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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超華科技:關於轉讓全資子公司股權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9/08/20 00:00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9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梅州富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

矿业”)100%股权转让给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实业”),转让

价格为8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富华矿业的股权,富华矿业将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大埔县湖寮镇大埔大道国泰花园A幢10号店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25556278515

5.法定代表人:李东发

6.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0年6月1日

8.主要业务:投资采矿业;露天开采陶瓷土及陶瓷土深加工、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李东发 51%

2 黄书平 39%

3 蓝奋彬 10%

总计 100%

(二)森泰实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梅州富华矿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一)富华矿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梅州富华矿业有限公司

2.住所:大埔县湖寮镇丽水湾B3幢303房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2581443490A

4.法定代表人:张滨

5.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1年9月7日

7.主要业务:投资采矿业;矿产品销售(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产品);陶瓷土露天开

采(另办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8.股权转让前后股东及持股比例: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 (%)

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0

2 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 0 100.00

总计 100.00 100.00

(二)富华矿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69,163.39 2,997,981.75

负债总额 1,654,269.55 1,604,349.44

净资产 1,214,893.84 1,393,632.31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178,738.47 -387,022.96

净利润 -178,738.47 -387,042.28

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

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不存在为

富华矿业提供担保、委托富华矿业理财的情况,截止 2019 年 8 月 15 日,富华矿

业欠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超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往来款合计 1,646,460.01 元,

股权转让款已包含此部分欠款。

(三)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是根据富华矿业账面资产情况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转让价

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转让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持有的富华矿业 100%股

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8,000,000 元(大写:捌佰万元

整);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给乙方。

2.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后 10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如果乙方

在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未付甲方付清股权转让款,则本协议失效。

3.保证

(1)甲方保证按本协议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

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

任何第三人追索。

(2)乙方保证其购买甲方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

4.工商变更

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

续,乙方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股权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变更。

5.税费承担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亦

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本次股权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

况。本次交易完成并办理工商变更后,公司董事吴寿强先生将不再担任富华矿业

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滨先生将不再担任富华矿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

理。

六、股权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及资源

配置,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聚焦电子基材产业,夯实行业领先地位。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富华矿业的股权,同时富华矿业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对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进行考察,且本次交易金额较小,

本次股权转让款收回的或有风险较小。公司转让股权所得转让款将用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