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 2019-04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
不超过 40 亿元(含)人民币。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期注册、发行,具体
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
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结合公司信用评级状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进
行市场化定价。
4、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市场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
外)。
5、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利率变化等在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
机构借款及到期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
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顺利完成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全权负责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发
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
度、承销方式、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事宜。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
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手续。
4、签署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必要文件。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相关审批程序
上述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
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