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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关于控股股东公司债券未按期兑付的公告

會稽山:關於控股股東公司債券未按期兌付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9/09/06 00:00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 2019—063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公司债券未按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9 月 5 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

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的告知函,主要内容为:精

功集团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7

精功 02,债券代码:14576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7 精功 02”)由于精

功集团资金出现流动性困难,造成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9 月 5 日终不能按时足额

偿付本息。现将该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精功集团本期资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企业: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17 精功 02

债券代码:145761

发行金额:人民币 3 亿元

票面年利率:7.30%

本期应偿付本息及相关费用总额:229,911,700.00 元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精功集团本期债券未能按期兑付原因与后续偿付计划

精功集团因流动资金紧张,导致本期债券在 2019 年 9 月 5 日终,未能按照

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17 精功 02”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

目前,精功集团正在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资产瘦身,调整

发展节奏,严控投资规模,对接加大闲置资产、非主业资产的处置,加强自身经

营,想方设法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努力保障后续债务到期偿付。绍兴市、柯桥区

两级政府亦在继续全力帮扶精功集团,尽可能缓解精功集团资金压力。

三、精功集团公司债券及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精功集团公司债券及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兑付

的情况如下:

发行总

应偿付本息金额

融资券名称 债券简称 本息兑付日 额(亿 备注

(元)

元)

精功集团有限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2019 年 7 月 14

公司 2018 年度 18 精 功 站 ( http://www.sse.com.cn )

日,因非工作日 10.00 1,051,780,821.92

第三期超短期 SCP003 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

顺延至 7 月 15 日

融资券 2019-053 号)

精功集团有限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公司 2018 年度 18 精 功 2019 年 8 月 16 站 ( http://www.sse.com.cn )

3.00 315,534,246.58

第四期超短期 SCP004 日 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

融资券 2019-059 号)

精功集团有限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公司 2017 年非 17 精 功 站 ( http://www.sse.com.cn )

2019 年 9 月 5 日 3.00 229,911,700.00

公开发行公司 02 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

债券(第二期) 2019-063 号)

合 计 16.00 1,597,226,768.50

四、精功集团本期债券未按期兑付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精功集团本期债券未能按期兑付对上市公司没有影响。上市公司与精功

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

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本期债券未能按期兑付事项与

上市公司无关联,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直接影响。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2.97%;精功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64,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的100%。精功集团上述所持公司股份164,000,000 股已分别于2019年4月4日、

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15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8日被司法冻结及

轮候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2019-027、2019-044、2019-055、2019-057)。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担保或者违

规担保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宋酒业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2 日、

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25 日向杭州永仁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0.30 亿

元、0.15 亿元和 0.50 亿元,累计借款为 0.95 亿元。杭州永仁实业有限公司将

借款资金 0.95 亿元后拆借给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截止 2019 年 3 月 29 日,公

司已全额收回上述拆借款本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全额收回精功集团

拆借款本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5、公司将密切关注精功集团本期债券后续兑付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精功集团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6 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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