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结合当时债券市场和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议
案,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000.00 万元(含 26,000.00 万元), 并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项目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6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二、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及情况
自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启动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
极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在综合评估宏观
政策、市场环境、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等因素的影响后,决定终止上述发行事宜。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属董事会权限,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在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等相关因素后,在充分
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
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
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