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62274 债券简称:19 江海 C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2019年次级债券(第三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签署日期:2019 年10月11日
重要提示
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主承销商”、“簿记
管理人”)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6 亿元次级债券已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626 号)。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7.90 亿元(含 17.90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发行人的关联方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
投集团”)承诺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与发行人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签署了
《关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次级债券(第三期)之认购协议》。哈投集团
不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询价过程,但承诺以簿记建档询价确认的票面利率
认购本期债券。承诺认购量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若参与簿记建档询价的合
格投资者有效申购量不超过 14.90 亿元(含),则哈投集团承诺认购 3 亿元;若
参与簿记建档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有效申购量超过 14.90 亿元(不含)且不超过
17.90 亿元(不含),则哈投集团认购量等于 17.90 亿元减去参与簿记建档询价
的合格投资者有效申购量的差额;若参与簿记建档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有效申购
量超过 17.90 亿元(含),则哈投集团不参与认购。
4、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70%-5.7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
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利率区间内确定。
5、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开立 A 股合格证券账户(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可以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机构投
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
认购及交易。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说明”中“(六)配售”。
6、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 2019 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一、面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说明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70%-5.70%,最终票面利
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利率区间
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
须在2019年10月14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次
级债券(第三期)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一)、簿
记管理人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合格投资
者确认函、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
者的其他相关证明,通过传真等方式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可根据
询价情况适当调整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填写《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申购说明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2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10月14日(T-1日)14:00-16:00之间
将以下文件以传真等方式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
务章或部门章)后的《申购申请表》(附件一);
(2)加盖有效印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风险揭示书》
(附件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或其他有效的法
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
(5)加盖单位公章的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
(6)私募基金管理人需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
财产品专户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者提供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
者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
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申购
申请表》不可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申购申请表》进
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
后的《申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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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60129660、021-60129661;
咨询电话:021-60129662、021-60129663;
邮箱:1107518319@qq.com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最终的票面利率,并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说明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包括发行人的关联方哈投集团,哈投集团已与主承销
商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签署了《关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次级债券(第三
期)之认购协议》,哈投集团不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询价过程,但承诺以簿
记建档询价确认的票面利率认购本期债券。承诺认购量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若参与簿记建档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有效申购量不超过 14.90 亿元(含),则哈投
集团承诺认购 3 亿元;若参与簿记建档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有效申购量超过 14.90
亿元(不含)且不超过 17.90 亿元(不含),则哈投集团认购量等于 17.90 亿元
减去参与簿记建档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有效申购量的差额;若参与簿记建档询价
的合格投资者有效申购量超过 17.90 亿元(含),则哈投集团不参与认购。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7.90亿元(含17.90亿元)。参与本期
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
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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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9年10月15日(T日)至2019
年10月16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
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0月14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
户。
2、各合格投资者应于2019年10月14日(T-1日)14:00至16:00之间将以下
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处:
(1)附件一《申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
章);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
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相关证明。
(六)配售
债券配售按照利率(价格)优先原则配售。在同等条件下,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的有效申购将优先得到满足。
(1)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
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
得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2)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
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
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
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利率相同的情况下,
原则上按比例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哈投集团承诺认购
量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若参与簿记建档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有效申购量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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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亿元(含),则哈投集团承诺认购3亿元;若参与簿记建档询价的合格投
资者有效申购量超过14.90亿元(不含)且不超过17.90亿元(不含),则哈投集
团认购量等于17.90亿元减去参与簿记建档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有效申购量的差额;
若参与簿记建档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有效申购量超过17.90亿元(含),则哈投集
团不参与认购。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19年10月15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
《配售与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
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
《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获得配售的合
格投资者应按《配售与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2019年10月16日(T+1日)
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
投资者全称”和“19江海C3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账号:562010100122331724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9261000028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2019年10月16日(T+1日)15:00前
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
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
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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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0 11
2019 10 11
附件一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三期)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或经授权的业务章或部门章)通过传真等方式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
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询价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利率区间为4.70%-5.7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于2019年10月14日(T-1日)14:00-16:00之间连同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
管 理 人 处 , 传 真 021-60129660 、 021-60129661 ; 咨 询 电 话 : 021-60129662 、 021-60129663 。 邮
箱:1107518319@qq.com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或经授权业务章或部门章)的《申购申请表》;
(2)加盖公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风险揭示书》;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加盖公章的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
(6)私募基金管理人需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专户还需提供产品成立
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
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期最终申购金额为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债券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申购
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与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
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
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
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在经向主管部门报告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以及监管部门
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簿记时间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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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本投资者为:请在()中打“√”勾选:
一、证券/期货/基金/银行/保险/信托/QFII及其他金融机构:
【须一并提供: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等确认文件;或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
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应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
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
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二、其他合格投资者:
【须一并提供: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等确认文件;或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的营
业执照,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证明文件;或自然人
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三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
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1:
1.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
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
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
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
是()否()
投资者(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
券信用评级在 AAA 以下(不含 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非
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
及交易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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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债券市场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规章、规则,
特提供本风险提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
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
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
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
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
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
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
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
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
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
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
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
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
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
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
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
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
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
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
损失。
投资者(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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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购说明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期发行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申购申请表》;
2、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最多可填写5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
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
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6、有关申购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80 1,000
4.85 1,000
5.00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0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00%,但高于或等于4.85%时,有效认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5%,但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认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申购申请表》填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或经授权的业务章或部门章),于2019年10月14日(T-1日)
14:00-16:00连同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或经授权的业务章或部门章)
的《申购申请表》;
(2)加盖公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风险揭示书》;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5)加盖公章的经营证券、基金、期货、其他金融业务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
(6)私募基金管理人需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专户
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9、询价传真021-60129660、021-60129661;咨询电话:021-60129662、021-60129663。
邮箱:11075183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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