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8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该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
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
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
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业务开展主体
票据池业务开展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具体包括:深圳万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广东中筑
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湖北宏泰万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万润节能有限公司。
3、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
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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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5、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业务期限内,
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
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
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
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
在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涉及担保情形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
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
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以避免追加保证。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
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
式结算。为了有效地管理业务结算中的票据、提高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
用及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1、减少票据的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到票据后,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
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减少公司对
各类有价票证的管理成本。
2、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
2
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提高票据管理水平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
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
况,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
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
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承兑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
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
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
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
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以避免追加保证。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
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
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
4、在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业务手
续,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
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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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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