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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京能電力:公司債券受託管理事務報告(2018年度)

深證信A股 ·  2019/06/29 00:00

债券简称:18京能01 债券代码:155058.SH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 年度)

发行人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 10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二〇一九年六月

目录

重要声明........................................................................................................................................... 2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5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8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 9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0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 11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2

第九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3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4

第十一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5

1

重要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均来源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京能电

力”)对外公布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2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债券核准情况

2018年8月28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

元的公司债券。

2018年9月27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25

亿元的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32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

式。

二、债券基本条款

债券名称: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55058.SH

债券代码:18 京能 01

发行规模:人民币 6 亿元

债券期限:3 年

债券利率:3.95%

起息日:2018 年 12 月 11 日

付息日: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1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到期日:到期日为 2021 年 12 月 11 日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8京能01”的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

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

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2018年,经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和调查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正常,财务

状况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同时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2018 年,中国银河证券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综上所述,受托管理人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为保护“18京能01”投资者的利

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京能电力

英文名称:BEIJING JINGNENG POWER CO., LTD

法定代表人:耿养谋

设立日期:2000 年 3 月 10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674,673.4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1879M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陈家林 9 号华腾世纪总部公园 G 座

邮编:10002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樊俊杰、李溯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电话:010-65566807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电力

供应;销售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销售脱硫石膏。(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包括售电业务、售热业务及售电服务。

发行人 2018 年营业收入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售电 1,181,650.60 93.08%

售热 65,082.46 5.13%

售电服务 501.74 0.04%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1,247,234.80 98.24%

其他业务 22,282.11 1.76%

5

合计 1,269,516.90 100.00%

三、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状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同比变动

总资产 6,848,984.93 6,102,417.56 12.23%

净资产 2,740,789.15 2,648,496.85 3.48%

营业收入 1,269,516.90 1,222,067.87 3.88%

净利润 80,792.54 26,047.33 210.1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404,771.60 357,364.46 13.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528.20 172,866.58 42.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6,215.55 -615,901.98 16.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6,002.51 597,421.69 -30.3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2,917.93 427,602.77 8.87%

流动比率 56.51% 39.97% 16.54%

速动比率 50.78% 36.30% 14.48%

资产负债率 59.98% 56.60% 3.38%

EBITDA 全部债务比 9.85% 10.35% -0.49%

利息保障倍数 1.37 1.14 23.00%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3.28 3.23 1.55%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70 3.02 10.60%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26% 97.81% 2.45%

注:

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当期折旧额+当

期摊销额

2.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

4.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

息支出 (注:现金利息支出系现金流量表“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所得税

付现系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

5.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 30%的原因说明

项目 同比变动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03%

加所致。

主要是报告期偿还融租租赁款本金及利息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7%

金额较大所致。

净利润 210.18% 主要系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8 京能 01”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 6 亿元,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泰康京能债权投资计划。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使用募集资金 6 亿元,募集资金余额 0 亿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 18 京能 01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内容一致。

二、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8 京能 01”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支行,账号为

91110078801400000732 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庞各庄支行,账号为

321660100100002846 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8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2018 年度,“18 京能 01”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9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良好。

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2018 年度,“18 京能 01”未届还本付息日。

10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无。

11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18 京能 01”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亦不存在应召开而未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2

第九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跟踪评级安排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于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

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

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以及本次

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

时通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认为

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

级结果。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联

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www. unitedratings .com.cn)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

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二、跟踪评级报告情况

(一)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2019 年 6 月 17 日,联合信用对发行人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8 京能 01”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二)不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无。

13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18 京能 01”发行时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信息披露

事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14

第十一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6.47 亿元,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重

大不利影响。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8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

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的重大行政处罚。

三、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八)项等情形的情

2018 年,发行人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八)项

等情形的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有/无

甲方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

1 无

2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无

3 甲方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无

4 甲方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无

甲方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5 无

的百分之二十

6 甲方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无

7 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无

8 甲方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无

9 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无

10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无

11 甲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无

甲方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

12 无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 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无

14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无

甲方经营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

15 无

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 甲方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无

17 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无

18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15

四、其他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6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 年度)》之盖章页)

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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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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