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 2019-21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
况
1、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236,747,901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8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36,747,9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3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07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 10 股派 0.23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
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
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86 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080 西安江洋商贸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
2019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衍生品种、股权激励,故不存在其相关价格调整
等情况。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27 号西安旅游大厦 7 层
咨询联系人:白玮琛、崔弋戈
咨询电话:029-82065555
传真电话:029-8206555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