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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華斯股份:關於回購股份實施完成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9/05/28 11:44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及2018年11

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2018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18-053)、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58)。

截至2019 年5月24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回购股份8,250,1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1398%。本次回购已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回购已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

细则”)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19年5月24日,公司通

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8,250,1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1398%,购买的最高价为6.82元/股、最低价为5.25元/股,支付总金

额为50,003,856.10元(含交易费用15,601.10元)。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6,278.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为192,990.04万元。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含交易费用)5,000.39

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1.95%、2.59%。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认为本次回购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债务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

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250,1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1398%。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

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全部锁定,

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化,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占 总 股 本 比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540,656 23.48 98,790,756 25.6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5,020,162 76.52 286,770,062 74.38

三、股份总数 385,560,818 100 385,560,818 100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占 总 股 本 比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540,656 23.48 90,540,656 24.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5,020,162 76.52 286,770,062 76.00

三、股份总数 385,560,818 100 377,310,718 100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自首次回购日(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5月24日期间,公司于2019年2

月26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公司未开展股票回购行为,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关于回购股份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2、自首次回购日(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5月24日期间,公司每五个交

易日回购股份数量累计最高为217.50万股(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7日期间五

个交易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

量5,037.59万股的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

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

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认为已达到本次回购之目标,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完

成并终止。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此期间已回购的股份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披

露。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7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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