘肃

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享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发行人的净利润具有一定的影响。虽然

这种影响没有改变发行人盈利状况的变动趋势,但若国家调整、取消发行人享

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发行人不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则仍将对发

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产业政策风险

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稀土行业的政策

干预力度。2011 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1〕12 号),加强稀土行业管理,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

发展。同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商务部分别出台实

施稀土总量开采控制、稀土开采及冶炼分离指令性生产计划、暂停采矿证发放、

提高行业准入标准、确立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出口关税调整和出口配额等政

策对稀土行业进行规范。加强政策管理力度,从长期看,有利于稀土行业步入健

康有序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有利于行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但国家稀土产业政策或相

关主管部门法规的改变在短期内可能会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3、环保风险

稀土冶炼分离行业属于重污染行业,随着《关于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的

指导意见》、《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的实

施,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对环境保护的力

度不断加大,发行人若环保指标无法达到相关要求,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停

产整改等经营风险。

随着我国建设和谐社会总体规划的实施以及近期国内企业发生的污染环境

重大事件,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颁布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提高稀土冶炼分

2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离企业环保达标水平,稀土冶炼分离行业企业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环保法规的要

求,这可能使公司在环保的治理、增加环保设备设施及对原有环保设施的改造

方面增加更多的环保支出,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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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

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评级评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级别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

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联合评级评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北方稀土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中国北方稀土(集

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全国乃

至全球最大的稀土产品生产企业,在资源保障、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分配

量、市场占有率和业务规模等方面具备的显著优势。近年来,随着公司稀土产

品价格上升以及贸易业务扩大,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规模逐年增长,债务负担适中。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业绩受行业波动

影响较大、存货规模大且存在一定跌价风险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利润形成侵蚀等

因素给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公司稀土下游应用产品的不断发展,公司产品结构的进一步完

善,公司经营情况有望保持良好。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2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水平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

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2、优势

(1)稀土产品原材料来源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白云鄂博矿稀土开采权,包钢集

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可有效保障公司稀土原料的稳定供应。

(2)稀土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在国家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中,2018

年,公司获得的稀土矿产品生产指标和冶炼分离产品生产指标占比超过 50%。

(3)经营业绩逐年增长,债务负担适中。随着公司稀土产品价格上升以及

贸易业务扩大,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规模逐年增长;

公司债务负担适中。

3、关注

(1)稀土下游需求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经营业绩受行业景气度影响

较大,宏观经济景气度对稀土下游需求的拉动情况以及未来稀土价格走势仍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

(2)关联交易规模大。公司稀土精矿采购主要来自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规模较大,对公司经营独立性形成一定影响。

(3)存货对资金形成一定占用,政府补助对利润贡献较大。公司存货规模

大,对公司资金形成一定占用,且存在一定跌价风险;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对公

司营业利润仍造成一定侵蚀,政府补助对利润贡献较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

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

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

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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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技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

况,如发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

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

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

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

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

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

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中国北方稀土(集

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的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共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 133.13 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含银行承兑汇票)

共计 49.20 亿元,剩余授信额度为 83.93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授信机构 授信总额 已使用金额 剩余授信金额

浦发银行 4.00 2.00 2.00

交通银行 17.00 1.68 15.32

中国银行 19.35 9.07 10.28

中国进出口银行 10.00 2.60 7.40

兴业银行 13.60 4.84 8.76

昆仑银行 5.00 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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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授信机构 授信总额 已使用金额 剩余授信金额

建设银行 4.50 2.00 2.50

工商银行 20.45 10.15 10.30

内蒙古银行 5.00 1.96 3.04

包钢财务公司 20.00 4.06 15.94

赣州银行 0.20 0.20 0.00

邮储银行 0.03 0.03 0.00

渤海银行 2.00 1.55 0.45

民生银行 5.00 3.00 2.00

国家开发银行 5.00 0.00 5.00

浙商银行 0.40 0.40 0.00

合肥科技农商行 0.10 0.10 0.00

光大银行 1.00 0.06 0.94

北京银行 0.50 0.50 0.00

合计 133.13 49.20 83.93

(二)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报告期内没有发

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 2 只,

合计金额 36 亿元,具体发行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发行的尚未兑付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发行期限 债项/主体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票面利率 债券余额 债券类型

(年) 评级

AAA/ 一般公司

17 北方 01 2017/03/17 3+2 5.00% 20.00

AAA 债

AAA/ 一般公司

17 北方 02 2017/09/18 3+2 5.12% 16.00

AAA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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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合计 - 36.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延迟支付债券利息或本金的情况。

(四)发行人有息负债借款按资金来源划分明细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有息负债总计 769,167.24 万元,按资金来

源划分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按资金来源分类 金额

银行借款 407,867.86

信托借款 0.00

公司债 359,228.51

其他融资 2070.87

合计 769,167.24

注:有息负债中其他融资主要为对包钢集团的其他应付款和对包头市财政局的长期应

付款。

(五)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

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为 127.80 亿

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计划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如本期债券发

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 41 亿元,占 2019 年 9 月末净资产的比

例为 32.08%,符合法律规定。

(六)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9 年 1-9 月/

项目 2018 年度/末 2017 年度/末 2016 年度/末

流动比率(倍) 2.71 2.82 2.54 1.93

速动比率(倍) 1.36 1.26 1.29 0.96

资产负债率

45.95% 47.49% 48.31% 37.28%

(%)

EBITDA(万元) - 159,730.14 136,661.01 72,116.50

EBITDA 利息保 - 4.07 5.05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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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倍数(倍)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

支出+资本化利息)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支出

2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

理、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

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1、本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第二日,即 2020 年 3 月 10 日。

(2)本期债券按年单利计息,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付

息一次,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月 10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下同),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3)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

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

加以说明。

(4)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2、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制定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

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本期债券偿债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日常经

营产生的现金流。

(1)公司营业收入

发行人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分别为 511,316.32 万元、

1,020,397.54 万元、1,395,471.90 万元及 1,408,453.4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083.56 万元、40,133.58 万元、58,379.12 万元及 46,117.5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稳定上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将保障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

的及时支付。

(2)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裕,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分 别 为 464,357.00 万 元 、

830,724.22 万元、1,198,763.25 万元和 1,247,770.96 万元,逐年上升。从经营活动

现金流入来看,发行人通过经营活动获取现金流的能力较强,为偿还债券本息

提供保障。

(3)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①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按照同银行的《借款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并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多年来是银行的优质客户,且在

各家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再融资能力强。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在银

行的整体授信额度为 133.13 亿元,已使用的授信额度(含银行承兑汇票)共计

49.20 亿元,剩余的额度为 83.93 亿元,对本期债券的保障程度较高。

②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2,364,254.36 万元(合并口径),

其中流动资产为 1,730,782.6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73.21%。公司资产流动

性较好,在现金流量不足的情况下公司将通过流动资产变现获得必要的偿债资

金。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合并速动资产为 868,393.38 万元,

速动资产本身具有较好的变现能力,假如发行人到期无法偿还本息,速动资产

的快速变现也足以覆盖当年本息的支付。其中,公司的货币资金为 213,263.64

万元,公司货币资金较为充足,可为债券偿还提供一定保障。前述货币资金足

够覆盖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

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

3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制定了本次

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

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

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

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约定偿付时,代表债券持

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

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履行承诺情况,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

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

管理人”。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计划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全面负责本次

债券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偿债工作小组将在每年财务预算

中落实本次债券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确保债券持有人利益。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

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监管银行的监督,防范偿

债风险。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

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

3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

(五)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公司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

用,并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增强公司主营业务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

支持。公司将严格按照交易所及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划转本期债券

的本息。

(六)发行人承诺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公

司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当出现预计不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

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本期债券的违约情形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受托管理人”之“二、受托管

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七)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兑付本金,

3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

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

(单利)。

如果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受托管理人

应自行,或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债券本

金和/或利息,或强制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的义

务。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债券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故意迟延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包括

其在募集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声明,如有)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

式,但因公司故意或过失的原因妨碍债券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项下职责的情形除外。

(三)争议解决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

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当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

据当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当事

人具有约束力。

3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殿清

设立日期:1997 年 9 月 12 日

上市日期:1997 年 9 月 24 日

注册资本:363,306.6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363,306.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701463622D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83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83 号

邮政编码:01403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余英武

电话:0472-2207799

传真:0472-2207788

所属行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 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

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应用产品;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冶金产品、煤炭及

其深加工产品、化工产品、光电产品经营;设备、备件的制造、采购与销售;

进口本企业所需产品;出口产品;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转让,技术、信息服

务;分析检测;建筑安装、修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

(一)发行人的主要历史沿革

1、发行人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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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前身包头钢铁公司稀土三厂成立于 1961 年,主营稀土深加工产品、稀

土新材料生产、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稀土产品出

口。选矿厂稀选车间初建于 1980 年,其产品一部分作为稀土三厂的主要原料,

其余行销国内外市场。

包头钢铁公司稀土三厂及选矿厂稀选车间的资产经评估,并经国家国有资

产管理局国资评(1997)397 号文批复确认:净资产为 15,634.23 万元。上述资产经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内国资工字(1997)61 号文批复将其折股比例确定

为 1.176:1,包头钢铁公司持有 13,294.41 万股,持股比例 51.06%;嘉鑫有限

公司以一笔相当于人民币 4116 万元的美元入股(美元汇率以到账前一天中国银

行发布的外汇兑换牌价之买价与卖价的中间价进行计算),折作 3,500 万股,持

股比例 13.44%;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投入货币资金 1,458.93 万元,折作

1240.59 万股,持股比例 4.77%。

1997 年 1 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1997)1 号文批准:以包头

钢铁公司所属稀土三厂及选矿厂稀选车间为基础,以募集方式改建设立内蒙古

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 1997 年 8 月 19 日签发的证监发字[1997]423 号《关于内蒙古

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字

[1997]424 号《关于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A 股发行方案的

批复》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 万股(其中包括:社会公众股

(A 股)7200 万股、公司职工股 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1997 年 9 月 12 日,稀土高科召开创立大会。

1997 年 9 月 24 日,稀土高科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结构 股数(万股) 比例

国家股股东 - -

发起股东 法人股股东 18,035 69.27%

自然人股东 - -

国家股股东 - -

社会募集股东

公众股股东 8,000 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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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股本结构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 26,035 100.00%

2、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变动情况

包钢稀土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股本总额为 26,035 万股,发行人经过一

次配股、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五次送红股后,将其股本总额增加至现有的

363,306.60 万股。

3、发行人的更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家工信部 2014 年 7 月备案的《中国

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建实施方案》,包钢稀土作为我国稀

土行业“5+1”整合重组的主体之一,需分期分批开展对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企业、

甘肃稀土以及其他区外企业的整合重组。根据整合进度的需要,2014 年 12 月

29 日,包钢稀土召开 2014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决议将包钢稀土更名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将股票简称由包钢稀土变更为北方稀土,并相应修改章程的有关内容。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包钢集团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字(1998)80 号文、内政股批字

(1998)20 号文及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内经贸企发(1998)191 号

文批准,于 1998 年 6 月 3 日由原包头钢铁公司(1954 年建厂)改制而成,注册

资本为 1,642,697.7111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魏栓师,经营范围为:钢铁制

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冶金、旅

游业行业的投资;承包境外冶金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

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矿

石、石灰石采选;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水泥生产(仅分支机构);钢铁产

品、稀土产品、白灰产品销售;群众文化活动;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技术推广

3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除外)、普通货运;煤炭开采和洗

选业;无损检测。

截 至 2018 年末,包钢集团资产总额为 18,028,702.90 万元,总负债为

14,240,044.01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3,788,658.88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8,706,869.59 万元,利润总额 152,529.64 万元、净利润 89,308.59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包钢集团资产总额为 17,571,535.52 万元,总负债为

13,710,372.61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3,861,162.91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

收入 6,776,165.84 万元,利润总额 142,674.52 万元、净利润 81,963.5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包钢集团持有发行人股票 348,500,000 股存在质押情

况,为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进行的股权质押。此外,包钢集团以发行人股票

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323,940,000 股托管在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

账户。

2、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均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四)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性质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1 1,089,921,219 30.00 国有法人

包钢集团-国泰君安证券-16

2 323,940,000 8.92 其他

包集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 嘉鑫有限公司 313,008,153 8.62 境外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4 59,692,000 1.64 国有法人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0,670,248 1.39 境外法人

6 万忠波 19,349,100 0.53 境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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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有限公

7 18,000,000 0.50 境内非国有法人

8 安洪刚 15,146,700 0.42 境内自然人

9 张炜 12,000,000 0.33 境内自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 10,123,701 0.28 其他

级证券投资基金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子公司

1、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33 家,具体如列

表所示:

表: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主要经 注册 业务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营地 地 性质 直接 间接 方式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包头 包头 加工 100.00 投资设立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

包头 包头 加工 100.00 投资设立

公司

非同一控制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包头 包头 加工 100.00

下企业合并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 非同一控制

淄博 淄博 加工 36.05

限公司 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包头 包头 加工 30.00 16.67

下企业合并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贸易 100.00 投资设立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包头 包头 加工 50.50 投资设立

同一控制下

包头稀土研究院 包头 包头 科研 88.54

企业合并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 同一控制下

包头 包头 加工 65.00

司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中山 中山 加工 71.50

企业合并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 同一控制下

包头 包头 加工 81.86 11.31

任公司 企业合并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

包头 包头 贸易 55.00 13.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包头 包头 加工 51.00

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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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主要经 注册 业务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营地 地 性质 直接 间接 方式

非同一控制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加工 44.00

下企业合并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

包头 包头 贸易 40.00 投资设立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 非同一控制

赣州 赣州 加工 48.00

司 下企业合并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赣州 赣州 加工 49.00 投资设立

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

合肥 合肥 加工 60.00 投资设立

责任公司

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慈溪 慈溪 加工 51.00 投资设立

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 靖江 靖江 加工 65.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

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包头 包头 加工 34.00

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

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 包头 加工 34.00

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 包头 加工 34.00

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 包头 加工 34.00

下企业合并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

包头 包头 加工 45.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

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四会 四会 加工 49.00

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白银 白银 加工 48.70

下企业合并

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

包头 包头 医疗 100.00 投资设立

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 无锡 加工 45.00 投资设立

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

衡水 衡水 加工 40.00 投资设立

限公司

内蒙古稀宝迈谱锡医疗科技股份

包头 包头 加工 51.00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北方稀土内蒙古平源镁铝新材料

包头 包头 加工 51.00 投资设立

科技有限公司

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 包头 加工 100.00 收购

注:公司对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北

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

责任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五原县润泽稀

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和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

50%,但因是上述公司第一大股东,对上述公司实际控制,所以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范

3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围。

2、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主要业务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重要子公司为 8 家,信息如下:

1、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147,000 万元,北方稀土直接持有其 55%的股权,合计持有其 63.31%的权益。该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与销售。经营范围为:各种稀土氧

化物、化合物、稀土金属、合金等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销售;冶金、化工

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及合金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深加工产品、

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行业生产中各类回收产

品的采购与销售;稀土精矿、黑色金属矿、钢材、原煤、精煤、粉煤、块煤、

焦炭的采购和销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稀土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

截至 2018 年末,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415,669.91

万元,净资产为 140,415.87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46,580.55 万元,

营业利润为 20,261.94 万元,净利润为 17,514.4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393,515.33 万元,净资产为 147,300.95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28,472.90 万元,营业利润 9,105.81 万元,净利润 6,885.08 万元。

2、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5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49,537.5 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48.7%。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及

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经营,拥有年产 15000 吨冶炼分离产品(折氧化物)、

2500 吨稀土金属、5000 吨磁性材料、2500 吨抛光粉和 1000 吨贮氢材料生产能

力。经营范围为:稀土产品及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经营;化工产品(国家限制

品种除外)、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仪器仪表的批发

零售;技术咨询,检测分析;机械加工及设备安装、维修;国家允许的产品技

术进出口贸易“三来一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一类机动车维

修;氢氧化钠、液氯、盐酸、氢气、次氯酸钠的生产、经营;液体消毒剂(84 消

4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毒液)、洗涤剂(洁厕净)的生产、销售;节能灯、LED 灯具的生产、销售,节能

灯配件、电子元器件的销售;住宿,餐饮服务;发电,动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18 年末,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344,055.67 万

元,净资产为 297,288.62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7,537.88 万元,营业

利润为-1,388.82 万元,净利润为-1,078.7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314,179.27

万元,净资产为 274,735.37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0,487.05 万

元,营业利润 1,246.94 万元,净利润为 1,170.71 万元。

3、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04 月 14 日,注册资本为 5,

001 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51%。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的生产;

拥有年产 9600 吨冶炼分离产品(折氧化物)生产能力。经营范围为:稀土产品

生产,稀土产品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自产的稀土产品出口(国家组织统一联

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除外)、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

配件进口(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除外);分子筛、催化剂的

生产与销售。

截至 2018 年末,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54,738.07 万元,

净资产为 41,304.98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6,273.98 万元,营业利润

为 4,130.11 万元,净利润为 3,395.97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58,353.06 万

元,净资产为 42,752.03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59,619.69 万元,营

业利润 1,754.67 万元,净利润 1,622.76 万元。

4、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2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934.5 万美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65%。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稀

土抛光粉、抛光液、抛光膏、稀土及其化合物应用类产品,拥有年产 6000 吨抛

光材料生产能力。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稀土抛光粉、抛光液、抛光膏、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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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土、稀土化合物;改善稀土抛光材料表面活性分散剂、消泡剂等化工添加剂。

截至 2018 年末,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5,288.38 万

元,净资产为 22,564.71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224.08 万元,营业

利润为 1,036.28 万元,净利润为 826.5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34,966.45 万元,净资产为 23,585.80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3,852.12 万元,营业利润 1,151.99 万元,净利润 894.67 万元。

5、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 3,500 万

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44%。该公司主营业务为钕铁硼永磁材料、贮氢

材料、稀土材料及其合成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拥有年产 5000 吨的磁性材料生产

能力。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储氢材料、稀土材料及其合

成材料;销售钕铁硼永磁材料、储氢材料、稀土材料及其合成材料;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办公

用房、汽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末,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38,818.27 万元,

净资产为 21,981.79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1,709.38 万元,营业利润

为 1,860.54 万元,净利润为 1,322.8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44,938.79 万

元,净资产为 22,676.17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76,359.02 万元,营

业利润 1,584.32 万元,净利润 1,354.39 万元。

6、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5 月 29 日,注册资本

为 46,666.47 万元,北方稀土持有其 91.87%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磁性材料

产品及中间合金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拥有年产 15000 吨钕铁硼速凝薄

带、5000 吨钕铁硼氢碎粉、2000 吨钕铁硼磁体的生产能力。经营范围为: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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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材料产品及中间合金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磁性材料相关设备、磁性材

料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磁性材料相关产业的投资;磁性材料应用与

机械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与磁性材料生产和制造相关的进出口业

务;稀土产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购销(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截 至 2018 年末,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 性材 料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 总额为

77,469.42 万元,净资产为 30,375.66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6,749.28

万元,营业利润为-12,110.45 万元,净利润为-12,153.9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

81,421.13 万元,净资产为 28,317.72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59,856.35 万元,营业利润-2,405.85 万元,净利润为-2,432.01 万元。

7、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4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

18,380 万元,为北方稀土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镍氢动力电池;拥有

年产 700 万只镍氢动力电池生产能力。经营范围为:生产、研发、销售各类电

池原材料、电池、电池组、电源及管理系统,电动工具、电子产品、混动车、

电动车辆等应用电源类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环保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

五金配件、机加工产品、无人机及其零配件、仪器仪表及零配件贸易;维修工

程、通信工程;货物、设备、技术进出口业务;非金属材料销售。

截至 2018 年末,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301.68

万元,净资产为-2,390.78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60.62 万元,营业利

润为-7,590.81 万元,净利润为-7,318.2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748.99 万元,净资产为 1,039.08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79.44 万

元,营业利润-973.61 万元,净利润-954.15 万元。

8、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04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40%。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医用磁共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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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生产、销售;拥有年产 100 台稀土永磁磁共振仪生产能力。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3-28:医用磁共振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03-17).销

售:III 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

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手

术及急救装置;低温治疗仪器;诊断图像处理软件;介入器材;II 类:无创医

用传感器,无创监护仪器;便携式超声诊断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X 射线透

视、摄影附加装置;软件。 一般经营项目:对外进出口贸易、从事上述产品的

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

销售;汽车的销售;电磁屏蔽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的制造、加工、安装、销售;

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截至 2018 年末,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45,280.22 万

元,净资产为 28,623.39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58.84 万元,营业利

润为-5,771.54 万元,净利润为-5,917.7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43,970.44万元,净资产为 25,299.35万元。2019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5,627.14

万元,营业利润-3,288.25 万元,净利润-3,324.04 万元。

(二)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要的联营企业为 1 家,信息如下:

1、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5,000 万

元,北方稀土直接持有其 2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稀土精粉、碳酸

稀土、稀土分离产品、脱硝催化剂的生产、销售;铁精粉的销售;自有房屋租

赁。

截至 2018 年末,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46,204.42 万元,

负债总额为 20,420.25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3,562.58 万元,净利

润为 522.92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47,656.33 万

元,净资产为 27,925.05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679.76 万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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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利润-1,168.82 万元,净利润-193.68 万元。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 14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5 名。董事由股东

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届董事会成员列

表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任职期间

1 赵殿清 董事长 2018.02.02-2021.03.16

2 汪辉文 副董事长 2006.05.27-2021.03.16

董事 2014.12.29-2021.03.16

3 李金玲

总经理 2018.02.28-2021.03.16

4 杨占峰 董事 2011.10.26-2021.0316

5 邢立广 董事 2018.03.16-2021.03.16

6 赵德贵 董事 2018.05.10-2021.03.16

7 张日辉 董事 2014.12.29-2021.03.16

董事、副总经理、财

8 王占成 2016.09.06-2021.03.16

务总监

9 张丽华 董事 2018.03.16-2021.03.16

10 钱明星 独立董事 2014.12.29-2020.03.16

11 苍大强 独立董事 2016.05.18-2021.03.16

12 祝社民 独立董事 2018.03.16-2021.03.16

13 王晓铁 独立董事 2018.03.16-2021.03.16

14 周华 独立董事 2019.09.09-2021.03.16

上述董事简历信息如下:

(1)赵殿清,1962 年 3 月出生,1984 年 8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硕

士,正高级工程师。1984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历任包钢炼钢厂转炉车间助理

工程师、炉长、工长、技术组组长,炼钢厂生产科值班主任,炼钢厂转炉车间

副主任,炼钢厂连铸筹备组工程师,包钢薄板厂高级工程师、炼钢科副科长、

冶炼部部长、副厂长、包钢炼钢厂厂长,包钢集团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

(钢研院院长);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包钢集团副总经理、副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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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师兼技术中心主任(钢研院院长)、包钢股份董事;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1 月

任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包钢股份董事,稀土钢板材公司董事长、经理、

党委书记;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包钢集团董事兼包钢股份董事、常务副

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包钢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兼任北方稀土董事长、

党委书记。

(2)汪辉文,1961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历任 Nivalis

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国投信托部总经理。现任嘉鑫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

方稀土副董事长、方正证券董事。

(3)李金玲,1968 年 11 月出生,1990 年 7 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中

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2004 年 3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北方稀土董事,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北方稀土董事会秘

书,2018 年 2 月至今任包钢集团董事,兼任北方稀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

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董

事长。

(4)杨占峰,1963 年 9 月出生,1984 年 8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包头钢

铁学院采矿工程专业本科毕业,中国矿业大学资源工程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

程师。历任包钢白云铁矿技术员、安全环保科副科长、主矿车间副主任、主任,

生产部部长,包钢白云铁矿总工程师兼副矿长,2006 年 2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包

钢白云铁矿党委书记兼包钢巴润矿业公司总经理。现任包钢集团副总工程师,

北方稀土董事、党委委员,包头稀土研究院董事长,兼任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

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5)邢立广,1968 年 2 月出生,1990 年 7 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

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包钢初轧厂生产计划员,包钢进出口公司业务员,包

钢薄板厂生产部部长、副厂长,包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资

产管理部部长;2016 年 5 月至今任包钢集团计划财务部部长。现同时兼任北方

稀土董事,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包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包钢钢联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6)赵德贵,1968 年 8 月出生,1990 年 7 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毕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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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90 年以来,历任包钢选矿厂生产调度科技术员、选

矿车间技术组技术员、技术工长、段长、副主任、主任,包钢巴润矿业公司副

总经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巴润分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务工

作)、副经理、党委书记兼副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包钢股份白云选矿分公司经理。现同

时兼任北方稀土董事。

(7)张日辉,1970 年 10 出生,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

党员,正高级经济师。2004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北方稀土董事会秘书,2008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今任北方稀土董事。

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兼任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

支书记、经理,现兼任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

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五原县润泽

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

公司董事。

(8)王占成,1967 年 7 月出生,1987 年 8 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中共

党员,高级会计师。2002 年以来,历任包钢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主办、主管、

副处长、处长(期间曾任包钢计划财务部驻焦化厂财务科科长),包钢计划财

务部副部长。2016 年 8 月起任北方稀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期间曾兼

任北方稀土计划财务部部长),现同时兼任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包头

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公司、

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

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

料有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

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

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

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监事。

(9)张丽华,1978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毕业。现任嘉鑫有限公司总法律

顾问,兼任博厚拓普环保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工业大麻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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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董事。

(10)钱明星,1963 年 4 月出生,博士,教授。1986 年 8 月至今在北京大

学工作。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副

会长、北京市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

时兼任北方稀土、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凯文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11)苍大强,1949 年 2 月出生,1969 年参加工作,1990 年开始在北京科

技大学工作,中共党员,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博士毕业,教授,博士生

导师。曾任一机部第五设计研究院工业炉研究所技术员、工程师;北京科技大

学冶金学院讲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冶金系主任、生态系主任、冶金与生态

学院副院长;联合国环保署(UNEP)工业技术部技术顾问;日本东北大学客座

教授。现任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日本“过

程中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工业炉学会秘书长、国资

委节能顾问,工信部绿色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北方稀土、河北钢铁集团独立

董事。

(12)祝社民,1956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南京工业大学

材料学院教授,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资源

环境技术领域评审专家。长期从事大气污染治理、稀土脱硝催化剂材料研究应

用与开发。1992 年至 1998 年,先后为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日本金沢大学及西班

牙罗维拉威尔吉利大学访问学者。2008 年至 2011 年,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材

料学院党委书记;2011 年至 2013 年兼任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

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国家协同创新中心环境新材料团队负责人,兼任北方稀

土独立董事。

(13)王晓铁,1954 年 12 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1979 年至 2010 年,历任包头稀土研究院湿法冶金研究室工程师、高级工程

师,包钢稀土三厂总工程师,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包钢稀土

(北方稀土前身)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0 年至 2012 年在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筹备组工作;2012 年至 2017 年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17 年至今任中

国稀土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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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华,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2005 年至今任中

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应用

创新支持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资产评估师协会会员(均非执

业)。现同时兼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监事,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一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独立董事。

2、监事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2019 年 3 月,由于职工监事离

任,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职工监事补选工作仍在进行中,目前监事会的成员共

计 6 名,其中监事会主席 1 名,职工监事 2 名。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本届监事成员列表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任职期间

1 郝润宝 监事会主席 2018.03.16-2021.03.16

2 段立峰 职工监事 2018.03.16-2021.03.16

3 银建伟 监事 2017.05.05-2021.03.16

4 顾明 监事 2017.05.05-2021.03.16

5 陈建利 监事 2017.05.05-2021.03.16

6 夏学文 职工监事 2018.03.16-2021.03.16

上述监事简历信息如下:

(1)郝润宝,1964 年 12 月出生,1984 年 8 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毕业,

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包钢财务部(计划财务部)税政科副科长,包钢计划

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处长,包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兼会计处处长,包钢计划

财务部部长兼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包钢集团副总会计师兼内蒙

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1 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副总会计师兼内蒙

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监事会主席。

(2)段立峰,1967 年 7 月出生,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包钢人事部编制定员科副科长、工

资定员处主管,包钢党委组织部(人事部)人力资源处副处长、处长,包钢党

委组织部(人事部)副部长,包钢股份组织人事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

北方稀土党委工作部(工会)部长、工会副主席,北方稀土职工监事;兼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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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董事,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银建伟,1970 年 6 月出生,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工程硕士,中共党

员,高级工程师。历任稀土高科动力分厂副厂长,稀土高科冶炼厂机动科第一

副科长,包钢稀土基建设备部副部长、部长,包钢稀土建设部部长,北方稀土

建设部部长,北方稀土集团管理部部长,北方稀土集团管理部(审计部)副部

长、部长。现任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包头市稀

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北方稀土监事。同时兼任内蒙古稀宝

迈谱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方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

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监事。

(4)顾明,1969 年 4 月出生,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中共党

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稀奥科公司工艺技术部工程师、负责人、部长、

市场部部长,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市场开发部部长,包钢稀土资源管理

部部长,包钢稀土国贸公司副经理,北方稀土规划发展部副部长。现任包钢

(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安全环保部、质监站)副部长,兼任北方稀土监事。

(5)陈建利,1968 年 11 月出生,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

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包钢稀土三厂四车间主任助理、七车间主任助

理、全分离车间副主任、三车间主任,包钢稀土二分厂厂长,包钢稀土冶炼厂

总工程师、厂长,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负责人、经理,北方稀土生产部

部长,北方稀土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副部长,包头稀土研究院副院长,

北方稀土集团管理部(审计部)副部长,北方稀土监事。现任北方稀土集团管

理部(审计部)部长,北方稀土监事。同时兼任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

料有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董事。

(6)夏学文,1970 年 3 月出生,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中共党

员,经济师。历任稀土高科工会副主席,包钢稀土工会副主席,包钢稀土党委

工作部副部长,包钢稀土国贸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

司副经理,包钢稀土稀选厂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主席,北方稀土冶炼分

公司(华美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

5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报告期内,任北方稀土检修服务分公司(神马公司)

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工会代主席,北方稀土职工监事。现任北方稀

土检修服务分公司(神马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北方稀土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任职期间

1 李金玲 总经理 2018.02.28-2021.03.16

2 王占成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6.09.06-2021.03.16

3 刘义 副总经理 2003.02.26-2021.03.16

4 余英武 董事会秘书 2018.05.29-2021.03.16

高管简历信息如下:

(1)李金玲,简历参见本节“三/(一)/1、董事”

(2)王占成,简历参见本节“三/(一)/1、董事”

(3)刘义,1968 年 5 月出生,1988 年 10 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

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3 年 2 月起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现兼任内蒙古包钢

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三吉

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

心有限公司董事。

(4)余英武,1971 年 9 月出生,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

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4 年以来,历任包钢选矿厂选矿车间助理工程师兼

团总支书记,包钢选矿厂团委负责人、团委副书记(副科职),包钢计划财务

部派驻选矿厂财务科副科长、派驻炼铁厂财务科副科长、派驻薄板厂财务部副

部长,包钢办公厅秘书处业务主办、业务主管(正科职),包钢矿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包钢集团管理部综合绩效考核处处长(副处职)、企业管理处处

长,包钢办公厅(2016 年起改称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北方稀土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8 年 8 月至今任北方稀

土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同时兼任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

5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有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

司、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林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二)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

券的情况,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账户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赵殿清 董事长 A318850529 19,500 0.005‰

李金玲 董事、总经理 A278209484 18,500 0.005‰

杨占峰 董事 A323876742 19,000 0.005‰

邢立广 董事 A466574574 9,200 0.003‰

赵德贵 董事 A278366618 9,200 0.003‰

张日辉 董事 A466243903 19,700 0.005‰

刘 义 副总经理 A241490020 90,012 0.025‰

董事、副总经

王占成 A140267635 20,000 0.006‰

理、财务总监

余英武 董事会秘书 A318894094 10,000 0.003‰

段立峰 职工监事 A318796961 5,000 0.001‰

银建伟 监事 A278210087 10,000 0.003‰

夏学文 职工监事 A278209638 9,600 0.003‰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1、发行人主营业务介绍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于制造业中的“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发行人经营范围: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应用产

品;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冶金产品、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化工产品、光

电产品经营;设备、备件的制造、采购与销售;进口本企业所需产品;出口产

品;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转让,技术、信息服务;分析检测;建筑安装、修

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

2、总体经营情况

5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是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稀土产品供应商,是我国稀土行业六大稀土

集团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可划分为稀土行业业务和非稀土行业业务。稀土行

业业务为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的生产经营。其中,稀土原料产品

包括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是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及新材料产品生

产加工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抛光材

料、贮氢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制造所属产业领域内的应

用产品,如磁体、抛光粉(液)、镍氢电池、荧光粉、催化剂等。非稀土行业

业务涵盖稀土应用产品生产经营及贸易业务等,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包括镍氢动

力电池、稀土永磁磁共振仪、LED 灯珠、稀土永磁电机。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511,316.32 万元、1,020,397.54 万元、

1,395,471.90 万元和 1,408,453.46 万元。2017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增加

509,081.22 万元,增幅为 99.56%,主要是由于 2017 年稀土产品价格上涨,销量

增加以及公司开展贸易业务所致。2018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375,074.36 万元,增幅为 36.76%,主要是由于稀土产品销量增加、贸易收入增

长以及出售稀土矿石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1,402,184.39 99.55 1,382,770.27 99.09 1,014,140.10 99.39 503,933.11 98.56

稀土行业 654,991.24 46.50 844,578.68 60.52 674,369.04 66.09 489,497.53 95.73

非稀土行

747,193.15 53.05 538,191.59 38.57 339,771.06 33.30 14,435.58 2.82

其他业务 6,269.07 0.45 12,701.63 0.91 6,257.43 0.61 7,383.20 1.44

合计 1,408,453.46 100.00 1,395,471.90 100.00 1,020,397.54 100.00 511,316.32 100.00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可进一步划分为稀土行业业务收入和非稀土行业业务

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行业业务收入分别为 489,497.52 万元、674,369.04

万元、844,578.68 万元和 654,991.2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73%、

66.09%、60.52%和 46.50%,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发行人非

稀土行业业务收入分别为 14,435.60 万元、339,771.06 万元、538,191.59 万元和

5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747,193.15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82% 、 33.30% 、 38.57% 和

53.05%,占比持续增长。2017 年,公司非稀土行业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大幅增

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开展贸易业务所致。2018 年,公司非稀土行业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198,420.53 万元,增幅为 58.40%,主要是由公司贸易规模增长以及出售

稀土矿石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 401,146.32 万元、833,230.67 万元、

1,193,189.25 万元和 1,259,491.11 万元。2017 年,发行人营业成本较 2016 年增长

432,134.64 万元,增幅为 109.03%,主要是由于稀土产品销量增加以及公司开展

贸易业所致。2018 年,发行人营业成本较 2017 年增长 354,920.53 万元,增幅为

42.84%,主要是由于稀土产品销量增加、贸易规模增长以及出售稀土矿石所

致。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1,254,583.21 99.61 1,183,398.07 99.18 828,477.53 99.43 396,342.89 98.80

稀土行业 526,224.20 41.78 686,489.02 57.53 497,736.42 59.74 385,300.10 96.05

非稀土行

728,359.01 57.83 496,909.05 41.65 330,741.11 39.69 11,042.79 2.75

其他业务 4,907.89 0.39 9,791.19 0.82 4,753.13 0.57 4,803.43 1.20

合计 1,259,491.11 100.00 1,193,189.25 100.00 833,230.67 100.00 401,146.32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行业业务成本分别为 385,300.10 万元、497,736.42 万

元、686,489.02 万元和 526,224.20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6.05%、

59.74%、57.53%和 41.78%,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发行

人非稀土行业业务成本分别为 11,042.79 万元、330,741.11 万元、496,909.05 万元

和 728,359.01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75%、 39.69%、41.65%和

57.83%,占比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

5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147,601.18 99.09 199,372.20 98.56 185,662.57 99.20 107,590.22 97.66

稀土行业 128,767.04 86.44 158,089.66 78.15 176,632.62 94.37 104,197.42 94.58

非稀土行

18,834.14 12.64 41,282.54 20.41 9,029.95 4.82 3,392.81 3.08

其他业务 1,361.18 0.91 2,910.44 1.44 1,504.30 0.80 2,579.77 2.34

合计 148,962.35 100.00 202,282.65 100.00 187,166.87 100.00 110,170.00 100.00

稀土行业业务是公司营业毛利润的核心来源。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行业

业 务 毛 利 润 分 别 为 104,197.42 万 元 、 176,632.62 万 元 、 158,089.66 万 元 和

128,767.04 万元,占营业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4.58%、94.37%、78.15%和

86.44%。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稀土行业毛利润分别为 3,392.81 万元、9,029.95 万

元、41,282.54 万元和 18,834.14 万元,占营业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08%、

4.82%、20.41%和 12.64%。2018 年,公司非稀土行业业务毛利润占比较高,主

要是由于出售稀土矿石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主营业务 10.53 14.42 18.31 21.35

稀土行业 19.66 18.72 26.19 21.29

非稀土行业 2.52 7.67 2.66 23.50

其他业务 21.71 22.91 24.04 34.94

综合毛利率 10.58 14.50 18.34 21.55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55%、18.34%、14.50%和 10.58%,

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贸易业务收入规模较大但利润贡献较小所致。报告期

内,发行人稀土行业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29%、26.19%、18.72%和 19.66%,主

要是由于稀土产品价格波动所致;非稀土行业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50%、

2.66%、7.67%和 2.52%,2017 年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导致非稀土行业业务毛利率

5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大幅降低,2018 年公司出售稀土矿石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的非稀土行业业务毛

利率水平。

3、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生产原料、材料以及贸易产品,对应业务板块分别为稀

土行业业务和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成本

的比例分别为 13.29%、4.31%、3.31%、2.54%和 2.06%%。报告期内,发行人主

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 是否为关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成本比重 联方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164047.03 13.29 是

南方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3192.24 4.31 否

2019 年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40844.40 3.31 否

1-9 月 广州联华实业有限公司 31378.48 2.54 否

中航国际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25371.65 2.06 否

合计 314833.80 25.5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396,869.58 27.95 是

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2,230.96 3.68 否

广州联华实业有限公司 38,619.62 2.72 否

2018 年

包头市三隆稀有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3,511.98 2.36 否

寿阳县昌昊煤业有限公司 22,633.41 1.59 否

合计 543,865.55 38.3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42,330.35 28.78 是

包头市玺骏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66,912.2 7.95 否

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64,466.91 7.66 否

2017 年

包头市三隆稀土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1,160.13 6.08 否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6,682.05 4.36 否

合计 461,551.64 54.8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73,530.00 24.48 是

2016 年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4,727.64 11.56 否

刘晓云 12,793.79 4.26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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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包头市三隆稀有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9,850.23 3.28 否

包头市玺骏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9,655.81 3.21 否

合计 140,557.47 46.79

报告期内,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公司向包

钢股份采购稀土矿浆、稀土精矿。

公司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以及贸易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96%、3.96%、

3.14%、2.51%和 2.36%,销售集中度不高。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如

下: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占销售总 是否为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额比重 关联方

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 69869.32 4.96 否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55755.64 3.96 否

2019 年 江苏金石稀土有限公司 44188.00 3.14 否

1-9 月 包头市三隆稀有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5417.41 2.51 否

南方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3175.35 2.36 否

合计 238405.73 16.9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171,747.02 12.31 是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127,823.29 9.16 否

包头市三隆稀有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47,003.81 3.37 否

2018 年

台一江铜(广州)有限公司 39,444.94 2.83 否

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36,423.70 2.61 否

合计 422,442.75 30.27

包头市玺骏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91,888.54 9.01 否

包头市三隆稀土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84,441.81 8.28 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53,073.43 5.20 是

2017 年

慈溪市滨海中钢磁材有限公司 34,563.69 3.39 否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29,431.38 2.88 否

合计 293,398.85 28.75

2016 年 甘肃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25,451.28 4.98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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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宁波展杰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30,795.39 6.02 否

包头市三隆稀有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5,058.52 4.90 否

包头市玺骏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23,673.64 4.63 否

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805.56 4.07 否

合计 125,784.39 24.6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主要客户之一,2017 年和 2018 年

公司向包钢股份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煤炭、焦煤等。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稀土行业业务

(1)稀土行业业务总体经营情况

发行人依靠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所掌控的白云鄂博稀土资源优势,采购控股

股东下属企业的稀土原料,在国家稀土总量控制计划的指导下,委托公司控

股、参股公司将稀土原料加工成混合碳酸稀土,再由公司的直属、控股、参股

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分离为单一或混合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产

品。发行人下属国贸公司对以上稀土冶炼分离产品进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

同时,为提高稀土产品附加值,促进稀土元素平衡利用,推动稀土产业向

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发展,公司发挥稀土资源优势,通过独资设立、合

资组建、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稀土功能材料产业,现已形成磁性材料、抛光材

料、贮氢材料、发光材料和催化材料五大稀土功能材料产业板块。各板块企业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通过采购加工稀土原料类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各自产

业领域内的稀土功能材料产品。

此外,公司以下属稀土研究院为核心,发挥科研优势为产业链运营提供技

术支撑,不断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

展。公司通过在原料保障、生产衔接、营销运作、科研支撑、管理协同、资本

运营、文化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等环节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协同运营、综合

施策,增强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性和增值创效能力,产业融合发展带

动产线优化、工艺革新、品质提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发行人稀土行业业务主要产品及应用情况如下:

5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表:发行人稀土行业业务主要产品及应用情况

项目 产品应用

包括各种稀土元素氧化物,如氧化镧、氧化铈等,可用作为

稀土氧化物

工业添加剂、制造功能性材料或提炼稀土金属元素等

稀土原 包括金属镧、金属铈以及镤钕合金等其他混合金属合金,可

稀土金属

料产品 作为工业添加剂或制造功能性材料。

包括碳酸稀土、氯化稀土、硝酸稀土等,可用作为工业添加

稀土盐类

剂、制造功能性材料或提炼稀土金属元素等。

主要指钕铁硼永磁体,是目前世界上磁性最高的永磁材料,

磁性材料 在风电、节能家电、汽车助力转向系统、新能源汽车等节能

环保领域均有广泛应用。

稀土抛光粉主要成分为氧化铈,已被广泛应用于液晶玻璃、

抛光材料 手机面板、光学玻璃等器件的抛光,具有抛光光洁度高、速

度快和使用寿命长等优点。

稀土功

包括 LaNi5 型储氢合金和 La-Mg-Ni 系储氢合金,能够解决氢

能材料产品

贮氢材料 气的安全贮存和运输问题,具有容量高、可快速充电、无记

忆效应、无污染、寿命长等显著优点。

稀土发光材料已广泛应用在显示显像、新光源、X 射线增光

发光材料

屏等各个方面。

稀土催化材料主要应用于机动车尾气净化、工业有机废气净

催化材料

化等方面。

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行业业务分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稀土行业业务分产品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稀土原料产品 44.45 67.87 51.16 60.57 35.62 52.82 29.38 60.02

稀土氧化物 17.55 26.80 18.92 22.40 11.34 16.81 15.82 32.32

稀土金属 23.14 35.32 27.07 32.05 19.86 29.45 8.59 17.55

稀土盐类 3.76 5.74 5.17 6.13 4.42 6.56 4.96 10.13

稀土功能材料 21.05 32.13 33.30 39.43 31.82 47.18 19.57 39.98

磁性材料 17.09 26.09 27.91 33.04 26.88 39.86 16.72 34.16

抛光粉 2.31 3.52 3.19 3.78 3.70 5.49 1.57 3.21

贮氢材料 1.57 2.39 2.08 2.46 1.19 1.77 1.18 2.41

发光材料 0.04 0.05 0.06 0.07 0.04 0.06 0.09 0.18

催化材料 0.05 0.08 0.06 0.07 - -

合计 65.5 100.00 84.46 100.00 67.44 100.00 48.95 100.00

5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原料产品收入分别为 29.38 亿元、35.62 亿元、51.16

亿元以及 44.45 亿元,占稀土行业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02%、52.82%、

51.16%和 67.87%。2018 年发行人稀土原料产品收入较 2017 年增长较多,主要

是由于氧化物等产品销售价格增长,销量增加所致。公司稀土原料产品收入主

要来源于稀土氧化物和稀土金属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功能材料产品收

入分别为 19.57 亿元、31.82 亿元、33.30 亿元和 21.05 亿元,占稀土行业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39.98%、47.18 %、39.43%和 32.13%。公司稀土功能性材料产

品收入主要来源于磁性材料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行业业务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稀土行业业务产品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稀土原料产品 22.42 21.42 32.26 23.99

稀土氧化物 22.46 21.67 32.46 22.53

稀土金属 22.30 21.15 32.11 21.98

稀土盐类 22.97 21.93 32.45 32.13

稀土功能材料 13.84 14.56 19.40 17.22

磁性材料 14.04 15.04 19.82 17.87

抛光粉 18.82 17.18 20.96 30.54

贮氢材料 4.49 4.81 5.22 -8.30

发光材料 -3.12 7.14 14.98 0.12

催化材料 17.20 3.76 - -

稀土行业业务 19.66 18.72 26.19 21.28

2016-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发行人稀土原料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3.99%、

32.26%、 21.42%和 22.42%, 稀 土 功 能性 材料 产 品 毛利 率分 别为 17.22%、

19.40%、14.56%和 13.84%。受稀土细分产品价格波动影响,2017 年稀土氧化

物、稀土金属、磁性材料等主要稀土产品毛利率均较 2016 年有所上升,2018 年

主要稀土产品毛利率有所回落。

(2)稀土产品产能及生产情况

6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稀土产品产能方面,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战略资源,规范稀土生产

经营活动,保护环境,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土资源部对稀土开采实

施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稀土产品实施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

2014 年以后调整为生产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因此,公司稀土选矿、冶炼分离产

能的实现受上述控制指标限制。同时,因为稀土属于国家战略资源,中国加强

对稀土资源的收储以保护和调节资源价格,国家每年的稀土收储计划及企业的

商业储备将增加公司稀土选矿、冶炼分离产品产量。

北方稀土作为行业内骨干企业,在组建大集团、总量控制计划、国家收储

等方面始终得到国家相应的政策倾斜与扶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的稀土

生产总量控制计划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矿产品生产指标和冶炼分离产品

生产指标均超过全国总指标的 50%,具体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内稀土总量控制计划(折稀土氧化物)

单位:吨、%

矿产品 冶炼分离产品

项目

全国 北方稀土 占比 全国 北方稀土 占比

2016 年 105,000.00 59,550.00 56.67 100,000.00 50,084.00 50.08

2017 年 105,000.00 59,550.00 56.67 100,000.00 50,084.00 50.08

2018 年 120,000.00 69,250.00 57.71 115,000.00 59,484.00 51.73

2019 年 1-9 月 132000.00 70750.00 53.60 127000.00 60984.00 48.02

多年来,北方稀土坚持“做精做细稀土原料,做强做优稀土材料,有选择地

发展下游终端应用产品”的发展思路,可生产各类稀土产品共 11 个大类、50 余

种、近千个规格。目前,公司冶炼分离产能 8 万吨/年、稀土金属产能 1 万吨/

年,稀土原料产能位居全球第一;稀土功能材料中磁性材料合金 3 万吨/年,产

能居全球第一;抛光材料产能 14000 吨/年、贮氢合金 3000 吨/年,占据国内市

场份额半数以上;发光材料 1000 吨/年。

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产品产能及产量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稀土产品产能及产量情况

单位:万吨/年、万吨、%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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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产能 8.00 8.00 8.00 8.00

稀土原料产品 产量 6.73 5.76 5.43 4.45

产能利用率 84.12 72.00 67.88 55.63

产能 5.23 5.23 4.39 3.80

稀土功能材料 产量 2.94 3.60 3.90 2.30

产能利用率 56.21 68.83 88.84 60.53

产能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原料产品产能未发生变化。2017 年,公

司稀土功能材料产品产能增长至 4.39 万吨/年,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了所四会市

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所致,2018 年公司稀土功能材料产品产能增长至 5.23 万吨/

年,主要是由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产量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原料产品产量分别为 4.45 万吨、5.43 万

吨、5.76 万吨和 6.73 万吨,总体呈增长趋势,产能利用率亦保持相同增长趋

势。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功能材料产品产量分别为 2.30 万吨、3.90 万吨、3.60

万吨及 2.94 万吨,呈波动态势,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60.53%、88.84%、68.83%和

56.21%。

从生产流程来看,公司生产加工流程主要为选矿、冶炼分离、稀土产品及

下游应用。一般根据精矿的类型、品位特点、产品方案、便于非稀土元素的回

收与综合利用、利于劳动卫生与环境保护、经济等原则选择相宜的工艺流程。

公司主要通过白云鄂博铁矿石经选铁后的含有稀土矿物的矿浆再经浮选生产稀

土精矿。2017 年起,公司直接向包钢股份采购稀土精矿。稀土精矿经过硫酸焙

烧水浸后,经由萃取转型或沉淀混合碳酸稀土酸溶后成为稀土溶液。混合氯化

稀土溶液经萃取分离后碳酸盐沉淀转化为碳酸稀土,再经灼烧产出稀土氧化

物。稀土氧化物经电解制备稀土金属.其中稀土功能性材料是在稀土氧化物或

者稀土金属环节进行配料、熔炼、灼烧或压型等工序上制备出。

目前,发行人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图:公司主要生产流程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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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采用高温硫酸焙烧分解工艺分解稀土精矿,采用以混合氯化稀

土溶液为原料,以皂化 P507-HCl 萃取体系控制一定的工艺条件,进行单一稀土

分离生产。环保废水处理采用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处理办法,在稀土行业率先

达到工业生产废水零排放。

从生产成本来看,发行人稀土行业业务成本主要由原料、材料与动力构

成。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产品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稀土行业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料 501,538.38 73.06 359,817.80 72.29 273,948.37 71.10

材料和动力 78,778.13 11.48 72,316.51 14.53 59,336.22 15.40

人工成本 62,901.11 9.16 42,425.02 8.52 32,403.74 8.41

制造费用 43,271.40 6.30 23,177.09 4.66 19,611.78 5.09

合计 686,489.02 100.00 497,736.42 100.00 385,300.11 100.00

生产成本构成方面。原料成本是稀土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2016-2018

年,发行人原料成本分别为 273,948.37 万元、359,817.80 万元和 501,538.38 万

元,占产品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1.10%、72.29%和 73.06%。公司原料成本主要为

稀土矿浆、精矿和部分辅助材料采购支出。

(3)采购情况

发行人的稀土资源主要来源于包头的白云鄂博矿。白云鄂博矿是中国稀土

储量大、类型特殊的特大型稀土、铁、铌、钍等多金属复杂共生矿,不仅是钢

铁原料产地,也是世界大型的优质稀土矿床。白云鄂博已探明稀土资源量约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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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万吨,占世界已探明储量的 77%,平均含稀土氧化物(REO)3%~5%,

预测全区稀土资源远景储量超过 13,500 万吨。白云鄂博稀土矿与铁共生,主要

稀土矿物有氟碳铈矿和独居石,其比例为 3∶1,都达到了稀土回收品位,稀土

总储量 REO 为 3,500 万吨,约占世界储量的 38%,稀土储量居世界前列,铌、

钍储量居世界第二位。白云鄂博矿山稀土资源以轻稀土为主,占国内已探明稀

土储量的 87%。

公司生产原料和材料主要为稀土矿浆、精矿和部分辅助材料。公司稀土矿

浆、精矿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稀土矿浆方面,2007 年公司为有效解决与包钢集团存在的同业竞争,减少

关联交易,理顺产业链并实现包钢集团内部稀土产业优化重组,公司收购了包

钢集团拥有的包头稀土研究院、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公司、中山市天骄稀

土材料公司、包头瑞福鑫磁材有限公司等股权及相关资产。收购完成后,包钢

稀土产业的优势地位得到加强,稀土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2015 年,包钢集团控股子公司包钢股份完成了非公开增发股票购买包钢集

团选矿等相关资产的资本市场股权融资项目,公司稀土矿浆及水电气关联交易

由向包钢集团,转为向包钢股份购买。

2011 年以前,尾矿的采购价格仅为 20 元/吨,价格较低.自 2011 年稀土资

源税开征以及稀土价格上涨以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双方不再对矿浆交易

采用协议价格,而是采用更为市场化的定价公式,定价公式与稀土价格高度正

相关。公司与包钢股份的矿浆价格执行定价公式,由定价公式可知,矿浆价格

主要取决于稀土产品的价格。2014 年修订后的定价公式如下:

其中:

25 × P × C × C × B

WP = =

(B 1) 24 × (B 1)

600 ×

WP =稀土矿浆价格(元/吨),为不含税价格。

P =稀土精矿价格(元/吨)。

C= 矿产资源价值比率:按照“精矿资源价值(不含税)=矿产资源价值+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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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成本+产品毛利”的价值构成方式,可确定矿产资源价值比率 C=1-加工成本率-

产品毛利率。其中,矿产资源价值比率体现了原始资源价值,加工成本率体现

了精矿产品加工方的成本控制水平,产品毛利率体现了精矿产品加工方享受的

利润水平。加工成本率按照每吨稀土精矿实际加工成本,同时预先考虑未来可

能会增加的环境保护投入因素、市场规模因素等确定;产品毛利率按照具有代

表性的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含公开披露数据的拟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主

营业务毛利率或细分稀土行业毛利率水平确定,上述公司包含了我国主要稀土

集团相关上市公司。

B= 铁精矿选矿比:选矿比根据当前矿产资源情况及工艺水平确定,其中铁

精矿选矿比为 2.65(从原矿石到选铁工序生产的铁精矿,即每 2.65 吨原矿石可

选出 1 吨铁精矿)。

公司自 2017 年起向包钢股份采购稀土精矿,不再采购稀土矿浆。稀土精矿

定价方面,公司与包钢股份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情况,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

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等因素

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共同拟定稀土精矿交易价格。2017 年 1-8 月公司与包钢

股份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 9,250 元/吨(不含税),9 月 1 日起调整为 14,000 元/

吨(不含税)。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与包钢股份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

为 12,600 元/吨(不含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包钢股份采购的稀土矿浆、精矿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73,530.00 万元、242,330.35 万元、396,869.58 万元和 98,518.39 万元,占公司采

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4.48%、28.78%、27.95%和 11.01%。

表:发行人稀土矿浆、精矿采购情况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采购量(吨) - - - 2,150,000.00

稀土矿浆 采购均价(元) - - - 342.00

采购金额(万元) - - - 73,530.00

采购量(吨) 130,196.07 283,478.27 176,047.85 -

稀土精矿 采购均价(元) 12,600.00 14,000.00 13,765.03 -

采购金额(万元) 164,047.03 396,869.58 242,330.35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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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向包钢股份采购的稀土矿浆、稀土精矿采购按合同执行,按月结算

采购量,次月结清。

辅料采购方面。公司辅助材料采购仍主要为招标、议标和非招标采购模

式。2018 年,公司撤销了物资供应分公司,原物资供应分公司的采购管理职能

全部下放至公司分子公司,由各分子公司自行组织实施物资采购。分子公司大

部分物资通过中间商采购,部分特殊物资自行采购,主要采购物资为盐酸、碳

酸氢铵、水玻璃、捕收剂、氯化钡、氧化镁等。大宗物资入厂后先化验指标,

合格后卸车,不合格退车,其它辅材检验外观、数量、合格证等。结算方面,

由于公司分子公司自行实施采购管理,各分子公司对供应商根据不同的供货能

力、信用等级及资金状况等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供应商货到后经验收合格,

分子公司次月按资金分配计划逐月付款。分子公司根据供应商信用等级和物资

品种采用不同账期,账期一般为 2 个月左右,一般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

算。

(4)销售情况

北方稀土为加强对稀土产品生产总量的调控,2008 年组建了内蒙古包钢稀

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北方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销售平台,对与北方稀土

资源有关的稀土产品统一收购,统一销售。2018 年 4 月,公司为进一步加强资

源的集中管理,成立北方稀土市场营销部,将稀土产品的收购职能划归北方稀

土本部,并由市场营销部统一管理稀土产品的营销工作。

销量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原料产品销量分别为 4.68 万吨、5.81 万

吨、6.03 万吨和 5.49 万吨,受部分产品下游需求增强影响,产品销量基本呈增

长趋势。稀土功能性材料产品销量分别为 2.21 万吨、3.90 万吨、3.83 万吨和 3.07

万吨。公司稀土原料产品和稀土功能性材料产品产销率水平较高,2016 年-2018

年,公司稀土原料产品各期产销率均超过 1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稀土原料

产品库存量分别为 16.18 万吨、15.81 万吨、16.40 万吨和 17.63 万吨,库存量规

模大,主要系镧铈类产品,市场需求低以及合并甘肃稀土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稀土产品销售情况

6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吨/年、万吨、%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产量 6.73 5.76 5.43 4.45

稀土原料产品 销量 5.49 6.03 5.81 4.68

产销率 81.58 104.69 107.00 105.12

产量 2.94 3.60 3.90 2.30

稀土功能材料 销量 3.07 3.83 3.90 2.21

产销率 104.42 106.39 100.00 96.10

北方稀土市场营销部以及国贸公司作为北方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营销职能

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同时还承担并完成了内蒙古自

治区战略储备以及 2011 年至今的国家储备任务。目前,公司的主要销售对象包

括北方稀土的内部功能材料应用企业、包头市稀土产品应用企业、国内稀土市

场、国际稀土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稀土行业销售区域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公司稀土行业业务收入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内 620,604.00 94.75 792,890.81 93.88 626,240.59 92.86 455,509.14 93.06

国外 34,387.24 5.25 51,687.87 6.12 48,128.45 7.14 33,988.39 6.94

合计 654,991.24 100.00 844,578.68 100.00 674,369.04 100.00 489,497.52 100.00

销售价格方面,北方稀土每月根据五家权威的稀土网站报价,结合公司向

行业内主要稀土企业搜集的市场报价作为测算依据,同时以公司营销策略为导

向,由价格委员会讨论最终确定当期销售挂牌价。

受市场情况、产品销售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稀土产品价格呈波动趋

势报告期内,公司稀土产品价格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稀土产品价格情况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1-9 月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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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价(元/

稀土氧 163,299.18 137,366.06 76,121.24 146,211.36

吨)

化物

销量(吨) 10,749.59 13,772.44 14,893.48 10,821.76

均价(元/ 201,271.6

稀土原料 稀土金 256,243.74 208,683.35 226,973.49

吨) 3

产品 属

销量(吨) 9,029.19 12,970.90 9,866.19 3,786.33

均价(元/

稀土盐 10,711.29 15,408.97 13,285.96 15,404.41

吨)

销量(吨) 35,128.61 33,574.62 33,290.72 32,208.67

均价(元/ 114,670.4

稀土磁 96,668.21 120,771.87 112,208.46

吨) 3

性材料

销量(吨) 17,675.44 23,106.00 23,441.35 14,905.01

均价(元/

稀土抛 20,497.51 24,717.65 25,900.66 27,419.21

吨)

光粉

销量(吨) 11,258.18 12,918.00 14,286.64 5,729.12

均价(元/

稀土功能 贮氢合 89,640.19 91,486.09 95,447.14 82,956.48

吨)

材料 金材料

销量(吨) 1,747.23 2,270.00 1,206.58 1,426.08

均价(元/ 147,140.5

稀土发 192,369.93 200,997.69 140,904.30

吨) 9

光材料

销量(吨) 18.47 9.30 29.46 66.00

均价(元/

稀土催 44,843.98 45,134.84 - -

吨)

化材料

销量(吨) 110.9 138.00 - -

2017 年稀土氧化物销售均价较低,主要是由于单价高的细分产品销量占比

下降所致。受单价较高细分产品销量占比上升影响,2018 年稀土氧化物销售均

价较上年度增长较多。2019 年 1-9 月,稀土金属和稀土金属销售均价较 2018 年

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市场价格上涨所致。报告期内,稀土功能性材料变化幅

度相对较小。

2、非稀土行业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非稀土行业业务可进一步细分为稀土应用产品、贸易

业务及其他。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稀土行业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公司非稀土行业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6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00 1.34

稀土应用产品 1.01 1.89 1.82 5.36 1.44 100.00

贸易业务 71.70 95.96 42.13 78.28 32.16 94.64 - -

2.02 2.70

其他 10.67 19.83 - - - -

74.72 100.00

合计 53.82 100.00 33.98 100.00 1.44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应用产品收入分别为 1.44 亿元、1.82 亿元、1.01 亿

元和 1.00 亿元,占非稀土行业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00%、5.36%、1.89%

和 1.34%。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32.16 亿元、

42.13 亿元和 71.70 亿元,占非稀土行业业务收入为 94.64%、78.28%和 95.96%。

表:公司非稀土行业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稀土应用产品 2.50 4.98 5.16 23.50

贸易业务 2.52 1.85 2.52 -

其他 2.40 30.91 - -

非稀土行业毛利率 2.52 7.67 2.66 23.50

报告期内,发行人稀土应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3.50%、5.16%、4.98%和

2.50%。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2%、

1.85%和 2.52%。

(1)稀土应用产品

发行人结合资源特点及产业布局,有选择地发展稀土终端应用产品,现已

形成贮氢材料-镍氢动力电池、磁性材料-稀土永磁磁共振仪及稀土永磁电机、

发光材料-LED 灯珠制造企业的稀土终端应用布局。镍氢动力电池由内蒙古稀奥

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负责生产运营;稀土永磁磁共振仪由包头市稀宝博为

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负责生产经营;稀土永磁电机由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负

责生产经营;LED 灯珠由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生产经营。在稀土应

用产品领域,公司已建成年产 100 台稀土永磁磁共振成像仪生产基地,混合汽

车用圆形镍氢动力电池 100 万只/年能力,LED 封装 60 亿颗/年。

上述终端应用产品的应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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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主要稀土应用产品

项目 产品应用

可广泛用于电动汽车、矿山设备、贮能设备已经电动自行

镍氢动力电池

车、电动工具、铁路、渔业船舶等领域的配套电源

一种新型医学成像技术装备,可用于医疗诊断,与其他核磁

共振

稀土永磁磁共振

仪相比,稀土永磁磁共振仪具有体积小、质量轻、性能更加

稀土应 优异

用产品 的优势

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国防、装备制造、工农业生产和日

稀土永磁电机

常生活的各个领域

广泛用于灯饰照明、LED 大屏幕显示、交通灯、装饰、电

LED 灯珠 脑、电子玩具礼品、交换机、电话机、广告、城市光彩工程

等诸多生产领域

(2)贸易业务

2017 年以来,发行人在做好稀土产品的产销基础上,开展稀土产品、稀土

应用产品贸易、有色金属和煤炭等非稀土产品多元贸易,从而进一步巩固市场

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提升收入规模。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为 321,559.93 万

元、421,319.01 万元和 716,990.59 万元。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规模较大,但毛利

率处于较低水平。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发行人贸易业务毛利率分

别为 2.52%、1.85%和 2.52%。

发行人贸易业务可进一步细分为稀土产品贸易和非稀土产品贸易,稀土产

品贸易的货种主要包括镨钕类产品、中重稀土类产品等,非稀土产品贸易货种

主要包括煤炭、有色金属等。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发行人贸易业

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稀土产品贸易 263,247.78 36.72 179,453.78 42.59 175,859.96 54.69

非稀土产品贸易 453,742.81 63.28 241,865.24 57.41 145,699.97 45.31

合计 716,990.59 100.00 421,319.01 100.00 321,559.9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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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发行人贸易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2017 年

稀土产品贸易 1.95 1.43 2.30

非稀土产品贸易 2.86 2.16 2.77

合计 2.52 1.85 2.52

1)稀土产品贸易

公司立足于稀土主营业务,并在国内、国际建立了稳定的自有产品营销渠

道。基于与大型企业建立的合作关系为基础,不断加强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拓

展稀土产品贸易。公司稀土产品贸易主要由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经营,贸易品种以镨钕类、中重稀土类产品为主,结算方式包括现金、银行承

兑等。

稀土产品贸易以锁定下游用户需求为前提,在公司自有资源难以满足下游

需求的情况下,通过国贸公司对接市场采购渠道,从外部市场采购产品直接销

售至下游客户。国贸公司结合当期产品市场价格,采用灵活的确定利润方式锁

定公司利润,与上下游客户确定采、销价格及结算方式,畅通上下游贸易渠

道,实现企业合作共赢。

2)非稀土产品贸易

公司非稀土产品贸易具体可进一步细分为大宗原燃料及辅材贸易和有色金

属产品贸易。

①大宗原燃料及辅材贸易

公司大宗原燃料及辅材贸易业务主要由北方稀土市场营销部承担,贸易品

种主要包括煤炭、矿石、药剂等。该类贸易业务主要采取预付款、货到付款等

模式,结算方式包括现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公司原燃料及辅材贸易主要在锁定下游客户需求和上游客户货源的前提

下,及时签订相关采购和供货合同。订单确认后,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发货至

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双方根据结算单进行结算,下游客户按照约定方式回

款。此外,部分铬矿、蒙古矿等贸易产品采用进口贸易方式,由北方稀土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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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司签订贸易进口合同,开具信用证付款。进口货物到港后北方稀土委托货

代公司报关接货,再将货物销售给下游客户。

上游采购网络建设方面,发行人先后与海外、国内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

期合作关系,贸易种类涉及精煤、无烟煤、铬精矿、铁矿石、铁精粉、稀土捕

收剂等多类,市场范围覆盖华北、华中、华南等区域。下游销售服务网络建设

方面,发行人在扩大经营范围的同时,积极拓展市场,目前业务范围主要在内

蒙古、山西等区域。

②有色金属产品贸易

有色金属产品贸易经营主体是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称“国贸公司上海分公司”),主要贸易货种包括铜、铝、铅、锌、

锡、镍等有色金属产品,以深入产业供应链的现货贸易为主,采用现金电汇的

方式进行结算。业务范围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安徽、上海等地区。国贸公

司上海分公司一般采用先货后款方式进行采购,通过客户支付保证金的方式进

行销售,以降低交易风险。贸易产品主要通过第三方仓库过户交货,产品均为

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品牌产品,品质有保证,流通性较好。

(3)其他

2018 年,发行人非稀土行业业务中的其他收入为 106,727.28 万元,为与稀

土选矿有关的实物资产出售产生的收入,毛利率为 30.91%。该项交易的基本情

况如下:

2012 年,发行人为加大对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的直接占有和开发力度,促进

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从

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购入 600 万吨白云鄂博矿稀土矿石,用于保障公司

稀土选矿生产及工业试验。2014 年,包钢集团下发《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

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

规划》,明确了公司和包钢股份的发展定位,即包钢股份为铁、有色金属、煤

炭等上游矿产资源及相应产品的唯一整合方,发行人为稀土冶炼、分离及应用

业务的唯一整合方。近年来,发行人按照包钢(集团)公司的总体规划,改变

稀土产品生产所需稀土原料采购品种,向包钢股份整体出租稀土选矿资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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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集中力量发展稀土冶炼分离、下游功能材料和应用

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加快产业发展。

鉴于发行人目前不再生产稀土精矿,现存与稀土选矿有关资产已不能为公

司生产所使用,因此,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

向包钢股份出售包括上述稀土矿石、生产厂房、设备等与稀土选矿有关的全部

实物资产。

(三)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末

项目 减值准 减值准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 备

母公司稀

土医疗产 11,970.20 0.00 11,970.20 9,887.13 0.00 9,887.13

业项目

华美东厂

改扩建萃

8,426.93 0.00 8,426.93 5,910.82 0.00 5,910.82

取转型工

甘肃 204

车间烟气 3,870.07 0.00 3,870.07 2,855.69 0.00 2,855.69

脱硫工程

甘肃磁材

车间磁材

2,440.21 0.00 2,440.21 1,872.94 0.00 1,872.94

后加工项

目工程

甘肃试剂

车间氨氮 2,850.28 0.00 2,850.28 1,866.65 0.00 1,866.65

废水工程

合计 29,557.69 0.00 29,557.69 22,393.23 0.00 22,393.23

母公司稀土医疗产业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生产厂房、综合楼以及健

康诊断云平台、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稀土医疗产业基地服务中心。项目计划总

投资为 19,800.00 万元,预计于 2020 年 12 月前完成竣工结算。该项目已取得包

头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下发的《关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备案的批复》(包开经审字【2016】140 号)、

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下发的《关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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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包开环审字【2017】

23 号)。

华美东厂改扩建萃取转型工程预计于 2019 年 12 月前完成竣工结算。该项

目已获得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包头稀美高科技有限公司萃

取车间 E 段恢复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的批复》(包经信稀管字【2016】125 号)。

甘肃 204 车间烟气脱硫工程主要建设烟气脱硫制酸生产线,预计 2019 年 12

月竣工结算,项目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取得白银市发展改革委员

会下发的《关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稀土焙烧尾气深度处理项目准予

备案的通知》(市发改政务(备)【2016】71 号),白银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

《关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稀土焙烧尾气深度处理项目现状环境影响

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市环函发【2017】306 号)。

甘肃磁材车间磁材后加工项目工程,预计 2019 年 12 月前竣工结算,项目

资金全部来源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取得甘肃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甘肃稀土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登记备案的通

知》(甘发改高技(备)【2011】96 号),甘肃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甘肃稀

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变更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复函》(甘环函【2018】168 号)。

甘肃试剂车间氨氮废水工程,预计 2022 年 6 月前竣工结算,项目资金全部

来源于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取得甘肃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稀土冶炼水资源综合利用 项目备案登记的通知》(甘发改产业

(备)【2011】4 号),甘肃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稀土冶炼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甘环评发【2010】

36 号)。

(四)发行人技术研发情况

公司现有科研人员 588 人,研发投入方面,2016 年-2018 年,公司研发支出

分别为 5,060 万元、6,337 万元和 5,325 万元。近三年来,公司共开展各类科研课

题 267 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 51 项,省部级课题 49 项,市级课题 8 项,其它

课题 159 项。截至 2019 年 9 月底,公司主持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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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项。

在重点科研项目上,公司成果显著。稀土选冶方面,“稀土资源高效利用和

绿色分离的科学基础”提出高效提取稀土和高值回收利用氟、磷的绿色工艺原则

流程,使之全面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包头稀土资源的高效绿

色选冶新流程的开发提供科学基础;稀土配分在线检测系统研发利用 X 射线荧

光光谱技术,实现 2 分钟内对萃取分离生产线水相中各种稀土元素的定量分

析。开展稀土冶炼分离装备升级,率先在稀土行业实现主体工艺自动化控制。

稀土功能材料方面,稀土钢用稀土铁中间合金产业化项目开发了三类 36 种不同

配分的稀土铁合金系列产品,为稀土钢产业化奠定了基础;开发了高纯稀土金

属镱制备关键技术,建成了年产 20 吨高纯稀土金属及靶材中试线。完成稀土镁

合金半连续铸造产业化技术及装备开发,能够生产稀土镁合金半连续铸棒产

品;开发出多种规格钕铁硼辐射磁环,已与 10 多家应用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供货

关系;制备出 2.5D 触控玻璃用稀土抛光粉,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其抛光良率提

升 40%,抛光效率提升 25%。

公司下属包头稀土研究院是以稀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宗旨,以稀土

冶金、环境保护、新型稀土功能材料及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应用、稀土提升传统

产业的技术水平、稀土分析检测、稀土情报信息为研究重点的,多专业、多学

科的综合性研发机构。建有国家级的“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

点实验室”、“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

平台稀土新材料行业中心”和“北方稀土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及内蒙古自治区级

4 个研究中心及实验室。建院 50 年来,共承担各类项目 1,900 多项,取得各类科

研成果 800 多项,获得各类科技成果奖 230 多项。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共获得各类专利授权 445 项,其中发明专利 20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28 项,外观设计 11 项。

(五)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生产组织中,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网

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环保管理体系运行水平,发挥环保改造项目

作用,确保公司安全环保稳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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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方式,公司制定了《北方稀土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该制度汇编

主要包括《北方稀土安全生产责任制》、《北方稀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

责任追究办法》、《北方稀土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北方稀土危险源和隐

患监控管理制度》以及《北方稀土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等,为公司安全生产管

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分

子公司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公司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安全生产方针,加快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和安全监

督机制,加强日常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复产安全检查、综合大检查工

作,排查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构建科学安全监管体系。

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被安监

部门出具重大处罚的情况。

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制定了《北方稀土环保管理制度汇编(试行)》,该

制度汇编主要包括《北方稀土环保管理责任制》、《北方稀土环境管理考核办

法》、《北方稀土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办法》以及《北方稀土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等。近年来,公司以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回收利用率为目标,

新建硫酸铵废水处理系统、氯化铵废水处理系统、硫酸镁废水处理系统、焙烧

尾气脱硫系统、废渣暂存库等多项环保治理项目,建立了“混合碳酸稀土沉淀—

硫酸铵废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稀土萃取分离—氯化铵废水处理—氨水回

用”“精矿焙烧—尾气治理—硫酸、氢氟酸资源化”等多条循环产业链,真正实现

了工业废水、废气、固废的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率先在我国稀土行业走

出了一条循环经济之路。

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未出现被环保部门出

具重大处罚的情况。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1、稀土行业简介

(1)稀土的介绍

稀土是元素周期表中镧系元素镧(La)、铈(Ce)、镨(Pr)、钕(Nd)、钷(Pm)、

钐(Sm)、铕(Eu)、钆(Gd)、铽(Tb)、镝(Dy)、钬(Ho)、铒(Er)、铥(Tm)、镱(Yb)、

镥(Lu),加上与其同族的钪(Sc)和钇(Y),共 17 种元素的总称。按元素原子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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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性质,分为轻、中、重稀土元素,前 5 种元素为轻稀土,其余为中重

稀土。

(2)稀土储量

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及国防

科技工业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作为稀土大国,我国稀土资源储量世界第一,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 2019 年公布统计数据,我国稀土资源储量 4,400 万吨,占

全球稀土储量的 36.67%。

图:2010 年-2018 年全球稀土矿储量和我国稀土矿储量及占比情况

单位:吨

我国稀土资源整体呈现南重北轻的特点。北方以白云鄂博矿为代表,主要

生产轻稀土,其储量超过全国的 80%;包钢集团拥有其独家开采权,目前白云

鄂博矿区、尾矿库已实现了全封闭式管理。南方矿点则比较分散,主要为分布

于江西、广东、福建、湖南、广西等南方省区的离子型稀土矿,以重稀土为主,

其储量占我国重稀土资源的 90%。我国已形成内蒙古包头、四川凉山(轻稀土)

和以江西赣州为代表的南方五省(中重稀土)三大生产基地,具有完整的采选、

冶炼、分离技术以及装备制造、材料加工和应用工业体系,可以生产 400 多个

品种、1,000 多个规格的稀土产品。

(3)稀土行业的上下游

稀土产业的上游为稀土资源的开发,通过对氟碳铈矿、离子型矿等类型矿

产进行选矿,得到稀土精矿;通过对稀土精矿的冶炼分离加工,得到稀土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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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稀土盐类、稀土金属等冶炼分离产品。稀土产业的下游为稀土功能性材料

的生产,如: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贮氢材料、稀土添加剂、稀

土催化剂等。稀土产业越往下游延伸,技术含量就越高,附加值也越大。

2、稀土原料开采与冶炼分离行业情况

中国的稀土产业开始于新中国对包头市白云鄂博多金属共生矿的开发利

用。在短短 70 年时间里,中国稀土产业呈现出跨越式发展轨迹。1978 年全国稀

土年产量仅为 1000 吨。而 1979 年-2000 年,得益于中国自主研发的稀土分离、

冶炼技术的成功,中国稀土产量每年以 2 位数的速度增长。2018 年全国稀土矿

产量达 12.00 万吨(折稀土氧化物),居世界第一。

稀土作为国家战略资源,2000 年起中国开始对稀土实施严格开采配额制

度,对稀土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相关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土资源部下达。

2007 年,国家将稀土生产纳入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由工信部下达稀土矿产品

及冶炼分离产品的指令性生产计划。2014 年,工信部发布《大型稀土企业集团

组建工作指引》,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集团”)、中国铝业公司

(以下简称“中铝公司”)、北方稀土、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

钨业”)、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稀土”)、广东省稀土产

业集团(以下简称“广东稀土”)六大稀土集团开始整合全国稀土矿山和冶炼分

离企业。依据工信部发布的《2018 年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

划》,六大稀土集团占据了全国的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

表:2018 年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表(折稀土氧化物)

单位:吨

2018 年第二批

序号 6 家稀土集团

冶炼分离产品 矿产品

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7,214.00 5,705.00

其中: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80.00 1,780.00

二 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1,698.00 428.00

三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425.00 27,600.00

四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98.00 2,082.00

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6,034.00 9,525.00

其中:四川江铜稀土参控股企业 3,756.00 7,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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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531.00 1,160.00

其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083.00 0.00

合计 45,000.00 46,500.00

表:2019 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表(折稀土氧化物)

单位:吨

矿产品

离子型稀土 冶炼分离产

序号 6 家稀土集团 岩矿型稀土

(中重稀 品

(轻稀土)

土)

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5,925.00 1,250.00 9,690.00

其中: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500.00

二 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1,005.00 2,829.0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

三 34,625.00 29,741.00

份有限公司

四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1,720.00 1,982.00

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9,875.00 4,250.00 7,956.00

其中:四川江铜稀土参控股企业 9,875.00 4,160.00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350.00 5,302.00

六 其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

1,805.00

限公司

合计 60,000.00 57,500.00

2016 年 10 月,根据工信部稀土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部署,我国

将加强对稀土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根据资源形势和市场需求,

到 2020 年稀土产能由 30 万吨降至 20 万吨,稀土年度开采量控制在 14 万吨(折

稀土氧化物)以内。

图:2010 年-2018 年全球稀土矿产量和我国稀土矿产量及占比情况

单位:吨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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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稀土功能性材料行业情况

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自然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用途日益广泛,在

冶金机械、石油化工、陶瓷玻璃、农业轻纺等传统工业领域得到广泛利用,同

时在新材料中的应用,如稀土永磁体、贮氢合金材料、净化催化剂等领域有着

非常广阔的空间,被称为“工业维生素”。

表:稀土功能材料运用领域

用途 元素 特点 运用领域

永磁电动机、发电机、

磁性比普通永磁材料高

永磁材料 钕、钐、镨、镝等 磁疗设备、磁悬浮列

4-10 倍

车、军事工业等

本身具有催化活性、还 石油裂化、汽车尾气净

催化剂 镧、钐、钕等 可以提高催化剂的催化 化、塑料稳定剂、高分

性能 子材料等

转变温度过、载流能力 高温超导电缆、超导电

高温超导 钕、钇、铽等 强、抗磁场衰竭能力强 机、超导变压器、超导

等 限流器等

固体激光材料和无机液 激光测距、制导、雷

激光材料 钕、钇、钬等 体激光材料的主要激活 达、精密定位、光通讯

剂 等

高导热、的膨胀系数、 汽车发动机、机械结构

精密陶瓷 钇 热稳定性能好、先进的 部件、电光陶瓷、导电

力学能力 陶瓷、磁性陶瓷灯

机械响应快、功率密度

高、尺寸变化大、具有 声呐、燃料喷射、传感

超磁致伸缩材料 铽、镝 传统超磁致伸缩材料和 器、液体阀门、机翼调

压电陶瓷几十倍的伸缩 节器等

性能

8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在高温下电阻变化小、 燃料电池、热敏电阻、

电热材料 镝 有良好的抗腐蚀性和化 高温导电图层、光催化

学稳定性 等

稀土永磁材料是现在已知的综合性能最高的一种永磁材料,它比磁钢的磁

性能高 100 多倍,比铁氧体、铝镍钴性能优越。稀土永磁分钐钴(SmCo)永磁

体和钕铁硼(NdFeB)永磁体。钕铁硼系磁体的磁能积在 2,750MGOe 之间,被

称为“永磁王”,是目前磁性最高的永磁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机、风

能发电、变频空调、计算机硬盘光驱、微特电机等领域。稀土永磁材料是新能

源汽车领域中消费需求量增长最快的材料,未来三年消费增速保持年均 40%以

上。永磁同步电机在新能源汽车电机市场的占有率高达 80%,新能源汽车的推

广将带动稀土永磁材料需求快速上升。

稀土抛光材料作为研磨抛光材料以其粒度均匀、硬度适中、抛光效率高、

抛光质量好、使用寿命长以及清洁环保等优点,已广泛应用于光学玻璃、液晶

玻璃基板以及触摸屏玻璃盖板的抛光。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抛光粉生产应用

基地,其用量占全球抛光粉用量的 70%左右。随着电子消费需求的拉动以及上

游稀土原料价格的长期低位,抛光粉的需求有望保持稳步增长。

稀土催化材料主要应用于石油催化裂化(FCC 催化剂)、机动车尾气净

化、工业有机废气净化、催化燃烧和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等方面,主要使用

镧、铈、镨、钕等轻稀土元素。石油裂化催化剂(FCC 催化剂)和机动车尾气

净化催化剂的应用占比达 90%以上,国产石油裂化催化剂自给率超过 90%,目

前全球石油裂化催化剂(FCC 催化剂)每年产量约 110 万吨,稀土含量约 3%,

稀土需求量为 3 万多吨,主要是镧铈为主的轻稀土。其中中国产量约 20 万吨,

稀土用量约 6,000 吨,仅占比 20%。由于我国目前大部分催化材料应用于石油裂

化催化领域,按照目前催化材料每年 8%~10%的增速,预计到 2020 年我国石油

裂化催化剂的稀土用量将达到 9,500 吨,未来稀土催化材料的需求有望保持稳步

增长。

储氢合金材料主要应用在镍氢电池、氢能储运、蓄热与热泵、静态压缩机

等领域,目前全球稀土贮氢合金主要由中国和日本供应,中国贮氢合金产量超

过全球总产量的 70%。贮氢材料最大的应用领域是镍氢电池,而镍氢电池目前

主要应用于混合动力汽车 HEV 中,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镍氢电

8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池的需求有望带动贮氢材料稳步增长。

稀土合金材料主要应用于镁铝合金、稀土钢、轴承钢、取向硅钢、铸铁和

有色金属生产中。传统铸造行业使用稀土中间合金作为改性剂和脱氧剂,增加

钢材的韧塑性、耐蚀性,目前占稀土合金需求总量的 75%。随着包钢集团攻克

技术瓶颈,稀土钢产量大幅上升;稀土镁合金具强度高、质量轻的特点,是汽

车结构件、3C 产品等的首选材料,随着新能源汽车、电子产业规模的不断扩

大,稀土镁合金的应用呈快速上升趋势。

综合来看,稀土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防工业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

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蓬勃兴起与深入推进,进一步凸显了稀土在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价值与战略地位。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智慧交

通、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将会带动新型稀土功能材料的大量需求;钢

铁、有色、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也需要大量稀土钢、稀土镁合

金、稀土铝合金等结构材料,这些需求为稀土行业带来了新的重要发展机遇。

4、市场情况

交易所交易的稀土相关产品以稀土元素氧化物或金属为主,轻稀土主要元

素为镧、铈、镨、钕。稀土氧化物和稀土金属的价格走势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

国稀土行业的未来趋势。

自 2013 年底以来,稀土相关产品价格不断下跌。尤其是 2014 年 3 月 26 日

WTO 裁定中国稀土出口管理措施违规,主要品种价格跌幅接近 50%。2014 年 8

月,受稀土收储消息影响,稀土相关产品价格出现小幅反弹,但随后迅速回

落。2015 年,进一步受经济持续低迷和下游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稀土行业价

格呈震荡走低态势。

2016 年初,随着商业性收储的陆续启动,主要稀土价格逐渐上升,截至

2016 年末,稀土综合价格指数为 1,083.90。2017 年上半年,中国商务部等联合

印发了《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稀土

交易必须使用专用发票,并标明稀土产品来源,稀土行业打黑治违深入推进,

导致稀土价格大幅上涨;2017 年下半年,稀土价格有所回落,截至 2017 年末,

稀土综合价格指数为 1,175.91。2018 年,受稀土行业环保核查、行业常态化秩

8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序整治、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国外稀土矿进口冲击国内市场等因素综合影响,我

国稀土市场整体表现稳中趋弱,主要稀土产品价格震荡下行,截至 2018 年末,

稀土综合价格指数为 1,070.45。

2019 年一季度,稀土价格持续下降,截至 2019 年 3 月末,稀土综合价格指

数为 1,002.02。2019 年二季度,稀土价格因中缅边境关口禁止稀土业务相关商

品进出口贸易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关税提升而持续上涨,在下半年又呈现缓慢回

落趋势。截至 2019 年 9 月末,稀土综合价格指数为 1265.85。2019 年前三季度,

轻稀土与中重稀土主要产品价格呈现分化走势。受市场供过于求因素影响,镧

铈类产品价格自年初以来延续弱势走低,镨钕类产品震荡运行,期间虽然受成

本支撑、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主要轻稀土产品价格出现反弹回升,但整

体呈弱势稳定态势。受中缅边境关口闭关、中美贸易摩擦及供需关系等因素影

响,镝铽等中重稀土产品价格整体呈现上涨态势,中重稀土价格走势强于轻稀

土产品。

图:2016 年 1 月-2019 年 9 月氧化镧、氧化铈价格走势图

单位:元/吨

20,000.00

18,000.00

16,000.00

14,000.00

12,000.00

10,000.00

8,000.00

价格:氧化铈:CeO2/TREO 99.0-99.5%:上海 价格:氧化镧:La2O3/TREO 99.0-99.9%:上海

图:2016 年 1 月-2019 年 9 月氧化镨、氧化钕和镤钕氧化物价格走势图

单位:元/吨

8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650,000.00

600,000.00

550,000.00

500,000.00

450,000.00

400,000.00

350,000.00

300,000.00

250,000.00

200,000.00

价格:氧化镨:Pr6O11/TREO 99.0-99.5%:上海

价格:氧化钕:Nd2O3/TREO 99.0-99.9%:上海

价格:镨钕氧化物:(Nd2O3+Pr6O11)/TREO≥75.0%:上海

图:2016 年 1 月-2019 年 9 月氧化镝和氧化铽价格走势图

单位:元/吨

4,500.00

4,000.00

3,500.00

3,000.00

2,500.00

2,000.00

1,500.00

1,000.00

500.00

0.00

价格:氧化镝:99.5-99.9%:上海 价格:氧化铽:99.9-99.99%:上海

(七)发行人的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

1、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并发展壮大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依靠控股股东包钢

集团拥有的白云鄂博矿的独家开采权,现已发展为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材料、

应用产品、科研和贸易一体化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形成以稀土资源为基础、冶

炼分离为核心、新材料领域建设为重点、终端应用为拓展方向的产业结构,并

充分发挥稀土研究院科研平台产业支撑作用,实现稀土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的

8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全产业链布局。公司为我国六大稀土集团之一,在近年来国家下发的稀土开采、

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中,公司获得的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分配量均占据分

配总量的 50%以上,相对其他稀土集团优势显著。

2、公司竞争优势

1、资源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拥有全球最大的稀土矿—白云鄂博矿的独家开采

权,拥有内蒙古地区稀土产品专营权。控股股东以公司为平台发展稀土产业,

开发利用稀土资源,将其资源优势转化为上市公司的产业发展优势,奠定了公

司发展基础。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包钢股份排他性地向公司供应稀土精矿,为

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原料保障。近年来,在国家稀土开采、生产总量控制计划

指标分配中,公司获得的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分配量均占据分配总量的 50%

以上,指标获得量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资源优势,凸显了公司行业地位。

2、全产业链与规模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并发展壮大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

司在行业内率先发展成为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贸易

一体化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形成以稀土资源为基础、冶炼分离为核心、新材料

领域建设为重点、终端应用为拓展方向的产业结构,实现稀土上中下游一体化

发展,构筑了行业领先的全产业链优势。

目前,公司拥有下属分工明确、各具优势和特色的直属、控股、参股企业

40 余家,资产规模和产业版图不断扩大,成为全球最大的稀土企业集团和稀土

产业基地,是我国六大稀土集团之一,在我国稀土行业有着重要影响力。

3、科研与技术优势

通过开发利用白云鄂博稀土资源,公司建立了层次分明、特长突出、契合

公司发展需求的科研工作体系,并由此形成了公司雄厚的稀土科研、技术、人

才等软硬件资源积累与储备。公司下属的稀土研究院是全球最大的稀土专业科

研院所,该院及依托该院组建的各类国家、自治区级重点中心、重点实验室、

中试基地等科研平台,在国内外稀土基础前沿领域、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

8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应用、检测分析、情报收集与应用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公司各子企业建立的

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于公司基层生产与市场一线需要,是公司科技研发与

技术创新的基础载体。以稀土研究院为核心、子公司研发平台为补充的协同科

研体系,巩固和增强着公司科研与技术优势。

4、政策和区位优势

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对稀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公司作为稀土行业龙头

企业,在贯彻执行国家总量控制计划、加快稀土上游并购重组、推进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环保治理、延伸产业

链等方面备受国家政策关注和扶持。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出台政策统筹规

划、全方位多层次支持稀土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区内稀土

企业整合重组和转型升级,引导稀土产业向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发展,良好的

政策环境赋予了公司政策优势。

公司不仅靠近白云鄂博稀土矿产资源地,而且地处我国唯一以“稀土”命名

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我国稀土产业“硅谷”—包头国家稀土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区内稀土产业链企业集聚,围绕产业布局衔接配套,新材料、新

能源等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特别是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围绕稀土产业发

展规划政策出台后,稀土新材料及下游应用企业数量显著增多,产值规模日渐

提升,产业配套衔接日趋紧密,为公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地域环境和外部条

件,公司区位优势明显。

此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发行人、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

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甘肃稀土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减按 15%的所得税税率

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天骄

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达博

文实业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减按 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

所得税。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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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1、发展战略

公司依托控股股东独家掌握的白云鄂博资源优势,强化稀土资源掌控,积

极探索开发国内外稀土资源,持续巩固提高上游产业竞争优势。深化产业结构

调整,促进转型升级,以自主创新、合资合作等方式做精做细稀土原料产业,

重点发展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

料、新材料产业,有选择地发展稀土应用产品,持续提升稀土功能材料及终端

应用产品的收入比重、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坚持高质量发展,保持和扩大发

展优势,消减发展劣势,以科技创新和管理进步为核心,在资源管控、生产组

织、管理创新、技术进步、资本运作、项目建设、质量提升和产业链延伸等方

面全面发力,引导产业向高端高附加值发展,持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效益,

努力打造“国内最强、世界一流”的稀土企业。

2、经营计划

为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新发展理

念,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抓管理,降成

本、提效益、防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全产业链精益生产管理,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

公司将根据国家稀土总量控制计划,系统做好生产组织安排,持续优化生

产工序,不断优化改进生产工艺和经济技术指标,树立“专业化、大规模、定制

化”生产理念,以“冶炼分离产能提升工程”为核心,建立产销联动的快速反应机

制,打造工艺流程紧凑、产线相互匹配、物料流动有序、设备效率最优、产品

质量稳定的“一贯制”组产模式,构建全产业链精益生产体系,推动冶炼分离板

块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保持质量稳定的同时实现集约化、基地化、智能化和产

能最大化生产;功能材料板块与上下游紧密联动,快速反应市场变化,发挥各

自优势,实现生产成本最优和效益最佳,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加强营销力度和模式创新,实现经营业绩新飞跃

公司坚持转变经营理念,进一步创新营销模式,以经营目标为中心,拓宽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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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渠道,加强营销力度,增强协同意识。充分发挥轻稀土联盟作用,稳定市

场价格。积极利用国内外市场采购镨钕类产品,提高总量控制计划外合法资源

控制力,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巩固提升资源优势。做好稀土主业营销,加强

多品种、多领域非稀土多元贸易。稳定老客户,开发新客户,力争全年新增 3-5

家;以客户为中心,提高售后服务品质。深化企地融合发展,努力保证公司内

部及包头市属企业原料供应。完善市场研究体系,准确把握走势,提高经营决

策水平,防控经营风险。紧跟商品电子化交易和金融化定价的发展趋势,稳步

开展电子交易。坚持以销售为龙头,营造全员销售氛围,推动子公司以订单拉

动生产,以销定产、以效定产,全力做大营收,实现经营业绩新飞跃。

(3)加快集团化管控体系改革,实现管理效能新提升

公司将立足管理效能提升,不断细化管理举措,压实管理责任,针对不同

类型的分子公司,以提高战略执行力和资产运营效率为目标,构建精细化、差

异化、专业化的管理体系,提高公司集团化管控能力。以强化战略执行为根

本,发挥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打造冶炼分离板块“低成本、高质量”和功能材

料板块“以利润为中心”的管控模式,保障战略有效执行。以价值创造为导向,

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推进资金集中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完善投资管

理制度体系,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管控融合与考核评价。坚持防控结合,发挥

法律把关、审计监督、效能监察作用,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完善卓越

绩效管理、“四体系”管理、安全标准化管理、清洁生产管理等基础管理体系;

发挥检修服务分公司作用,建立完善设备检测诊断管理。加快信息管理系统建

设,巩固现有成果,以推进 ERP 建设为抓手,促进信息化与管理体系融合运

行,持续提高公司管理效能。

(4)调结构优布局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运营新发展公司上游冶炼分离产

业将立足资源优势,通过工艺技改与产线优化整合,实施“冶炼分离产品产能提

升工程”,打造冶炼分离产品基地,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和优势再造,不断提升下

游产业发展原料保障能力;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开展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

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推动冶炼分离产业集约绿色制造;积极拓展稀土在

农业、建材领域应用;回收利用废气,发展氟化氢产业。下游功能材料、稀土

新材料及应用产业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通过项目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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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打造“稀土金属—磁性材料—永磁电机”“稀土高温合金、稀土镁铝合金、稀土

铁合金及稀土功能材料”“稀土催化剂、稀土助剂”产业基地,以及依托汽车尾气

净化、镍氢动力电池、医疗产业等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调整产业结构,

优化产业布局,延伸打造精品产业链,推动产业运营新发展。

(5)深化对标升级和降本增效,实现“四降两提”新成效

公司将全力推进“高效率生产、低成本制造”,建立健全系统对标和项目经

理责任制为抓手的降本增效机制,通过责任目标分解,细化落实举措,在降低

财务费用、制造成本、物流成本、采购成本,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和工作效率的

“四降两提”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一是降低财务费用,通过强化全面预算管理,

优化筹融资结构,拓展低成本融资渠道,探索建立稀土发展产业基金或股权投

资基金等方式引进增量资金,加大清欠和回款力度,严控财务费用,提升资金

使用效率,力争同比降低财务费用 1500 万元。二是降低制造成本,加强成本管

理和横纵向对标,强化指标考核,形成全方位降本增效和对标体系,力争同比

降低制造成本 1 亿元。三是降低物流成本,统一管理调配原辅材料和产品进

出,提高仓储物流的科学性和计划性,减少物流资源浪费,提高物流效率,推

动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效,力争同比减少物流成本 1000 万元。四是降低人工成

本,优化劳动用工结构,加强人工成本对标,提高劳动生产率,力争实现人均

稀土功能材料同口径对比提高 10%以上,人工成本总额降低 5%。五是提高资产

运营效率,加强分子公司管控,力争压减法人单位 7 家,将控股类子公司管理

层级压缩至三级;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加强项目投后管理,完善项目评价体

系,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六是提高工作效率,聚焦督

查督办,健全完善授权体系和权责边界,构建提升工作效率制度体系。

(6)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公司将立足经营机制和激励机制改革,创新改革思路,落实改革举措,实

现以改革促发展、增活力。完善事业部制改革,构建事业部联动机制,持续优

化产品事业部制运行;制定“一企一策”脱困方案,推进子公司减亏治亏改革。

深入推进以稀土院为核心的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以现有制度方案为总纲,统筹

整合科研管理职能,集中力量在冶炼分离和功能材料领域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

关,突破科研瓶颈,提高科研支撑发展能力;实施积极开放的科研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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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自有科研人才培养,通过制度保障和激励与约束模式创新,提升科研效率

和成果转化率。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整合现有资源,围绕优质项目,引进战

略投资者,加强合资合作,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永磁电机、合金等项目实现

突破。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持续改进绩效管理,创新考核理念,完善效益决定

分配机制,构建以成本和利润为中心的绩效考核体系。

(九)发行人已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

1、2012 年 12 月 1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2 年第 61

号公告,根据《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和《稀土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核准发行人具备《稀土行业准入条件》。

2、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稀土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自治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核发的编号为内食药监械生产许

20150005 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天骄清美持有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核发的编号为 II-1504001 号《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证书》,

批准其为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二类企业。

4、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天骄清美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11 年 9 月

13 日颁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蒙包审字【1995】022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

5、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天骄清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批准其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6、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持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包头海关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

册登记证书》。

注: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天骄清美持有的《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证书》有

效期三年,目前已过有效期,正在办理新证中。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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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股东大会是公

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

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职能部门的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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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发行股票、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规

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五)、(六)项

情形回购公司股份;

9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

(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决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组、股份制改革、设立、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1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9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综合办公室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上情下达与下情上报,为经理层提供参谋、协调、督

促检查服务,为公司班子、各单位提供政务及管理服务。

5、党委工作部(工会)

公司党委工作部(工会)负责公司党委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人才队

伍建设、劳动用工与薪酬管理、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党

风廉政建设、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6、计划财务部

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财务核算、财务报告、资

金管理、税收筹划、财务预算编制、财务分析以及综合统计等。

7、规划发展部

公司规划发展部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监督和检查,开展对外投

资合作以及项目前期管理、土地管理,研究掌握有关稀土产业政策,为公司提

供决策参考。

8、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

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保、

质量、技术、能源、稀土资源、科研、标准、计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方针、

政策、制度、规章的宣传和贯彻,负责以上工作的专业规划、计划、方案、目

标的编写制定、落实执行和监督考评。

9、集团管理部(审计部)

公司集团管理部(审计部)负责公司机构职能的分析与界定;企业管理,

规章制度、产权、资产、精益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创新;全面风险管理及内

部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审计、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等。

10、证券部

公司证券部负责按照证监会要求完善并规范公司治理,配合和协助公司董

9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以证券事务为主要日常工作;向证监会和投资者发布公司

信息,配合公司资本运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等工作。

11、设备工程部

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实施公司投资的基建技改项目建设管理;设备、设施

运行、维护、检修综合管理;公司本部及分公司的检修、固定资产零购和备件

计划管理;生产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等。

12、市场营销部

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采购稀土精矿;稀土原料、冶炼分离(金属)产品收

发、统计、结算以及实物存储和账目的监管考核;冶炼分离(金属)产品出、

入库质量监督检验、质量异议处理;冶炼分离(金属)产品的销售工作;冶炼

分离(金属)产品的内外部收购和加工;收集和研究市场供求信息,制定北方

稀土冶炼分离(金属)产品的营销策略及管理制度;非稀土产品的贸易等。

(三)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

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

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发行人依托白云鄂博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稀土研究院科研平台产业支撑

作用,在行业内率先发展成为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

贸易一体化的集团化企业,在稀土行业内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公司独立从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中的业务,未受到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的干涉、控制,也未因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

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

9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资产独立

发行人拥有自身的经营资产,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所有股东的出资

已全部足额到位,相关主要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拥有完全独立于

股东的资产,发行人不存在以自有资产为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资

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人员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人事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人事管理部门-党委工作部

(工会),人事体系完全独立于股东。发行人与所有员工按照国家规定签署了

《劳动合同》,与主要股东在员工劳动合同、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全

独立。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发行人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产生,未在控股股东处领薪,不存在主

要股东、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干预发行人人事任免的情形。

4、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编制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

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不存在将资

金存入股东账户的情况。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纳税的现

象。

5、机构独立

发行人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职责明确,具

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规

范性法律文件运行,股东、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均无干预发行人机构设置的情

形。发行人的办公场所与股东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

公的情形。

六、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

9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参见本节“一、(二)、1、控股股东的基本信息”。

2、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

参见本节“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公司董事及管理层其他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

(二)关联方交易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

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2019 年 1-9

关联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容 月

内蒙古包钢钢联

稀土精矿 164,047.03 396,869.58 242,330.35 73,530.00

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钢铁(集

团)有限责任公 供水 0.17 174.73 124.62 270.27

司及其下属公司

包头钢铁(集

团)有限责任公 供电 1,454.16 2,094.41 3,567.73 2,906.71

司及其下属公司

包头钢铁(集

团)有限责任公 供汽 - 115.18 478.00 151.95

司及其下属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

纯铁 - 1.85 0.00 -

股份有限公司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2019 年 1-9

关联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容 月

内蒙古包钢钢联 焦煤 5,349.80 52,002.01 53,073.43 -

9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 废钢、化工

11,719.29 13,412.75 265.85 104.56

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等

内蒙古包钢钢联

中贫矿石 - 106,727.28 - -

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 固定资产、

- 13,645.04 - -

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备件等

内蒙古包钢钢联

提供劳务 - 2,019.00 - -

股份有限公司

3、关联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租赁物资产 2019 年 1-9

承租方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种类 月

内蒙古包钢钢联

房屋建筑物 - 747.25 18.88 -

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租赁物资产 2019 年 1-9

出租方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种类 月

包头钢铁(集

团)有限责任 房屋建筑

- 1,295.07 416.26 84.14

公司及其下属 物、土地

公司

4、关联担保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经履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行完毕

包头钢铁(集

团)有限责任 46,500.00 2018-4-9 2025-4-1 否

公司

5、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从关联方资金拆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本期利息支出

包钢集团财务

40,600.00 2018 年 7 月 2020 年 6 月 1,383.60

有限责任公司

9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注: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宁

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

土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包

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向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拆

入的资金,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

6、关联方存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关联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存款余额 本期利息收入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0,617.17 148.61

注:公司存放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市场利率执行。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如下: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9.09.30 2018.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包头钢铁(集团)有

应收账款 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 4,636.43 10.66 147.54 7.38

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有

预付账款 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 24.16 0.00 31.15 0.00

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

其他应收款 有限公司白云选矿分 20.00 0.25 0.00 0.00

公司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09.30 2018.12.31

短期借款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0,600.00 55,300.00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长期借款 0.00 70,000.00

应付账款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52643.2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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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应付账款 0.00 229.09

司及其下属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预收账款 0.00 0.00

司及其下属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其他应付款 996.00 2,587.53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长期应付款 651.55 651.55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应付利息 0.00 64.65

应付票据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0.00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北方稀土(集

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包钢稀土与包

钢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

程序、定价机制作了具体规定和安排,采取了必要措施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

主要包括:

1、《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的规定

关联股东的范围和关联交易的类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则

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1)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须对公司所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

成的总额高于 30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的

合理性、可行性及客观公平性进行审查判断,并由其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

论。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2、《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

(1)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披

露,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总交

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3000 万

元(不含 3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5%之

10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间(不含 0.5%,含 5%)的关联交易协议,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标的或者

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

-3000 万元(不含 3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5%之间(不含 0.5%,含 5%)的关联交易协议,经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审查并出具意见后,由董事会批准实施。

关联交易总额高于 3000 万元,且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

的,除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查出具意见外,该关联交易还

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3)公司进行下列关联交易的,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

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

①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②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以及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已经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

算范围。

(4)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

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

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

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5)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

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6)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

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7)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

督并在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

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定价机制的规定

(1)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协议中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

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①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②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

价格;

③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

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④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

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⑤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

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3) 公司按照前条第③项、第④项或者第⑤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

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

①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

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

交易;

②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

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

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

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10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③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

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④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

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⑤利润分割法,根据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

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

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披露该关联交易价

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并对该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

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根据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需要,在公司内部设置了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的管理岗位和职能部门,包括董事会聘请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章程》及各自的岗位职责行使相

应职权,相互之间权责清晰,分工明确。

为加强内部控制,发行人已按照财务部、证监会等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发布《内蒙古包钢稀

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控手册包括《总则》、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与检

查》等六个部分,详细规定了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控制活动、发展战略制定、

安全生产控制、产品质量控制、环境保护控制、员工权益保护、业务流程控

制、内部审计等主要内容,上述制度确保发行人各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章

可循,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并形成一系

列规范的管理体系。因此,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

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

10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发行人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能保证

其规范、安全、顺畅运行。

九、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规范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

作,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国北

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内蒙

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相

关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责任及事务做出如下规定: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

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以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有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时知悉公司组织与运作

的重大信息、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或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

其他应当披露的信息。

第三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

勉尽责义务的除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是信息披露管理工

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信息披露的日常事务及投资者、分析师等来访接待具

体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

10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9 月财务报告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其中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

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

(2017)第 230ZA3748 号、致同审字(2018)第 230ZA5574 号和致同审字

(2019)第 230ZA649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 年度 1-9 月财务报

告未经审计。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

其中: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数据摘自致同审字(2017)第

230ZA3748 号审计报告期初数。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 2016 年度、

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19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

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

见。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2017 年年末 2016 年年末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3,263.64 323,587.88 503,350.10 287,804.4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23.50 23.46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29,266.67 299,160.08 201,236.63 178,009.77

其中:应收票据 199,637.85 169,893.44 57,371.20 85,801.96

应收账款 229,628.82 129,266.64 143,865.43 92,207.81

10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2017 年年末 2016 年年末

预付款项 132,529.73 34,827.20 9,396.18 8,777.54

其他应收款 5,884.25 4,561.62 5,016.75 4,915.28

其中:应收利息 390.96 265.10 - -

其他应收款 5,493.28 4,296.52 5,016.75 4,915.28

存货 862,389.28 956,579.26 750,516.30 529,298.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5.56 403.56 834.32 891.46

其他流动资产 87,253.54 109,621.79 62,076.20 48,041.22

流动资产合计 1,730,782.66 1,728,741.39 1,532,449.97 1,057,762.0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5,739.49 53,284.93 32,954.0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035.67 - - -

长期应收款 83.81 216.92 916.02 1,938.26

长期股权投资 5,913.78 6,004.19 6,776.11 5,110.82

投资性房地产 9,484.66 9,908.08 10,369.23 9,093.51

固定资产 333,986.74 350,342.54 273,509.96 268,409.30

在建工程 52,113.67 38,359.66 12,450.67 4,882.94

无形资产 71,837.35 74,168.34 60,049.71 53,307.65

商誉 2,081.29 2,081.29 - -

长期待摊费用 24,081.80 24,047.67 22,372.10 23,955.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765.68 57,571.78 70,939.03 69,306.6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087.24 16,077.60 16,969.99 35,443.5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3,471.70 644,517.57 527,637.77 504,402.40

资产总计 2,364,254.36 2,373,258.96 2,060,087.74 1,562,164.44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57,161.53 402,627.99 430,970.00 354,82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91,040.01 98,786.47 98,901.69 132,372.21

其中:应付票据 70,086.74 32,909.29 12,428.00 38,597.43

应付账款 120,953.27 65,877.18 86,473.69 93,774.78

预收款项 34,133.70 36,859.41 10,124.85 15,147.81

应付职工薪酬 9,148.14 12,357.99 10,100.43 10,386.78

10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2017 年年末 2016 年年末

应交税费 3,919.64 12,889.78 8,470.96 6,302.51

其他应付款 40,026.27 46,874.06 45,323.45 30,358.77

其中:应付利息 5,613.26 10,659.17 10,541.76 -

应付股利 5,934.56 7,327.44 5,407.56 6,155.48

其他应付款 28,478.45 28,887.45 29,374.12 24,203.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3,000.00 3,051.00 47.70 49.11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38,429.30 613,446.70 603,939.08 549,437.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7,706.33 119,124.55 - -

应付债券 359,228.51 359,031.64 358,779.43 -

长期应付款 8,694.53 1,588.48 1,624.85 1,701.59

其中:长期应付款 8,694.53 1,588.48 1,124.85 1,201.59

专项应付款 - - 500.00 500.00

递延收益 25,372.59 27,125.81 26,522.21 29,991.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71.84 6,728.60 4,374.27 1,177.56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7,873.80 513,599.08 391,300.76 32,871.12

负债合计 1,086,303.10 1,127,045.78 995,239.84 582,308.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63,306.60 363,306.60 363,306.60 363,306.60

资本公积 15,490.77 15,490.77 15,597.85 15,597.85

其他综合收益 8,620.38 7,808.73 17,366.16 -

专项储备 7,050.02 5,292.57 3,322.59 2,289.37

盈余公积 136,115.84 136,115.84 125,536.71 117,770.67

未分配利润 423,274.97 394,515.25 359,431.00 330,696.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53,858.58 922,529.76 884,560.91 829,661.02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24,092.68 323,683.42 180,286.98 150,195.13

股东权益合计 1,277,951.26 1,246,213.18 1,064,847.90 979,856.14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2,364,254.36 2,373,258.96 2,060,087.74 1,562,164.4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10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408,453.46 1,395,471.90 1,020,397.54 511,316.32

营业收入 1,408,453.46 1,395,471.90 1,020,397.54 511,316.32

营业总成本 1,352,764.34 1,330,484.46 957,540.37 493,996.37

其中:营业成本 1,259,491.11 1,193,189.25 833,230.67 401,146.32

税金及附加 6,524.05 10,020.95 8,781.34 6,227.15

销售费用 6,986.61 8,151.58 7,755.55 6,713.47

管理费用 49,350.91 65,075.90 60,848.33 59,822.09

研发费用 4,810.73 5,325.45 - -

财务费用 25,600.92 33,891.44 21,417.92 8,508.07

信用减值损失 -7,768.04 - - -

资产减值损失 -27.27 14,829.89 25,506.56 11,579.2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0.04 -2.46

投资收益 1,840.71 3,948.81 2,640.46 898.87

其中:对联营企业

-90.41 77.75 1,338.33 -108.18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465.62 1,506.98 24.76

其他收益 11,846.24 12,811.65 16,433.63 -

营业利润 62,046.39 83,254.88 81,956.05 18,216.37

加:营业外收入 592.24 3,704.69 915.80 13,801.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 - 702.68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314.70 3,165.30 2,823.37 1,038.3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 - 491.09

损失

利润总额 61,323.93 83,794.26 80,048.48 30,979.74

减:所得税 14,203.85 25,895.12 10,377.19 22,951.79

净利润 47,120.08 57,899.14 69,671.28 8,027.94

少数股东损益 1,002.57 -479.97 29,537.70 -1,055.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6,117.50 58,379.12 40,133.58 9,083.56

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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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206,237.42 1,167,602.07 781,448.25 419,075.24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67.38 4,462.30 17,085.17 6,436.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39,466.16 26,698.88 32,190.79 38,845.03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7,770.96 1,198,763.25 830,724.22 464,357.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084,279.81 1,080,505.77 842,129.73 286,298.85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70,594.47 95,348.21 84,755.97 79,437.56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628.80 55,979.49 55,483.80 54,602.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1,614.00 36,831.34 29,276.19 33,922.91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2,117.08 1,268,664.81 1,011,645.69 454,261.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5,653.89 -69,901.56 -180,921.47 10,095.50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6,800.00 119,402.01 260.36 3.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67.95 4,646.66 1,360.45 994.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2,132.39 309.51 230.21 216.29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426.94 2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500.34 124,358.18 2,277.96 1,233.35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9,720.57 18,825.61 21,602.27 15,116.57

投资支付的现金 58,350.75 136,650.25 2,474.10 9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110,327.90 -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071.32 265,803.77 24,076.37 15,206.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570.98 -141,445.59 -21,798.40 -13,973.22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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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277.93 750.00 - 3,3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2,277.93 750.00 - 3,300.00

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8,019.25 529,626.40 486,470.00 393,97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358,56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2,227.04 38,984.98 56,150.73 76,375.89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2,524.22 569,361.38 901,180.73 473,645.8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7,339.25 458,470.00 410,320.00 313,6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54,003.19 56,319.38 22,985.68 26,717.39

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

2,649.92 2,041.50 1,596.83 5,804.47

东的现金股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5,356.87 41,308.42 50,259.89 77,807.59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6,699.31 556,097.80 483,565.57 418,17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4,175.09 13,263.58 417,615.15 55,470.91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84.82 1,312.27 -438.47 193.52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96,007.37 -196,771.30 214,456.82 51,786.70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290,312.33 487,083.63 272,626.82 220,840.12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194,304.96 290,312.33 487,083.63 272,626.82

物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2017 年年末 2016 年年末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6,195.27 114,047.76 330,891.08 125,507.91

应收票据 101,428.36 87,593.72 36,536.18 19,311.14

应收账款 335,379.71 289,957.49 412,126.11 356,350.04

预付款项 34,681.30 11,819.87 1,481.32 2,180.48

11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2017 年年末 2016 年年末

其他应收款 97,408.52 55,411.68 21,607.46 33,329.50

其中:应收利息 1,012.65 251.39 - 2,792.74

应收股利 4,630.75 5,710.75 4,630.75 5,830.75

存货 766,564.44 809,823.30 518,711.85 370,772.06

其他流动资产 28,762.27 46,459.06 28,574.60 11,520.94

流动资产合计 1,480,419.87 1,415,112.88 1,349,928.60 918,972.0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6,066.61 52,288.36 31,857.58

长期应收款 - - - 9,121.67

长期股权投资 456,084.31 442,283.72 280,080.43 249,929.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7,021.50

固定资产 56,884.09 58,878.47 68,920.51 69,278.21

在建工程 17,524.00 13,583.70 8,707.91 2,896.08

固定资产清理 - - 32.83 -

无形资产 9,422.52 9,611.34 7,092.28 7,304.74

长期待摊费用 4,270.54 4,464.55 4,911.46 5,342.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14.71 2,412.59 11,439.98 16,212.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16.00 7,954.93 10,601.94 8,349.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0,937.66 565,255.90 444,075.70 400,292.74

资产总计 2,061,357.53 1,980,368.78 1,794,004.30 1,319,264.81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90,928.54 272,098.04 304,000.00 263,5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14,021.26 26,580.52 12,950.38 44,558.36

预收款项 16,274.28 6,283.95 7,935.18 6,392.45

应付职工薪酬 2,330.92 2,908.20 2,812.75 3,172.42

应交税费 706.16 6,456.84 2,752.68 67.77

其他应付款 53,565.46 28,780.48 23,310.02 11,792.44

其中:应付利息 5,589.35 10,595.14 10,521.26 -

应付股利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00.00 3,000.00 - -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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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2017 年年末 2016 年年末

流动负债合计 480,826.62 346,108.03 353,761.01 329,483.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2,706.33 114,124.55 - -

应付债券 359,228.51 359,031.64 358,779.43 -

递延收益 5,928.00 5,661.24 8,747.90 11,850.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21.24 1,378.01 3,064.6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9,384.08 480,195.43 370,591.94 11,850.30

负债合计 890,210.70 826,303.46 724,352.95 341,333.7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3,306.60 363,306.60 363,306.60 363,306.60

资本公积 24,262.10 24,262.10 24,262.10 24,262.10

其他综合收益 8,620.38 7,808.73 17,366.16 -

专项储备 1,727.22 1,222.59 326.78 -

盈余公积 135,655.19 135,655.19 125,076.06 117,310.02

未分配利润 637,575.35 621,810.12 539,313.65 473,052.35

股东权益合计 1,171,146.84 1,154,065.32 1,069,651.34 977,931.07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2,061,357.53 1,980,368.78 1,794,004.30 1,319,264.81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55,787.44 893,240.06 394,089.79 204,462.14

减:营业成本 778,147.79 729,379.79 300,211.65 135,515.93

税金及附加 1,163.13 2,527.28 3,700.91 2,600.24

销售费用 433.23 141.20 20.39 136.03

管理费用 14,870.43 14,969.69 13,572.58 15,730.05

研发费用 644.22 2,262.19 - -

财务费用 21,005.31 28,232.78 16,322.92 7,091.53

其中:利息费用 24,101.64 32,242.70 - -

利息收入 2,643.98 4,149.28 - -

资产减值损失 3.11 914.03 -27,746.32 -44,609.62

加:其他收益 1,594.24 387.16 1,315.90 -

11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投资收益 1,201.15 4,311.67 2,760.66 8,008.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90.41 104.58 883.99 8.65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2,578.32 - - -

资产处置收益 0.79 3,093.29 26.87 -

二、营业利润 39,744.28 122,605.24 92,111.11 96,006.39

加:营业外收入 11.75 3,337.67 29.21 567.58

减:营业外支出 16.60 1,663.15 1,265.38 137.28

三、利润总额 39,739.44 124,279.76 90,874.95 96,436.69

减:所得税费用 5,808.88 18,488.42 13,214.55 13,435.92

四、净利润 33,930.56 105,791.34 77,660.40 83,000.77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439,443.20 452,192.46 227,967.77 153,105.64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73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7,689.33 8,855.41 15,561.22 11,940.95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7,145.25 461,047.86 243,528.98 165,046.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345,878.82 486,881.06 334,355.15 149,091.10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9,708.90 29,808.23 33,449.98 32,231.75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428.09 10,322.09 26,571.51 27,836.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6,893.06 19,841.06 11,324.29 10,388.41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4,908.88 546,852.44 405,700.94 219,547.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2,236.38 -85,804.58 -162,171.95 -54,501.07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221.6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42.46 2,987.31 2,627.00 3,237.74

11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 - 212.97 28.51

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2.46 23,208.93 2,839.97 3,266.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833.50 2,168.55 5,029.81 1,985.89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33.87 159,257.82 2,266.72 2,7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67.38 161,426.37 7,296.53 4,685.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524.92 -138,217.44 -4,456.56 -1,419.64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 - -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5,159.25 393,089.33 344,000.00 293,5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358,56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88,452.48 85,035.44 97,400.00 49,06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3,611.73 478,124.77 799,960.00 342,56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9,526.62 305,500.00 303,500.00 195,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45,387.80 47,075.24 15,348.21 16,061.04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04,346.00 126,280.00 109,100.00 57,6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9,260.43 478,855.24 427,948.21 269,161.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5,648.70 -730.47 372,011.79 73,398.96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84.76 -0.84 -0.11 0.12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2,147.51 -224,753.32 205,383.16 17,478.38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106,137.76 330,891.08 125,507.91 108,029.53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108,285.27 106,137.76 330,891.08 125,507.91

物余额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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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16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6 年度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 家。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如下:

名称 变更原因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设立

(二)2017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 家。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如下:

名称 变更原因

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4 家。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如下:

名称 变更原因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四)2019 年 1-9 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9 年 1-9 月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 家。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如下:

名称 变更原因

内蒙古稀宝迈谱锡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设立

北方稀土内蒙古平源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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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流动比率(倍) 2.71 2.82 2.54 1.93

速动比率(倍) 1.36 1.26 1.29 0.96

资产负债率 45.95% 47.49% 48.31% 37.28%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7.85 10.22 8.64 5.42

(次)

存货周转率(次) 1.38 1.40 1.30 0.79

总资产周转率(次) 0.59 0.63 0.56 0.34

EBITDA(万元) - 159,730.14 136,661.01 72,116.50

EBITDA 利息倍数 - 4.07 5.05 5.04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毛利率 10.58% 14.50% 18.34% 21.55%

总资产报酬率 3.79% 5.55% 5.91% 3.00%

净资产收益率 3.73% 5.01% 6.81% 0.81%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9)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

旧及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1)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1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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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9 年 1-9 月的财务指标未进行年化处理。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各项业务依托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开展,合并口径的

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能够更加充分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因

此,为完整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公司管理层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

据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和偿债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1,730,782.66 73.21% 1,728,741.39 72.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3,471.70 26.79% 644,517.57 27.16

资产总计 2,364,254.36 100.00% 2,373,258.96 100.00

2017 年年末 2016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1,532,449.97 74.39 1,057,762.04 67.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7,637.77 25.61 504,402.40 32.29

资产总计 2,060,087.74 100.00 1,562,164.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562,164.44 万元、2,060,087.74 万元、

2,373,258.96 万元和 2,364,254.36 万元,报告期内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主要是

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7.71%、74.39%、

72.84%和 73.21%,资产结构呈现出流动资产比例较高、非流动资产比例较低的

特点,主要是存货金额较高所致。

1、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的流动资产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项目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 (%)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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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213,263.64 12.32% 323,587.88 18.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9,637.85 11.53% 169,893.44 9.83%

应收账款 229,628.82 13.27% 129,266.64 7.48%

预付款项 132,529.73 7.66% 34,827.20 2.01%

其他应收款 5,884.25 0.34% 4,561.62 0.26%

其中:应收利息 390.96 0.02% 265.10 0.02%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862,389.28 49.83% 956,579.26 55.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5.56 0.01% 403.56 0.02%

其他流动资产 87,253.54 5.04% 109,621.79 6.34%

流动资产合计 1,730,782.66 100.00% 1,728,741.39 100.00%

2017 年年末 2016 年年末

项目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 (%)

货币资金 503,350.10 32.85% 287,804.42 27.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23.50 0.00% 23.46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7,371.20 3.74% 85,801.96 8.11%

应收账款 143,865.43 9.39% 92,207.81 8.72%

预付款项 9,396.18 0.61% 8,777.54 0.83%

其他应收款 5,016.75 0.33% 4,915.28 0.46%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750,516.30 48.97% 529,298.88 50.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834.32 0.05% 891.46 0.08%

其他流动资产 62,076.20 4.05% 48,041.22 4.54%

流动资产合计 1,532,449.97 100.00% 1,057,762.0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占

流动资产的比重较大,上述五项合计金额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8.62%、99.00%、97.70%和 91.99%。公司主要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287,804.42 万元、503,350.10 万元、

323,587.88 万元和 213,263.64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7.21%、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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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5%、18.72%和 12.32%。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

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各类保证金、质押的银行存单等流动性受

限的货币资金。

2017 年末货币资金较上期末增加 215,545.68 万元,主要为新发行公司债所

致。2018 年 12 月末货币资金较上期末减少 179,762.22 万元,主要原因为支付采

购款和投资款增加所致。2019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减少 110,324.24 万元,主

要为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018 年末及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末

库存现金: 12.89 40.91

银行存款: 194,292.07 290,271.42

其他货币资金: 18,958.68 33,275.55

合计 213,263.64 323,587.88

(2)应收票据

公司应收票据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分

别为 85,801.96 万元、57,371.20 万元、169,893.44 万元和 199,637.85 万元,分别

占流动资产 8.11%、3.74%、9.83%和 11.53%。

公司 2017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上期末减少 28,430.77 万元,下降比例为

33.14%,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年度内收取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在年末时点已支付

或已解付为货币资金;2018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比上期末增加 112,522.24 万元,

上升比例为 196.13%,主要为新增年度票据未到期结算所致。

2018 年末及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09.30 2018.12.31

票据种类 坏账 坏账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银行承兑

199,242.98 - 199,242.98 165,773.77 - 165,773.77

汇票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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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

394.87 - 394.87 4,119.67 - 4,119.67

汇票

合计 199,637.85 - 199,637.85 169,893.44 - 169,893.44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2,207.81 万元、143,865.43

万元、129,266.64 万元和 229,628.82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72%、

9.39%、7.48%和 13.27%,其账面价值及占流动资产比例呈波动上升趋势。

公司 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期末增加 51,657.62 万元,增加比例为

56.02%,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增加所致;2018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上期末减少

14,598.79 万元,下降比例为 10.15%,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加大了对应收账款的回

收力度。2019 年 9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上期末增加 100,362.18 万元,主要是公

司贸易收入增加所致。

公司将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

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等,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

估计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1--2 年(含 2 年) 10.00

2--3 年(含 3 年) 20.00

3--4 年(含 4 年) 40.00

4--5 年(含 5 年) 80.00

5 年以上 100.00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

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①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60,075.88 96.17 30,447.0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363.82 3.83 10,363.82

合计 270,439.70 100.00 40,810.88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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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计提比例

账龄 账面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

1 年以内 230,788.13 85.34 8.85 20,425.17 210,362.97

1至2年 13,419.11 4.96 10.00 1,341.91 12,077.20

2至3年 6,487.29 2.40 20.00 1,297.46 5,189.83

3至4年 2,578.21 0.95 40.00 1,546.92

1,031.28

4至5年 2,259.49 0.84 80.00 1,807.59 451.90

5 年以上 14,907.47 5.51 100.00 14,907.47 -

合计 270,439.70 100.00 15.09 40,810.88 229,628.82

③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2019 年 1-9 月,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万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

额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龄

明拓集团铬业科

非关联方 19,440.30 8.47 972.02 1 年以内

技有限公司

包头市中鑫安泰

非关联方 8,596.00 3.74 429.80 1 年以内

磁业有限公司

包头市三隆稀有

金属材料有限责 非关联方 7,137.03 3.11 356.85 1 年以内

任公司

辽宁恒德磁业有

非关联方 6,972.91 3.04 6,972.91 5 年以上

限公司

包头市玺骏稀土

非关联方 6,103.97 2.66 305.20 1 年以内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48,250.21 21.01 9,036.77

(4)存货

公司的存货主要是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金额分别为 529,298.88 万元、750,516.30 万元、956,579.26

万元和 862,389.2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0.04%、48.97%、55.33%和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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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逐年增加,主要原因为库存商品和自制半成品逐

年增加所致。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09.30 2018.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4,757.59 3,247.79 71,509.79 88,265.94 3,592.33 84,673.61

周转材料 305.69 0.00 305.69 309.61 0.00 309.61

委托加工

4,042.61 45.74 3,996.87 3,064.84 89.21 2,975.63

物资

在产品 35,258.77 1,000.89 34,257.88 32,365.85 1,000.89 31,364.96

库存商品 798,441.33 77,604.11 720,837.22 902,228.43 96,476.67 805,751.77

发出商品 752.29 3.91 748.38 581.65 77.56 504.10

自制半成

31,332.35 598.92 30,733.43 31,600.10 600.50 30,999.60

合计 944,890.63 82,501.36 862,389.27 1,058,416.43 101,837.16 956,579.26

2018 年末及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明细如下:

发行人 2018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明细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存货种类 2018年初 2018年末

计提 企业合并增加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5,064.33 718.42 160.00 2,350.41 3,592.33

委托加工物资 45.74 43.48 0.00 0.00 89.21

在产品 1,088.22 0.00 0.00 87.33 1,000.89

库存商品 102,285.84 8,594.25 3,948.32 18,351.74 96,476.67

发出商品 38.82 74.28 0.00 35.54 77.56

自制半成品 1,037.73 452.98 0.00 890.21 600.50

合计 109,560.68 9,883.40 4,108.32 21,715.24 101,837.16

发行人 2019 年 9 月末存货跌价准备明细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2019.01.01 2019.09.30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3,592.33 274.96 619.50 3,247.79

周转材料 0.00 - - -

委托加工物资 89.21 - 43.48 45.74

在产品 1,000.89 - - 1,000.89

库存商品 96,476.67 209.47 19,082.03 77,604.11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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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 77.56 - 73.64 3.91

自制半成品 600.50 - 1.59 598.92

合计 101,837.16 484.43 19,820.23 82,501.36

2018 年末及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累计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101,837.16 万

元和 82,501.36 万元,发行人跌价准备主要由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原材料的跌价

准备构成。2018 年末及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新增跌价准备分别为 9,883.40 万元

和 484.43 万元,占比较低。公司前期计提跌价准备较多,主要由于自 2013 年底

以来,稀土相关产品价格不断下跌,尤其是 2014 年 3 月 26 日 WTO 裁定中国稀

土出口管理措施违规,主要稀土品种价格跌幅较大。2016 年初,随着稀土商业

性收储的陆续启动,主要稀土价格逐渐上升。2017 年下半年,稀土价格开始震

荡走弱。2018 年发行人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外购子公司的库存产品。

2019 年上半年,受成本支撑、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稀土产品价格整体呈

现小幅反弹回升,发行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少。

(5)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和理财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48,041.22 万元、62,076.20 万元、

109,621.79 万元和 87,253.5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54%、4.05%、6.34%

和 5.04%。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9月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待抵扣进项税额 44,419.32 64,094.67 61,372.31 34,031.07

待认证进项税额 2,384.18 1,676.67 506.79 179.83

预缴所得税 54.56 50.45 129.33 13,818.14

预缴其他税费 - - 67.77 12.18

理财产品 40,395.48 43,800.00 - -

合计 87,253.54 109,621.79 62,076.20 48,041.22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的非流动资产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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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65,739.49 10.2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035.67 11.06% - -

长期应收款 83.81 0.01% 216.92 0.03%

长期股权投资 5,913.78 0.93% 6,004.19 0.93%

投资性房地产 9,484.66 1.50% 9,908.08 1.54%

固定资产 333,986.74 52.72% 350,342.54 54.36%

在建工程 52,113.67 8.23% 38,359.66 5.95%

无形资产 71,837.35 11.34% 74,168.34 11.51%

商誉 2,081.29 0.33% 2,081.29 0.32%

长期待摊费用 24,081.80 3.80% 24,047.67 3.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765.68 7.86% 57,571.78 8.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087.24 2.22% 16,077.60 2.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3,471.70 100.00% 644,517.57 100.00%

2017 年年末 2016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3,284.93 10.10% 32,954.03 6.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916.02 0.17% 1,938.26 0.38%

长期股权投资 6,776.11 1.28% 5,110.82 1.01%

投资性房地产 10,369.23 1.97% 9,093.51 1.80%

固定资产 273,477.13 51.83% 268,409.30 53.21%

在建工程 12,450.67 2.36% 4,882.94 0.97%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32.83 0.01% - -

无形资产 60,049.71 11.38% 53,307.65 10.57%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22,372.10 4.24% 23,955.68 4.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939.03 13.44% 69,306.68 13.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969.99 3.22% 35,443.53 7.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7,637.77 100.00% 504,402.4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 504,402.40 万元、527,637.77 万元、

644,517.57 万元和 633,471.70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32.29%、25.61%、

27.16%和 26.79%,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由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所致。公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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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

产组成。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股权投

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32,954.03 万元、53,284.93 万

元、65,739.49 万元和 0.0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6.53%、10.10%、

10.20%和 0.00%。近三年,公司按照国家要求整合区域内稀土资源,对外投资

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呈逐年增长趋势。2019 年 1-9 月,公司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降为 0.00 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新会计准则,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

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65,869.37 53,414.81 32,994.03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 - 16,120.74 27,364.78 0.00

按成本计量 - 49,748.63 26,050.03 32,994.03

合计 0.00 65,869.37 53,414.81 32,994.03

(2)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系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以及运

输设备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68,409.30 万元、

273,509.96 万元、350,342.54 万元和 333,986.74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53.21%、51.84%、54.36%和 52.72%,是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项

目。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逐年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187,873.75 194,356.35 159,339.34 160,487.91

机器设备 137,965.49 146,660.04 105,311.22 97,314.50

运输设备 2,521.46 2,883.50 2,325.00 2,398.04

电子设备及其他 5,591.19 6,409.81 6,501.57 8,208.85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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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34.86 32.83 32.83 -

合计 333,986.74 350,342.54 273,509.96 268,409.30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4,882.94 万元、12,450.67 万

元、38,359.66 万元和 52,113.67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97%、

2.36%、5.95%和 8.23%。

2017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 7,567.73 万元,增加 154.98%,

主要系母公司稀土医疗产业项目、稀土基 SCR 烟气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等投

入增加所致。2018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 25,908.99 万元,增加

208.09%,主要系母公司稀土医疗产业项目、华美改扩建工程--萃取转型工程、

华美“三废”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工程等项目投入增加所致。2019 年 9 月末在建工

程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 13,754.01 万元,增幅 35.86%,主要系新增甘肃水源

供水管线改造[2019]1 号项目,且华美东厂改扩建萃取转型工程、母公司稀土基

柴油车 SCR 催化剂项目工程等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母公司稀土医疗产业项目 11,970.20 9,887.13

华美东厂改扩建萃取转型工程 8,426.93 5,910.82

甘肃 204 车间烟气脱硫工程 3,870.07 2,855.69

甘肃磁材车间磁材后加工项目工程 2,440.21 1,872.94

甘肃试剂车间氨氮废水工程 2,850.28 1,866.65

甘肃稀土皂废水深度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 1,509.93 1,506.65

甘肃 218 车间中和工段搬迁工程 1,661.92 953.96

甘肃含油酸性废水处理项目工程 1,258.84 1,241.06

母公司稀土基柴油车 SCR 催化剂项目工程 1,361.28 532.32

甘肃稀土精矿绿色冶炼升级改项目工程 1,267.69 814.02

聚峰焙烧尾气治理升级改造工程 1,401.40 693.32

母公司稀土精矿清洁高效提取示范工程 1,181.04 1,016.30

甘肃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项目工程 1,023.70 918.69

甘肃水源供水管线改造[2019]1 号项目 1292.49 -

母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 885.69 864.92

甘肃稀土氮化物生产线项目工程 710.92 637.53

甘肃 204 车间焙烧尾气深度处理工程 627.95 627.95

聚峰稀土新建渣库工程 737.98 529.55

甘肃 ERP/MES/DCS 集成系统项目 568.92 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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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稀土厂区改扩建应急池项目工程 383.44 316.73

展昊智能真空熔炼炉 1013.31 -

天之娇一号成品库项目工程 96.46 209.09

和发新厂搬迁工程 295.8 175.19

甘肃研究所 LED 荧光粉产业化技术研发项目工

245.29 163.17

包钢灵芝硝酸铈铵扩产及二厅改造工程 235.34 235.34

甘肃 218 车间 7#8#窑炉改造项目工程 369.69 188.48

母公司三集中项目 767.36 0.00

甘肃 20 吨锅炉除尘脱硫项目设备及材料 215.8 0.00

和发稀土废水污染治理工程 171.14 171.14

北方稀土产品储备库项目 160.52 0.00

北方稀土检修服务黄河澄清水置换工程 241.87 0.00

展昊混料选品工程 141.82 137.78

母公司氯化稀土结晶造片连续生产工程 134.13 123.66

天彩靖江消防工程 126.88 122.03

甘肃 218 车间煅烧尾气处理工程 121.74 94.84

信丰仓库 A(老 NFB)项目工程 117.07 40.77

希捷稀土基 SCR 烟气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147.69 804.71

甘肃 204 车间氟化氨蒸发项目设备及材料 146.18 0.00

甘肃计控室新建计量标准室[2018]14 号 99.18 4.72

甘肃烧碱厂消毒生产线工程 91.94 91.94

稀土院贮氢合金中试线项目 80.77 80.77

母公司用友 NC 工程 74.13 43.87

甘肃金属公司熔炼炉余热利用项目工程 70.94 70.94

靖江标准化厂房工程 65.25 31.72

甘肃 201 车间萃取线完善项目设备及材料 349.9 0.00

甘肃 201 车间氢氧化钙化灰系统改造项目(立)

63.61 0.00

201815 号

甘肃动力车间煤场灰渣场挡风防尘改造项目

167.7 0.00

【2019】7 号

展昊叁型熔炼炉 58.92 0.00

甘肃主厂区东侧新征土地围墙工程 57.23 52.09

甘肃 201 车间 600 吨混合碳酸稀土分离工程 45.45 1,172.41

金蒙不锈钢回转窑 32.67 0.00

三吉利烧结炉改造工程 35.60 12.47

灵芝化工零星工程 10.00 111.17

甘肃 201 车间非皂化萃取降钙及稳定碳酸氢镁浓

0.00 448.39

度项目工程

甘肃稀土冶炼分离废水再生回用技术开发与示范

0.00 140.20

项目工程

三吉利工程项目 0.00 0.00

其他 631.42 536.17

合计 52,113.67 38,3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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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由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等构成。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3,307.65 万元、60,049.71 万元、

74,168.34 万元和 71,837.35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57%、

11.38%、11.51%和 11.34%。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小幅上升。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51,516.45 71.71% 52,434.97 70.70%

专利权 504.42 0.70% 531.76 0.72%

专有技术 19,503.40 27.15% 20,784.67 28.02%

软件 313.08 0.44% 416.95 0.56%

合计 71,837.35 100.00% 74,168.34 100.00%

(5)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战略储备(稀土化合物)和预付工程设备款、

预付土地出让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5,443.53 万元、16,969.99 万元、16,077.60 万元和 14,087.24 万元,占公司非流

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03%、3.22%、2.49%和 2.22%,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及其

占比持续下降,主要原因为战略储备产品(稀土化合物)库存减少。根据内蒙

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10]30 号以及自治区发改委内发改工字[2009]

2379 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文件的批复,公司从 2010

年开始实施稀土资源战略储备。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战略储备(稀土化合物) 4,241.49 28.16% 5,390.93 27.84%

战略储备跌价准备 -274.37 - -914.88 -

预付土地出让金 8,760.97 62.19% 9,189.05 57.15%

预付工程设备款 1,359.15 9.65% 2,412.49 15.01%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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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087.24 100.00% 16,077.60 100.00%

(二)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638,429.30 58.77% 613,446.70 54.43%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7,873.80 41.23% 513,599.08 45.57%

负债合计 1,086,303.10 100.00% 1,127,045.78 100.00%

2017 年年末 2016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603,939.08 60.68% 549,437.19 94.36%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1,300.76 39.32% 32,871.12 5.64%

负债合计 995,239.84 100.00% 582,308.3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582,308.30 万元、995,239.84 万

元、1,127,045.78 万元和 1,086,303.10 万元。2016 年末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负

债总额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

司流动负债占比由 2016 年末的 94.36%降至 58.77%,主要系长期借款和应付债

券增加所致。

1、流动负债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流动负债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57,161.53 55.94% 402,627.99 65.63%

应付票据 70,086.74 10.98% 32,909.29 5.36%

应付账款 120,953.27 18.95% 65,877.18 10.74%

预收款项 34,133.70 5.35% 36,859.41 6.01%

应付职工薪酬 9,148.14 1.43% 12,357.99 2.01%

应交税费 3,919.64 0.61% 12,889.78 2.10%

其他应付款 40,026.27 6.27% 46,874.06 7.64%

其中:应付利息 5,613.26 0.88% 10,659.17 1.74%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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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股利 5,934.56 0.93% 7,327.44 1.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00.00 0.47% 3,051.00 0.50%

流动负债合计 638,429.30 100.00% 613,446.70 100.00%

2017 年年末 2016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30,970.00 71.36% 354,820.00 64.58%

应付票据 12,428.00 2.06% 38,597.43 7.02%

应付账款 86,473.69 14.32% 93,774.78 17.07%

预收款项 10,124.85 1.68% 15,147.81 2.76%

应付职工薪酬 10,100.43 1.67% 10,386.78 1.89%

应交税费 8,470.96 1.40% 6,302.51 1.15%

其他应付款 45,323.45 7.50% 30,358.77 5.53%

其中:应付利息 10,541.76 1.75% - -

应付股利 5,407.56 0.90% 6,155.48 1.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70 0.01% 49.11 0.01%

流动负债合计 603,939.08 100.00% 549,437.1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549,437.19 万元、603,939.08 万元、

613,446.70万元和 638,429.3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36%、60.68%、

54.43%和 58.77%。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组成。

(1)短期借款

公司短期借款包括抵押借款、保证借款、信用借款、商业汇票贴现、信用

证融资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54,820.00 万元、

430,970.00 万元、402,627.99 万元和 357,161.53 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

别为 64.58%、71.36%、65.63%和 55.94%,是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规模小幅波动。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保证借款 68,200.00 19.10% 88,000.00 21.86%

信用借款 206,901.02 57.93% 234,200.00 58.17%

信用证融资 82,060.52 22.98% 80,427.99 19.98%

合计 357,161.53 100.00% 402,627.99 100.00%

13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应付票据

公司应付票据由银行承兑汇票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38,597.43 万元、12,428.00 万元、32,909.29 万元和 70,086.74 万元,占公司流动

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02%、2.06%、5.36%和 10.98%。

2017 年末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 26,169.43 万元,下降比例为 67.80%,主

要原因系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2018 年末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 20,481.29

万元,上升比例为 164.80%,主要原因系应付票据金额随着公司贸易业务增加

所致。2019 年 9 月末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 37,177.45 万元,增幅 112.97%,主

要系公司贸易业务增加,应付票据未兑付所致。

(3)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和应付工程及设备款。报告期各期末,应

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93,774.78 万元、86,473.69 万元、65,877.18 万元和 120,953.27

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7.07%、14.32%、10.74%和 18.95%。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材料款 103,333.48 85.43% 49,967.03 75.85%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16,432.41 13.59% 13,933.69 21.15%

应付劳务及其他 1,187.38 0.98% 1,976.46 3.00%

合计 120,953.27 100.00% 65,877.18 100.00%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付

是否关 款项

公司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账款的

联方 内容

比例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52,047.36 1 年以下 43.03% 是 货款

大连晨茂源商贸有限公司 22,064.81 1 年以下 18.24% 否 货款

宁波复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992.94 1 年以下 4.95% 否 货款

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 4,187.16 1 年以下 3.46% 否 货款

柳红县红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2,370.00 1 年以下 1.96% 否 货款

合计 86,662.27 71.65%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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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应付款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应付利息、应付股利、企业往来款、非金融机构借

款、股权转让款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30,358.77

万元、45,323.45 万元、46,874.06 万元和 40,026.27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

别为 5.53%、7.50%、7.64%和 6.27%。2017 年末较 2016 年末其他应付款增加

14,964.68 万元,增加 49.29%,主要系新增公司债应付利息所致。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 2018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利息 5,613.26 14.02% 10,659.17 22.74%

应付股利 5,934.56 14.83% 7,327.44 15.63%

企业往来款 12,416.7 31.02% 11,911.29 25.41%

非金融机构借款 996.00 2.49% 1,500.00 3.20%

股权转让款 10,228.51 25.55% 10,228.51 21.82%

课题款 748.08 1.87% 1,168.02 2.49%

押金及保证金 1,538.90 3.84% 1,325.55 2.83%

投资款 666.00 1.66% 666.00 1.42%

代收代付款项 1,363.53 3.41% 503.30 1.07%

土地租赁款 238.98 0.60% 1,342.31 2.86%

其他 281.75 0.70% 242.48 0.52%

合计 40,026.27 100.00% 46,874.07 100.00%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付款 是否关

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款项内容

总额的比例 联方

北京运时投资管理

3,347.00 1-2 年 8.36% 否 往来款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鑫世界矿业有

2,530.00 1-2 年 6.32% 否 往来款

限责任公司

浙江维科创业投资

2,023.00 1-2 年 5.05% 否 往来款

有限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

996.00 5 年以上 2.49% 是 往来款

有限责任公司

孙喜平 960.48 4 年以上 2.40% 否 往来款

合计 9,856.48 24.63%

13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注: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 02 民初 133 号

之一),因国开中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被 北京运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维科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鑫世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泽信投资有限公司一案申请诉前财产

保全,法院裁定将发行人应付给北京运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347 万元、浙江维科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2023 万元、安徽鑫世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530 万元的收购甘肃稀土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暂停支付,且将三个公司款项共计人民币 7900 万元冻结在发行人

公司银行账户中。

2015 年公司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的《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组建实施方案》完成了对 8 家内蒙古自治区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和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的整合重组,王泷、王利平为整合重组的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该笔其

他应付款为公司收购其部分股权收购款。

2、非流动负债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的非流动负债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47,706.33 10.65% 119,124.55 23.19%

应付债券 359,228.51 80.21% 359,031.64 69.91%

长期应付款 8,694.53 1.94% 1,588.48 0.31%

专项应付款 - - - -

递延收益 25,372.59 5.67% 27,125.81 5.28%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71.84 1.53% 6,728.60 1.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7,873.80 100.00% 513,599.08 100.00%

2017 年年末 2016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358,779.43 91.69% - -

长期应付款 1,124.85 0.29% 1,201.59 3.6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500.00 0.13% 500.00 1.52%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26,522.21 6.78% 29,991.96 91.24%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74.27 1.12% 1,177.56 3.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1,300.76 100.00% 32,871.12 100.00%

13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组成,

合计占比分别为 91.24%、98.47%、98.38%和 96.52%。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119,124.55

万元和 47,706.33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0.00%、0.00%、23.19%和

10.65%。2018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新增 119,124.55 万元,主要是新增银行借款

所致。2019 年 9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减少 71,418.22 万元,主要是归还部分银行

借款所致。

表:公司近一年及一期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保证借款 50,706.33 52,124.55

信用借款 - 70,000.00

小计 50,706.33 122,124.5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000.00 3,000.00

合计 47,706.33 119,124.55

(2)应付债券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应 付 债 券 余 额 分 别 为 0.00 万 元 、 358,779.43 万 元 、

359,031.64 万元和 359,228.51 万元。2017 年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新增 358,779.43

万元,主要系新发行 17 北方 01、17 北方 02 公司债所致。

(3)递延收益

公司递延收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

别为 29,991.96 万元、26,522.21 万元、27,125.81 万元和 25,372.59 万元,占非流

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91.24%、6.78%、5.28%和 5.67%。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的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1,686.1 85.47% 22,532.88 83.07%

13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686.49 14.53% 4,592.92 16.93%

合计 25,372.59 100.00% 27,125.81 100.00%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收益相关

包头稀土院(天津)包头市中科

298.00 298.00 与资产相关

发展项目经费

包头稀土研究院课题项目 3,570.00 4,214.92 与资产相关

电池-新能源汽车用镍氢电池性能

提升机产业化升级 80.00 80.00 与资产相关

(KCMS2018005)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

1,300.00 1,400.00 与资产相关

司课题项目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项目 6,118.30 7,218.87 与资产相关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课题

152.23 187.36 与资产相关

项目

包钢和发公司 65%稀土精矿清洁

383.68 530.00 与资产相关

高效提取示范工程

信丰-年综合利用 5000 万吨钕铁

324.00 360.00 与资产相关

硼废料项目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

257.07 292.66 与资产相关

任公司政府补助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课

531.12 531.12 与资产相关

题项目

和发燃气窑炉改造项目补助 0.00 230.00 与资产相关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10.00 60.00 与资产相关

课题项目

稀宝博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补助 150.00 150.00 与资产相关

稀宝博为移动车载核磁补助 235.95 290.40 与资产相关

包钢磁材--稀土产业转型升级项

450.00 450.00 与资产相关

目补助资金

母公司--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

3,592.00 3,778.00 与收益相关

项目补助金

母公司--稀土精矿清洁高效选冶

0.00 3.24 与收益相关

项目专项资金

母公司--稀土工业萃取分离工艺

50.00 230.00 与收益相关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示范工程

京瑞公司--包头昆区财政土地成

394.74 399.38 与收益相关

本返还款

母公司--高性能大型医疗影像诊

1,400.00 1,400.00 与收益相关

断设备产业基地

13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年末

收益相关

希捷环保公司--转型升级款 2,000.80 2,098.45 与收益相关

华美-收到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补贴

170.10 0.00 与收益相关

资金

包头市财政局下拨扶持资金 655.00 0.00 与收益相关

甘肃稀土 ERP/MES/DCS 集成系

1,300.00 1,300.00 与收益相关

甘肃稀土有限公司项目 1,463.60 1,623.41 与收益相关

冶炼 2018 年自治区绿色制造示

100.00 0.00 与收益相关

范项目专项资金

母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 386.00 0.00

合计 25,372.59 27,125.81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7,770.96 1,198,763.25 830,724.22 464,357.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2,117.08 1,268,664.81 1,011,645.69 454,261.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53.89 -69,901.56 -180,921.47 10,095.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500.34 124,358.18 2,277.96 1,233.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071.32 265,803.77 24,076.37 15,206.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70.98 -141,445.59 -21,798.40 -13,973.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2,524.22 569,361.38 901,180.73 473,645.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6,699.31 556,097.80 483,565.57 418,17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175.09 13,263.58 417,615.15 55,470.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84.82 1,312.27 -438.47 193.52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007.37 -196,771.30 214,456.82 51,786.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312.33 487,083.63 272,626.82 220,840.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4,304.96 290,312.33 487,083.63 272,626.82

13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分 别 为 464,357.00 万 元 、

830,724.22 万元、1,198,763.25 万元和 1,247,770.9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出分别为 454,261.51 万元、1,011,645.69 万元、1,268,664.81 万元和 1,222,117.08

万元,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095.50 万元、-180,921.47 万元、-

69,901.56 万元和 25,653.89 万元,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呈波动趋势。2017 年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91,016.97 万元,主要是当

年采购稀土精矿支出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多所致。2018 年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11,019.91 万元,主要是公司销售回

款增多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1,233.35 万元、2,277.96 万

元 、 124,358.18 万 元 和 60,500.34 万 元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分 别 为

15,206.57 万元、24,076.37 万元、265,803.77 万元和 68,071.32 万元,投资活动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973.22 万元、-21,798.40 万元、-141,445.59 万元和-

7,570.98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呈现净流出趋势,2017 年公

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7,825.18 万元,增幅 56.00%,

主要原因是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2018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119,647.19 万元,增幅 548.88%,主要原因是收购子公司甘

肃稀土及投资设立新的子公司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分 别 为 473,645.89 万 元 、

901,180.73 万元、569,361.38 万元和 272,524.22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分别为 418,174.98 万元、483,565.57 万元、556,097.80 万元和 386,699.31 万元,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55,470.91 万 元 、 417,615.15 万 元 、

13,263.58 万元和-114,175.09 万元。2017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

去年同期增加 362,144.24 万元,增长比例为 652.85%,主要系新发行 17 北方 01、

17 北方 02 公司债总计 36 亿元所致。2018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比去年同期减少 404,351.57 万元,降幅为 96.82%,主要系新增融资减少所致。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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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流动比率(倍) 2.71 2.82 2.54 1.93

速动比率(倍) 1.36 1.26 1.29 0.96

资产负债率(合并) 45.95% 47.49% 48.31% 37.28%

项目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EBITDA(万元) N/A 159,730.14 136,661.01 72,116.50

EBITDA 利息倍数 N/A 4.07 5.05 5.04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BITDA,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

出)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93、2.54、2.82 和 2.71,速动比率分别

为 0.96、1.29、1.26 和 1.36,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呈波动

上升趋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7.28%、48.31%、47.49%和 45.95%,

负债率水平较低。2017 年公司公开发行 17 北方 01、17 北方 02 两期公司债券之

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合

理。

近 三 年 , 公 司 的 EBITDA 分 别 为 72,116.50 万 元 、 136,661.01 万 元 和

159,730.14 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近三年,公司的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

为 5.04、5.05 和 4.07,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具有较强的利息偿付能力。

公司银行资信良好,报告期内的借款均按照借款协议足额偿还本金和利

息,没有发生借款逾期和银行罚息情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不会增加公司

资产负债率,公司资金压力将得到进一步缓解,短期偿债能力将有所提升。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良好,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水平较高,且公司作为我国乃至世界最大的稀土生产、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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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贸易基地,在政府支持、经营规模以及原料供给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

势,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强。

(五)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利润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408,453.46 1,395,471.90 1,020,397.54 511,316.32

营业收入 1,408,453.46 1,395,471.90 1,020,397.54 511,316.32

营业总成本 1,352,764.34 1,330,484.46 957,540.37 493,996.37

营业成本 1,259,491.11 1,193,189.25 833,230.67 401,146.32

税金及附加 6,524.05 10,020.95 8,781.34 6,227.15

销售费用 6,986.61 8,151.58 7,755.55 6,713.47

管理费用 49,350.91 65,075.90 60,848.33 59,822.09

研发费用 4,810.73 5,325.45 - -

财务费用 25,600.92 33,891.44 21,417.92 8,508.07

其中:利息费用 8,418.99 39,217.55 - -

利息收入 890.68 4,679.79 - -

资产减值损失 -27.27 14,829.89 25,506.56 11,579.27

其他收益 11,846.24 12,811.65 16,433.63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

- - 0.036 -2.463

投资收益 1,840.71 3,948.81 2,640.46 898.87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90.41 77.75 1,338.33 -108.18

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465.62 1,506.98 24.76 -

信用减值损失 -7,768.04 - - -

营业利润 62,046.39 83,254.88 81,956.05 18,216.36

加:营业外收入 592.24 3,704.69 915.80 13,801.72

其中:非流动资产

- - - 702.68

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314.70 3,165.30 2,823.37 1,038.35

其中:非流动资产

- - - 491.10

处置损失

利润总额 61,323.93 83,794.26 80,048.48 30,979.74

减:所得税 14,203.85 25,895.12 10,377.19 22,951.79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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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净利润 47,120.08 57,899.14 69,671.28 8,027.95

减:少数股东损益 1,002.57 -479.97 29,537.70 -1,055.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6,117.50 58,379.11 40,133.58 9,083.57

者的净利润

1、营业收入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稀土原料产品和稀土功能材料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511,316.32 万元、1,020,397.54 万元、

1,395,471.90 万元和 1,408,453.46 万元。2017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509,081.22

万元,增幅为 99.56%,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上涨、销量增加且公司贸

易收入增加。2018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375,074.36 万元,增幅为

36.76%,主要原因是公司镨钕产品销量增加、贸易收入增加。2019 年 1-9 月公

司的营业收入为 1,408,453.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76,800.88 万元,增幅

51.18%,主要为公司贸易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

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由原材料采购成本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

别为 401,146.32 万元、833,230.67 万元、1,193,189.25 万元和 1,259,491.11 万

元,营业成本逐年上升,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8.45%、81.66%、

85.50%和 89.42%,公司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

稀土产品价格下降、采购原料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3、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55%、18.34%、14.5%和 10.58%,呈

现逐年下降趋势。受报告期内毛利率较低的贸易业务占比增加以及稀土精矿采

购成本上升影响,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毛利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4、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费用 6,986.61 8,151.58 7,755.55 6,713.47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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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管理费用 49,350.91 65,075.90 60,848.33 59,822.09

财务费用 25,600.92 33,891.44 21,417.92 8,508.07

研发费用 4,810.73 5,325.45 - -

期间费用合计 86,749.17 112,444.37 90,021.80 75,043.62

占营业收入比例 6.16% 8.06% 8.82% 14.68%

2016-2018 年,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75,043.62 万元、90,021.80 万元和

112,444.3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 14.68%、8.82%和 8.06%,合计数呈整体

下降态势。2019 年 1-9 月,公司期间费用合计为 86,749.1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

例为 6.16%,较上年同期增加 9,865.64 万元,增长比例为 12.83%,主要系管理

费用和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体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的费用控制能力较强。

5、资产减值损失

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发行人 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资产减值损失明细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1)坏账损失 1,224.56

(2)存货跌价损失 -27.27 8,618.92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0.00

(4)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986.41

合计 -27.27 14,829.89

6、政府补助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发行人 2018 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18 年发生额 2017 年发生额

收益相关

核磁共振系统产业化项目国家

200.00 200.00 与资产相关

财政拨款

收到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后补助

72.60 0.00 与资产相关

项目经费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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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18 年发生额 2017 年发生额

收益相关

稀土精矿硫酸焙烧尾气治理技

10.00 10.00 与资产相关

术改进项目

硫酸体系转型废水循环利用 80.00 80.00 与资产相关

废酸回收产业化技术的研发与

10.83 10.83 与资产相关

应用

废水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

355.00 355.00 与资产相关

(三废)

九原区集中收付中心拨付煤改

33.60 0.00 与资产相关

气工程补助

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补

961.00 910.00 与资产相关

助金

低碳、低盐、无氨氮排放绿色

0.00 318.66 与资产相关

冶炼分离技术

稀土材料绿色制备技术及应用 0.00 147.76 与资产相关

全南冶炼技术补助 46.84 0.00 与资产相关

混合型轻稀土资源清洁高效提

138.10 137.89 与资产相关

取新技术及应用

稀土精矿清洁高效提取技术补

59.81 0.00 与资产相关

年综合利用 5000 万吨钕铁硼

72.00 72.00 与资产相关

废料项目

钕铁硼产业和技术改造项目补

47.46 47.46 与资产相关

镍氢点出高容无镨钕开发项目 60.00 60.00 与资产相关

电动大巴用倍率型镨钕合金项

50.00 52.83 与资产相关

目经费

氯铵废水预浓缩补助 0.00 86.00 与资产相关

稀土精矿清洁高效选冶项目补

14.66 0.00 与资产相关

包头昆区财政土地成本返还款 9.29 9.29 与资产相关

草原英才创新团队 15.00 15.00 与收益相关

包头稀土院(天津)光伏电池

用稀土光谱转换材料合成项目 40.00 0.00 与资产相关

补助

希捷环保转型升级补助 1.55 0.00 与资产相关

甘肃稀土有限公司项目补助 136.45 0.00 与资产相关

高品位稀土精矿工艺技术产业

0.00 319.40 与资产相关

化补助

重大项目补助 0.00 144.00 与收益相关

863 项目补助款 0.00 140.00 与收益相关

电池高倍率充放电课题补助 0.00 600.00 与收益相关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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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18 年发生额 2017 年发生额

收益相关

清洁能源技术补助 0.00 7.12 与收益相关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综合性

100.00 270.00 与收益相关

服务补助

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

565.33 654.32 与收益相关

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补助

稀土磁制冷材料及磁制冷机产

254.87 167.35 与收益相关

业化建设补助

新能源汽车用镍氢动力电车及

0.00 120.00 与收益相关

储氢合金产业化补助

聚氯乙烯(PVC)用新型环保

0.00 197.43 与收益相关

轻稀土热稳定剂产业化补助

新型稀土电热元件的产业化补

7.96 93.00 与收益相关

稀土资源高效利用的科学基础

9.46 92.13 与收益相关

补助

稀土镁(铝)合金添加剂及其

0.00 90.97 与收益相关

应用合金产业化补助

室温磁制冷关键技术及系统集

0.00 73.65 与收益相关

成化研发补助

白云鄂博稀土资源高效选别清

0.00 71.13 与收益相关

洁冶炼工艺技术研究补助

高新材料升级研究补助 49.11 61.38 与收益相关

基于蒸发冷却技术和 Halbach

阵列的盘式无铁心永磁风力电 0.00 60.00 与收益相关

机研制补助

年产 300 吨高容量低自放电稀

0.00 48.88 与收益相关

土储氢合金的开发补助

稀土基柴油车 SCR 催化剂工业

53.51 44.88 与收益相关

化应用技术开发补助

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

0.00 39.36 与收益相关

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补助

稀土铁合金及中间合金产业化

0.00 33.60 与收益相关

补助

高纯稀土金属和合金粉体、丝

材、板产品产业化项目建设补 0.00 29.96 与收益相关

高性能高稳定性稀土永磁材料

29.19 20.09 与收益相关

产业化关键制备技术补助

永磁电机用特种烧结钕铁硼磁

5.27 19.73 与收益相关

体及永磁电机的产业化补助

稀土系 Y2FeSb2 储氢合金的制

0.00 17.33 与收益相关

备及性能的合作研究补助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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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18 年发生额 2017 年发生额

收益相关

NdFeB 磁材高强度耐蚀技术及

30.28 13.84 与收益相关

产业化研究补助

稀土在柴油车尾气净化领域和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领域的 0.00 13.00 与收益相关

研究与应用补助

典型地区稀土开发与生产环境

0.00 12.45 与收益相关

风险评估与监管技术研究补助

稀土新材料中试基地产业化示

0.00 23.63 与收益相关

范项目

北方矿轻稀土资源平衡应用领

0.00 9.58 与收益相关

域及发展趋势研究补助

稀土产品合理价格的分析研究

0.00 8.55 与收益相关

补助

草本植物沉淀剂沉淀稀土工艺

0.00 7.66 与收益相关

技术研究补助

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试点的建设

8.92 6.58 与收益相关

补助

内蒙古稀土产业技术路线图引

0.00 9.90 与收益相关

导作用研究补助

稀土产业发展情况与预测分析

6.40 0.00 与收益相关

补贴

白云鄂博矿稀土浸出过程中络

0.44 0.00 与收益相关

合固氟机理研究补助

白云鄂博铌钛合金机理研究补

0.67 0.00 与收益相关

超声波辅助沉淀法微波干燥法

制备纳米 CeO2 抑制团聚的研 1.75 0.00 与收益相关

第七批草原英才工程奖补资金 5.03 0.00 与收益相关

高显色性白光 LED 用铝酸盐

荧光粉的合成与光谱调控的研 1.01 0.00 与收益相关

高性能镁合金开发与示范应用 4.53 0.00 与收益相关

高性能稀土超致伸缩材料研发 83.92 0.00 与收益相关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 21.04 0.00 与收益相关

基于材料基因工程的高性能稀

4.15 0.00 与收益相关

土磁制冷材料研究

基于蓝光激发的稀土碱土复合

1.46 0.00 与收益相关

硅酸盐红色荧光粉的研究

镧铈稀土 PVC 光稳定剂的制

2.14 0.00 与收益相关

备及其紫外光老化性能研究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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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18 年发生额 2017 年发生额

收益相关

年产 300 吨高容量低自放电稀

1.12 0.00 与收益相关

土储氢合金的开发

室温磁制冷关键技术及系统集

164.05 0.00 与收益相关

成化研发

碳纳米管杂化材料的合成及其

选择催化甘油氧化反应性能研 3.73 0.00 与收益相关

稀土变质对 2024 铝合金组织

1.94 0.00 与收益相关

及性能的研究

稀土材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

1,920.97 0.00 与收益相关

设项目

稀土电子功能材料发展现状、

趋势及上下游协同发展思路研 1.89 0.00 与收益相关

究补助

稀土火法冶金及环境保护工程

2.94 0.00 与收益相关

化创新人才团队补助

稀土镁合金压铸件及挤压型材

29.26 0.00 与收益相关

产业化补助

稀土熔盐电解过程中杂质碳的

0.41 0.00 与收益相关

形成机理研究补助

稀土元素对 FEGA 合金性能影

5.32 0.00 与收益相关

响机理研究补助

稀土柱膨润土制备与表征研究

2.87 0.00 与收益相关

补助

新型高容量低自放电稀土储氢

8.82 0.00 与收益相关

合金产业化补助

新型节能稀土金属电解槽研究

228.39 0.00 与收益相关

开发补助

新型稀土储氢合金开发补助 10.00 0.00 与收益相关

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50.73 0.00 与收益相关

补助

包头市政府奖励款 0.50 0.50 与收益相关

山东财政厅专利创造资助资金

0.00 0.80 与收益相关

补助

淄博科技局专利奖励补助 0.00 0.78 与收益相关

临淄区财政局维护奖励 0.00 0.64 与收益相关

淄博国税局残疾职工补贴 0.00 374.19 与收益相关

利用煤矸石退税补贴 186.50 122.41 与收益相关

全南县科学技术局补助奖励 5.00 10.00 与收益相关

赣州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奖励 0.00 10.00 与收益相关

利用钕铁硼废料回收补助奖励 1,691.90 2,704.76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科技局研发经费补贴 1.38 64.00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工业园产业发展引导资

0.00 15.11 与收益相关

金奖励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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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18 年发生额 2017 年发生额

收益相关

信丰县稀土废料资源综合利用

771.93 1,804.47 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收县得部分奖励

信丰县科技局新认定高新技术

10.00 10.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一次性奖励

信丰县科技局研发项目专项经

0.00 4.00 与收益相关

费补助

京瑞锅炉治理补助资金拨款补

0.00 4.50 与收益相关

中关村税收返还补助 126.74 63.99 与收益相关

延庆区残联稳岗补贴资金 - 0.50 与收益相关

延庆社保管理中心社保补贴补

35.29 13.33 与收益相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金补

0.00 0.02 与收益相关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中介服

0.00 0.60 与收益相关

务奖励

北京市商委会稳增长奖励 0.00 2.18 与收益相关

延庆安监局安全生产标准化补

0.00 0.40 与收益相关

磁材公司钕铁硼价格财政补贴 0.00 1,670.31 与收益相关

磁材外贸企业能力建设资金 0.00 61.90 与收益相关

磁材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200.00 55.00 与收益相关

磁材企业境外营销网络建设费

0.00 10.00 与收益相关

用补助

磁材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费用补

0.00 2.44 与收益相关

庐江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 0.00 1.00 与收益相关

万山镇政府税奖励补助 0.00 10.04 与收益相关

庐江县研发设备补助 0.00 9.90 与收益相关

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补助 0.00 29.90 与收益相关

慈溪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奖励 0.00 5.00 与收益相关

慈溪市稳增促调专项资金 0.00 31.37 与收益相关

慈溪市市容建设补助 0.00 20.00 与收益相关

慈溪市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企

0.00 20.00 与收益相关

业奖励

稀土采购金属钕政府补贴补助 0.00 2.40 与收益相关

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奖励

0.00 3.00 与收益相关

资金

包头市科技进步奖励 0.00 2.00 与收益相关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奖励补

0.00 5.00 与收益相关

包头市政府新材料补贴 0.00 100.72 与收益相关

14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18 年发生额 2017 年发生额

收益相关

电池公司高新区质监局质量奖

0.00 5.00 与收益相关

励资金

电池公司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

0.00 9.13 与收益相关

点项目补助

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企业开

0.00 0.53 与收益相关

拓国际市场费用补助

稀宝钕铁硼价格财政补贴 0.00 16.20 与收益相关

医疗企业科技创新质量奖励资

0.00 5.00 与收益相关

稀宝医疗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0.00 5.90 与收益相关

研究院钕铁硼价格财政补贴 0.00 1.86 与收益相关

研究院高新区知识产权局资资

0.00 5.00 与收益相关

金补助

稀土研究院年度转制事业经费 1,721.98 1,756.31 与收益相关

高新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知识产

0.00 0.90 与收益相关

权资助资金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集中

0.00 7.00 与收益相关

付中心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瑞科专利技术奖励金 0.00 0.30 与收益相关

稀土改性储热材料及其太阳能

0.00 5.50 与收益相关

储热设备的研制补助

稀土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0.00 3.00 与收益相关

优秀企业奖励补助

天津市东丽区科委发展专项资

33.00 80.00 与收益相关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财政补

43.00 40.00 与收益相关

天津市东丽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2.09 20.09 与收益相关

项目专项资金

国贸公司钕铁硼价格财政补贴 0.00 1,093.63 与收益相关

锅炉治理补助资金拨款补助 36.00 37.00 与收益相关

金蒙公司财政补助 50.00 50.50 与收益相关

四会市企业自主创新扶持专项

0.00 10.00 与收益相关

资金

电动大巴用倍率型无镨钕贮氢

27.74 0.00 与收益相关

合金的产业化开发项目补助

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集

2.65 0.00 与收益相关

中收付中心补贴款

淄博市财政局工业强市财政补

30.00 0.00 与收益相关

淄博市商务局年度补助 0.72 0.00 与收益相关

淄博市劳动保险处稳岗补贴 9.03 0.00 与收益相关

淄博市国税局退所得税 993.62 0.00 与收益相关

14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18 年发生额 2017 年发生额

收益相关

灵芝化工水资源企业奖补助 0.30 0.00 与收益相关

淄博市失业保险处稳岗补贴 4.06 0.00 与收益相关

全南晶环个人所得税返还 0.56 0.00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政府奖励资金 121.08 0.00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民营局中小企业发展专

4.00 0.00 与收益相关

项补助

信丰县科技局专利补助 4.48 0.00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工信局企业上台阶补助 70.00 0.00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科技局企业技术创新补

60.00 0.00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税费奖励补助 142.92 0.00 与收益相关

中关村延庆园服务中心促发展

66.29 0.00 与收益相关

专项资金

包头市高务局中小企业国际市

2.30 0.00 与收益相关

场开拓资金补助

磁材磁体补助 37.02 0.00 与收益相关

安全生产责任险补助 0.21 0.00 与收益相关

慈溪市工业(技改)投资补助 43.95 0.00 与收益相关

慈溪稳增促调专项补助 14.03 0.00 与收益相关

天彩靖江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

10.00 0.00 与收益相关

升级专项资金补助

稀宝博为企业科技创新质量奖

5.00 0.00 与收益相关

励补助

稀宝博为中小企业开拓资金补

4.80 0.00 与收益相关

瑞科室温磁制冷关键技术及系

4.36 0.00 与收益相关

统集成化研发课题款补助

包头高新区补助款 2.34 0.00 与收益相关

天津市东丽区科委奖励补助 48.09 0.00 与收益相关

肇庆市财政局财政补贴 4.00 0.00 与收益相关

四会市财政局补助 39.18 0.00 与收益相关

稀土产业局度贮氢合金粉项目

40.54 0.00 与收益相关

扶持资金

合计 12,811.65 16,433.63

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政府补助明细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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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课题

100.00 100.00 与资产相关

项目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后补助项目经费 36.30 - 与资产相关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三废综合利

650.70 422.42 与资产相关

用项目

华美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补贴资金 189.00 - 与资产相关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5.60 23.73 与资产相关

政府补助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课题项目 247.36 68.94 与资产相关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课题项

50.00 100.00 与资产相关

年综合利用 5000 万吨钕铁硼废料项目 - 与资产相关

36.00

母公司--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补

186.00 386.00 与资产相关

助金

母公司--稀土精矿清洁高效选冶项目专

3.24 2.73 与资产相关

项资金

包头稀土院(天津)光伏电池用稀土光

- 40.00 与资产相关

谱转换材料合成项目

京瑞公司--包头昆区财政土地成本返还

4.64 4.64 与资产相关

希捷环保转型升级款 97.65 - 与资产相关

全南冶炼技术补助 23.42 - 与资产相关

甘肃稀土有限公司项目补助 449.37 - 与资产相关

包头稀土研究院草木植物沉淀剂沉淀稀

- 16.34 与收益相关

土工艺技术研究补贴

淄博国税局残疾职工补贴 508.82 493.04 与收益相关

淄博财政局工业强市政策财政扶持资金 - 30.00 与收益相关

工业窑炉改造 90.00 与收益相关

天之娇利用煤矸石退税补贴 91.80 54.97 与收益相关

准旗财政拔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0.25 与收益相关

全南县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奖励 - 5.00 与收益相关

14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

利用钕铁硼废料回收补助奖励 1,476.90 631.01 与收益相关

信丰新利采购稀土原矿的政府奖励资金 - 121.08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民营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4.00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科技局专利资助、奖励金 2.25 4.48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科技局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款 20.00 10.00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税收县得部分政府奖励资金 1,536.91 771.93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科技局企业技术创新奖励 97.50 -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工信局“企业上台阶”奖励资金 - 70.00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科技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5.00 - 与收益相关

信丰县社保补贴奖励 5.23 - 与收益相关

个税返还 0.70 与收益相关

磁材公司钕铁硼价格财政补贴 - 1,914.07 与收益相关

磁材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 与收益相关

磁材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费用补助 2.10 2.30 与收益相关

慈溪市税费返还 15.60 与收益相关

慈溪市市容建设补助安全生产补贴 - 14.24 与收益相关

医疗企业科技创新质量奖励资金 - 5.00 与收益相关

稀土研究院年度转制事业经费及课题款 3,822.78 2,049.50 与收益相关

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集中收付中

- 2.34 与收益相关

心补贴款

天津市东丽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资助款及

- 12.09 与收益相关

专项资金

肇庆市财政局财政补助 55.00 33.81 与收益相关

中关村科技园延庆园服务中心扶持基金 - 126.74 与收益相关

延庆人力社保局社保补贴款 30.38 14.11 与收益相关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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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

延庆区经信委体系认证奖励 - 5.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延庆商务委员会稳增长津贴款 - 15.85 与收益相关

慈溪市工业(技改)投资补助 9.00 42.95 与收益相关

贮氢合金粉项目扶持资金 - 40.54 与收益相关

燃煤锅炉整治补助资金 - 45.00 与收益相关

包头市财政账期补贴 1,405.00 - 与收益相关

庐江县经信委企业高管及专业技术人才

30.00 - 与收益相关

工薪所得奖励

瑞科转进项税加计扣除 0.26 - 与收益相关

瑞鑫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1.09 - 与收益相关

高效处理稀土硫酸铵废水的工艺专利奖

10.00 - 与收益相关

励款

和发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1.11 - 与收益相关

淄博财政局智慧节能工程财政奖补贴 6.59 - 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退税 508.82 - 与收益相关

包头税务局返还个税手续费 0.22 - 与收益相关

国贸科技项目经费补助 3.90 -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1,846.24 7,884.09

7、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8,027.95 万元、69,671.28 万元、57,899.14 万

元和 47,120.08 万元,呈现波动趋势。2017 年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净利

润呈现大幅增长,2018 年随着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降,公司净利润呈现略微下

降。

(六)营运能力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营运能力主要指标如下:

15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7.85 10.22 8.64 5.42

存货周转率 1.38 1.40 1.30 0.79

流动资产周转率 0.81 0.86 0.79 0.51

总资产周转率 0.59 0.63 0.56 0.34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总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3)流动资产周转速度=营业总收入/平均流动资产余额

(4)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平均资产余额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42、8.64 和 10.22,应收账款周转

率较高,且逐年上升,说明发行人营业收入回款较快。近三年,发行人存货周

转率分别为 0.79、1.30 和 1.40,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51、0.79 和 0.86,总

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34、0.56 和 0.63,各项营运能力指标偏低,这是由发行人

所处的行业特征所决定的,主要因为公司存货、流动资产及总资产规模较大所

致。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总体呈上升趋势。

五、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如下:

1、资源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稀土矿—白云鄂博矿的独

家开采权,拥有内蒙古地区稀土产品专营权。控股股东以公司为平台发展稀土

产业,开发利用稀土资源,将其资源优势转化为上市公司的产业发展优势,奠

定了公司发展基础。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包钢股份排他性地向公司供应稀土精

矿,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原料保障。近年来,在国家稀土开采、生产总量控

制计划指标分配中,公司获得的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分配量均占据分配总量

的 50%以上,指标获得量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资源优势,凸显了公司行业地位。

2、全产业链与规模优势

15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并发展壮大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

司在行业内率先发展成为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贸易

一体化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形成以稀土资源为基础、冶炼分离为核心、新材料

领域建设为重点、终端应用为拓展方向的产业结构,实现稀土上中下游一体化

发展,构筑了行业领先的全产业链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下属分工明确、各具优势和特色的直属、控股、

参股企业 40 余家,资产规模和产业版图不断扩大,成为全球最大的稀土企业集

团和稀土产业基地,是我国六大稀土集团之一,在我国稀土行业有着重要影响

力。

3、科研与技术优势

通过开发利用白云鄂博稀土资源,公司建立了层次分明、特长突出、契合

公司发展需求的科研工作体系,并由此形成了公司雄厚的稀土科研、技术、人

才等软硬件资源积累与储备。公司下属的稀土研究院是全球最大的稀土专业科

研院所,该院及依托该院组建的各类国家、自治区级重点中心、重点实验室、

中试基地等科研平台,在国内外稀土基础前沿领域、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

应用、检测分析、情报收集与应用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公司各子企业建立的

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于公司基层生产与市场一线需要,是公司科技研发与

技术创新的基础载体。以稀土研究院为核心、子公司研发平台为补充的协同科

研体系,巩固和增强着公司科研与技术优势。

4、政策和区位优势

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对稀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公司作为稀土行业龙头

企业,在贯彻执行国家总量控制计划、加快稀土上游并购重组、推进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环保治理、延伸产业

链等方面备受国家政策关注和扶持。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出台政策统筹规

划、全方位多层次支持稀土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区内稀土

企业整合重组和转型升级,引导稀土产业向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发展,良好的

政策环境赋予了公司政策优势。

公司不仅靠近白云鄂博稀土矿产资源地,而且地处我国唯一以“稀土”命名

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我国稀土产业“硅谷”—包头国家稀土高新技术

15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产业开发区。区内稀土产业链企业集聚,围绕产业布局衔接配套,新材料、新

能源等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特别是随着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围绕稀土产

业发展规划等政策陆续出台,稀土新材料及下游应用企业数量显著增多,产值

规模日渐提升,产业配套衔接日趋紧密,为公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地域环境和

外部条件,区位优势明显。

(二)未来业务目标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

况”之“(八)发行人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有息债务总额 769,167.24 万元,主要为短期借

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借款。

2019 年 9 月末,公司的有息债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短期借款 357,161.53

其他应付款 996.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00.00

长期借款 47,706.33

应付债券 359,228.51

长期应付款 1,074.87

合计 769,167.24

其中直接融资情况如下: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待偿还债券明细

单位:亿元

发行期限 债项/主体评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票面利率 债券余额 债券类型

(年) 级

一般公司

17 北方 01 2017/03/17 3+2 5.00% 20.00 AAA/AAA

一般公司

17 北方 02 2017/09/18 3+2 5.12% 16.00 AAA/AAA

合计 - 36.00

15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本期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

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19 年 9 月末;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拟募

集资金 5 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5 亿元计入 2019 年 9 月末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5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

5、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在 2019 年 9 月末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财务结构无影响,不会

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与仲裁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

非调整事项。

(四)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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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产限制用途安排及享有优先受偿的负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限制用

途安排情况如下:

(一)已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用于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

(二)货币资金使用受限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为 18,958.68 万元。公司受限货币

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款项,具体明细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1,005.81

信用证履约保证金 37.71

矿山安全生产保证金 5.16

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款项 7,910.00

合计 18,958.68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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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

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

的议案》,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3 亿元(含 13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拟发行金额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

元)。

二、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募集规模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发行人拟在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优先用于偿还“17 北方 01”公司债的回售本金及利息,公

司拟偿还债券信息如下:

单位:亿元

发行期限 拟使用

债券简称 回售日期 兑付日期 票面利率 债券余额

(年) 金额

17 北方 01 3+2 2020-03-20 2022-03-20 5.00% 20.00 5.00

合计 - - - - 20.00 5.00

若“17 北方 01”实际回售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拟将剩

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公

司债券实际回售规模、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

省财务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资金用途。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有关募集资金投向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对债券资金管理,不会将本期债券所募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

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房地产业务。本次所募集

资金仅限于本公司使用,不会将募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使用。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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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专项

账户,存管的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

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主承销商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发行人和监管银行应配合主承

销商的检查与质询。主承销商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划转、本息偿

付。发行人若发生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事项或主承销商预计发行人将发生

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事项,主承销商有权要求监管银行停止募集资金专户

中资金的划转,监管银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及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置换发行人拟回售公司债券,则本期债券

发行对发行人负债结构无影响。

(二)锁定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

于公司锁定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

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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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保证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

资者,均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以下仅列示了本期

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

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

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举行,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

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公司债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依据《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约定发行的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本次债券之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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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本规则中使用的简称和术语与《中国北方稀土(集

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定义的简称和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

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

和表决。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

(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

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

有人,下同)均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的,不适用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单独

行使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相抵触。

(二)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第五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

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取消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的赎回条款、调整利率条款和回售条款(如有);

(2)在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

持有人权益,决定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决定是

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

(3)当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决定采取何

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是否行使债券持有

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

(4)对更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5)变更本规则的内容;

(6)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内容;

(7)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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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8)法律或本规则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第六条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中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涉及债

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

(4)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或本金或发生其

他违约事件,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5)发行人因减资、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

破产程序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

施;

(6)增信机构(如有)、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8)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事

项,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9)发行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

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0)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1)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必要时;

(12)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前款规定的情形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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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等的约定简化债券持

有人会议召集程序或决议方式,但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

范围内及本规则第六条所述的第(1)-(8)、(10)-(12)项事项时,发行

人应在知悉该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

托管理人应在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或收到发行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交易日

内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出现本规则第六条第(9)项事项,即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

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

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

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受托管理人同意召集会议的,应

于书面回复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

第七条 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本规则第六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发行人、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发行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发行人为召集人。债券受托管

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受托管理人是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单独持有本次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合并持有本次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

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的,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

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

第八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有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和决议的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第九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出日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 10 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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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易日,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经代表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

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豁免上述时间要求;或(2)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

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情形。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

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应包

括以下内容:

(1) 债券发行情况;

(2) 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 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和会议召开形式;

(4) 会议拟审议议案;

(5) 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

和其他相关事宜;

(6) 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1 个交易日;

(7) 委托事项。债权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

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会议拟审议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公告的,不

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可以就其已公告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会议通

知,但补充会议通知至迟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之前 5 个交易日发出(本

规则第十五条约定的情形除外),并且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

上公告。

第十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

项消除的,召集人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取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除上述事项或本规则另有约定的情形外,非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

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确需变更债券

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的,召集人应当及时公告并说明变更原因,并且原则上不

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第十一条 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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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第十二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在发行人住所地,也可以在其他

地点召开。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发行人应

承担会议场所、会务安排的费用,若有)。

(四)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

第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债

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下列

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

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金额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

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债券发行人;

(2)持有本次债券且持有债券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股东;

(3)债券受托管理人(如债券受托管理人非本次债券持有人)

(4)债券发行人及上述第(2)项所列债券发行人股东的其他重要关联

方。

确定上述第(2)项和第(4)项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时,发行人股东的

股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登记日当日。

第十四条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本规

则的约定,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且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

事项。

第十五条 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总额 10%以

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

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 5 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

临时提案提交给召集人,召集人在收到临时提案后应不晚于债权登记日前在监

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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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

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

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本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

出决议。

第十六条 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

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

外)。

第十七条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

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

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

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

明文件。

第十八条 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

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

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

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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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交召集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十九条 召集人应当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

束时持有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资格进行

查验,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发行人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并无偿提供给

召集人。

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增信机构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或

者召集人的要求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资信评级机构可应受托管理人或者召集

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发表公开评级意见。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第二十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采取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会

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方

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

持。若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履行职责,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

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

会议开始后一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会议主席,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

议的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

主席并主持会议。

第二十二条 会议主席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

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

码、持有或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及其证券账户卡号或适用法律规定

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第二十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发行人承

担;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

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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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二十四条 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复会及改变会议地点。

休会后复会的会议上不得对在原先会议上未批准的事项和会议议案范围外的事

项作出决议。

(六)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第二十五条 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

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

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除非本规则另有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

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主席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

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做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

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第二十六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应当由会议主席推举的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负责监

票。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以每一张本次债券(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为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

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二十七条 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

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第二十八条 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

票数进行重新点票;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

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

第二十九条 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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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所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超过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二分之一表决权的债

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

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代表超过本期未

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同意

方为有效。

第三十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

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第三十一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

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十二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

还债券本金总额,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的比例;

(2)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会议议程;

(3)会议主席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以及监票人的姓名;

(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

内容。

第三十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召集

人代表、见证律师签名和记录员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记录、表决票、

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如有)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管。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

的保管期限为不少于本次债券存续期满之日起五年。

(七)附则

第三十四条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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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第三十五条 除涉及发行人商业秘密或适用法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另

有要求,出席会议的发行人代表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

明。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在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投资者认购本次债

券即视为同意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接受其

中指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为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的修改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出修订方案,并应经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通过,但涉及发行人权

利、义务条款的修改,应当取得发行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项下公告的方式为: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

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四十条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

发生争议,应在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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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

定,发行人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均视作同意由华

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3层

联系人:王文青

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邮政编码:100032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利害关系情况

除与发行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

商之外,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本次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依照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不得与债券持有人

存在利益冲突。(为避免疑问,华泰联合证券在其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债券

持有人之间发生、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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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

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

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证监会核准的用途。发行人

应当在募集资金募集完成后一个月内与受托管理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

立书面监管协议。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

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

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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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

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

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

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

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或担保资产(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发行人应

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募集说明书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约

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

产保全措施。

发行人应承担因追加担保或采取财产保全而发生的必要合理费用(包括受

托管理人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

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

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

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限制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2)限制公司对外投资规模;

(3)限制公司向第三方出售或抵押主要资产。

同时,对以下事项进行相关安排:

(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3)由增信机构(如有)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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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

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

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

通。

10、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

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

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2、加速到期还款义务。发生如下情形时,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合法作出决

议,发行人本期债券项下所有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视为立即到期,由

发行人立即予以兑付:

(1)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及/或

本金或所延期限已到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及/或本金;

(2)发行人明确表示或债券持有人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发行人无法履行到期

债务;

(3)发行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被撤销,且本期债券项下之权利义务无人

承继;

(4)发行人的主体评级或本期债券评级发生严重不利变化;

(5)根据《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需加速还款的其他情形。

13、发行人在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

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3)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影响偿债能力和还本付

息的风险事项;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

项,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5)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

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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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4、发行人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

式指引》的有关规定,在预计发生或已知晓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以书面/邮件的

方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按要求完成重大事项的披露义务。

15、发行人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

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进行信用风险监测、排查与分类

管理。

16、发行人应当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第 4.19 条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17、发行人应当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

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

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

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

督。

2、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

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出现第 3.4 条规定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履行

受托管理职责。受托管理人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的内部有权机

构的决策会议;

(2)应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进行谈话。

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

偿付进行监督。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募集资金募集完成后一个月内与发行人以及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4、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向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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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5、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

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监督并每半年至少一次检查发

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核准用途一致。

6、出现《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

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

发行人,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

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该重大影响情形的情况、产生的影响、

督促发行人采取的措施等。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

7、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8、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

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

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9、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

促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第 3.7 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

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在

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告知债券交易场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

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产生

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发行人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

担保,发行人应予以配合。若发行人不予配合,受托管理人可以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方式要求提供担保。

10、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

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1、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和其他具有偿付

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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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

序。

12、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

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

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

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13、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

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

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4、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履行以

下风险管理职责:

(1) 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

理相关工作;

(2)对受托管理的债券持续动态开展监测、排查,进行风险分类管理;

(3)发现影响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机构披露

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

(4)按照规定或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必要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5)协调、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等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

或处置违约事件;

(6)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投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

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15、受托管理人应按月对发行人是否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公司债

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中的重大事项或其他未列示但对发行人本次债

券偿债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进行排查。

16、受托管理人应按照《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

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监测与分类管理。必要时受托管理人可提高排查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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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9、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

(1)费用的承担:

①受托管理人依据《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而发生的各项

合理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②受托管理人在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权利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

(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法律诉讼等费用),从处置资产所得中提前支付。

③与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的合理费用(但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受托

管理人应自行承担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而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由发

行人承担。

双方确认,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的承销协议,上述费用已包含发行人应付的

承销费用中,发行人无需再向受托管理人支付。

(2)报酬:

发行人无需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报酬。

(三)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

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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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

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八)项等情

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3.4条第(一)项至第

(十八)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

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四)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受托管理人不应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以下情形构成《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项下的利益冲突:

(1)因股权交易或其它原因,使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构成关联方关系。关

联方认定标准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2006)》第二章的

规定。

(2)因重大经济利益,使得受托管理人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独立性可能

受到损害,包括(1)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存在除证券承销和担任本期债券受托

管理人等专业收费服务之外重大的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或(2)受托管理人营

业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或(3)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3)因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使受托管理人作为债券受托管

理人的独立性可能受到损害。

(4)受托管理人因衍生品交易或其它原因,可以从本期债券价格下跌或无

法偿付中获益,或因本期债券价格上涨或偿付受损,或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其它

利益冲突。

2、当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6.1 条约定的利益冲突情形时,受托管理

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说明利益冲突情形,并预计该情形在短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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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能否消除。预计该情形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受托管理人

应在三十日之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利益冲突情形消除情

况。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理由相信受

托管理人存在利益冲突情形,且受托管理人尚未就该情形公告时,可书面要求

受托管理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预计利益冲突情形无法在短期内消除;或受托管理人预计短期

内能够消除,但三十日内未能消除;或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三

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因利益冲突情形书面要求受托管理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但受托管理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未能公告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

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

人程序。

3、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

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

益。

4、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利益冲突防范

机制,对协议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仲裁、权利要求、损害、支

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

(五) 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

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

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债

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并且发行人与新受托管理人签署相关协议之日之后第十五个

工作日起,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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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

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

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

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

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受托管理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双方单位公章后,自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起生效。

2、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变更,

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于本

期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

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如下情形时,《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

(1)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七条的规定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2)本期债券存续期届满,发行人依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

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

(3)通过其他方式,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本息收益获得充分偿付,从而使本

期债券持有人和发行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终止;

(4)发行人未能依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

本息。受托管理人为了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已经采取了各种可能的措施,

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已经得到充分维护,或在法律上或/和事实上已经不能再

获得进一步的维护,从而使本期债券持有人和发行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终

止。

(七)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

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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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下事件构成《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售(如有)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

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且该种违约持续超过三十日仍

未解除;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在正常经营活动需

要外,出售其全部或实质性全部的资产;

(4)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上述

(1)到(3)项违约情形除外),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持有本期债

券本金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种违约持续三十个连续

工作日仍未解除;

(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如有)发生解散、注

销、吊销、停业且发行人未能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受托

管理人认可的新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

(6)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如果公司未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

于延迟支付的本金或利息,公司将按每日万分之一的罚息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违约金。如果《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下的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持续三十个工作

日仍未解除,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

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

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即加速清偿。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

下救济措施: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

的总和:

①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②所有迟付的利息;

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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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或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或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二分之一

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通知发行人豁免

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4、如果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10.2 条约定的违约事件且一直持

续,受托管理人应自行,或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可行的法律救济

方式回收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或强制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

债券项下的义务。

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故意迟延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受

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包括其在募

集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声明,如有)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但

因发行人故意或过失的原因妨碍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

下职责的情形除外。

6、若发行人因其重大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导致受托管理人及/或其董事、工作人员、雇员

和代理人产生任何诉讼、仲裁、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

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发行人应负责赔偿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

施将上述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发行人在本款下的义务在发行人发生主体变

更的情形后由发行人权利义务的承继人承担。

若受托管理人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导致发行人及/或其董事、工作人员、雇员和代

理人产生任何诉讼、仲裁、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

和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受托管理人应负责赔偿并采取一切可能

的措施将上述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受托管理人在本款下的义务在受托管理

人发生主体变更的情形后由受托管理人权利义务的承继人承担。

(八)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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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

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当提交北

京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

局的,对相关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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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人最近三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最近一期(2019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

查文件:

1、发行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殿清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83 号

联系人: 余英武

联系电话:0472-2207799、0472-2207788

传真:0472-2207788

2、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

03、04)、17A、18A、24A、25A、26A

联系人:王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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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3 层

联系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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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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