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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讯达:关于出售盛讯达科技大厦的公告

盛訊達:關於出售盛訊達科技大廈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9/03/25 17:02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盛讯达 公告编号:2019-008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盛讯达科技大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盛讯达科技大厦转让给深圳

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双

方已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不动产买卖合同》。

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盛讯达科技大厦的议案》,同意公司出售盛讯达科技大厦,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盛讯达科技大厦目前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截至本公告日,盛讯达科技大厦尚未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代码:30004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16343L

法定代表人:周勇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告

注册资本:77,852.47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2 月 27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 2 号楼 3 楼

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系统、无人机(法律、法律规定须主管部门批准的凭批准文件经营)、

康复机器人、介护机器人研发、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工业及智能化设计及工程总承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装修、消防、暖通工程专业承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智慧交通含轨道交通通信产品及其配

件的开发、安装、调试、销售;自动售检票系统、乘客信息显示系统、综合安防系统、门禁

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设备、设备与环境控制系统、软件的设计、销售及安装;轨道交通计算

机集成系统开发;信息咨询;照明设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国内贸易(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

可经营的项目)。互联网技术服务、云平台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智慧城市项目投资、

建设、运营服务(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并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人工智能系统、无人机(法

律、法律规定须主管部门批准的凭批准文件经营)、康复机器人、介护机器人生产;大数据

存储、分析、处理和应用服务;教育培训;网络游戏开发运营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

数据中心业务;承包境外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凭相关主管部门颁发

的资质证书经营)。

以上信息摘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5%以上股东情况:

(1)周勇,自然人,身份证号:43010419621020**** ,持股数量为 1.14 亿股,占总

股本的 14.65%;

(2)新余北岸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为 5608.37 万股,占总股本的 7.2%;

(3)周新宏,自然人,身份证号:34010319600103****,持股数量为 4522.51 万股,

占总股本的 5.81%。

其中,周勇为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周勇与周新宏为一致行动人。

3、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告

单位:元

2017 年

营业收入 1,498,494,144.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1,920,331.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129,412,813.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031,559.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4%

2017 年末

资产总额 4,294,425,16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57,794,171.17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为盛讯达科技大厦,其产权登记人为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

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李朗工业区,房地产证编号为 6000625731,宗地号为 G04409-0133,宗

地面积 5645.32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 30 年,从 2014 年 01 月 14 日至 2044

年 01 月 13 日止,建筑物及其附着物面积合计为 21990.94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厂房及其配

套。

标的资产土地于 2015 年 10 月 11 日因授信业务已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以下简称交行),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办理房产证需要,已于 2018 年 12 月将公司持有的

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的房产抵押给交行,与原有抵押资产进行置

换,标的资产目前不存在抵押,但公司承诺项目建成办妥房产证后办理追加抵押手续,该抵

押最迟在申请办理标的资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时进行解除。除此之外,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

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2、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未经审计)和评估价值

单位:元

账面原值 265,874,199.63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告

账面净值 258,860,554.81

评估价值 359,200,000.00

3、标的资产获取途径

2013 年 12 月,公司通过参与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的竞拍取得 G04409-0133 号宗地

的叁拾年土地使用权(2014 年 1 月 14 日起至 2044 年 1 月 13 日止),竞拍价格为人民币叁

仟玖佰陆拾万元整,准入产业类别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开始建设盛讯达科技大厦,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取得大厦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

证文件,目前该大厦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尚未投入使用。

4、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及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交易对方共同聘请了具有

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19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 3-0011

号)。根据该评估报告,盛讯达科技大厦一栋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叁亿伍仟玖佰

贰拾万元整(小写:359,200,000.00 元)。

本次交易金额系上述参考评估报告并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的。成交价格与评估值存

在差异系因双方约定此次物业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方承担,其中本次物业转让中涉及的

增值税及土地增值税,合计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包含本数),由买方承担,超过 2,000 万

元的部分,由卖方承担。

5、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与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不动产

买卖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卖方: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价款:卖方自愿将该物业转让给买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叁亿叁千万圆整(小

写¥330,000,000 元),转让单价为人民币壹万伍仟零陆元壹角捌分(小写¥15,006.18 元)

每平方米。

2、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告

首期定金人民币伍佰万圆整(小写:¥5,000,000 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买

方向卖方付清全部定金人民币壹千万圆整(小写:¥10,000,000 元)。

本合同已生效且转让标的均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 10 日内,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

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

付第一期转让价款,为总价款的【30】%,该价款包含前期已经支付的定金。

转让标的满足可以过户的法定条件之日起 10 日内,双方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提交递件

过户的申请,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提交递件过户的申请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二

期转让价款,为总价款的【30】%。

转让标的自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10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三期转让价款,

为总价款的【30】%。

自该转让标的产权由卖方过户至买方(即完成产权转移登记),且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

全额增值税发票之日起 10 日内,买方将该物业转让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毕。

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依据贷款银行资金支付安排就上述付款方式进行调整。

3、产权现状: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以现状出售,本合同签订前买方已检查或已授权

代表代为检查该物业。

买方已清楚该物业目前不存在抵押状态,该物业目前尚处于房产证办理阶段,卖方在

房产证办理完毕后,需将该物业追加抵押给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该物业设定的抵押最迟在申

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时,由卖方负责进行解除。除此之外,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

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物业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

卖方在该物业上未付的工程款或设备采购款,由卖方自行负责结清,与买方无关。

4、税费承担: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物业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方承担。本次物

业转让中涉及的增值税及土地增值税,合计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包含本数),由买方承担,

超过 2000 万元的部分,由卖方承担。

5、物业交付: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卖方与买方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并由买方领取收文回执之日起,该物业视为已交付给买方。

6、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时正式生效:1)买卖双方的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2)买卖双方的股东大会同意本次交易(如

适用);3)取得转让标的所在地政府机关的同意。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告

本合同已经买卖双方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取得转

让标的所在地政府机关的同意。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

的情形;本次交易所得款项主要用作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本次交易不涉及本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六、交易对方支付能力及款项收回或有风险的说明

交易对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实力雄厚,资产状况

良好,其主要通过自筹资金支付交易款项,不存在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此外,公司与交易

对方约定了违约责任,若交易对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各项义务,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增加公司现金流,降低财务

费用;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不

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形成的资产处置收益预计为 6,500-7,100 万元,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正面影响,

最终数据将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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