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7 盾安 01 债券代码:112525
债券简称:18 盾安 01 债券代码:11266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2019 年 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盾安环境”)出具的相关说
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招商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
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简称 存续规模 起息日 到期日 票面利率 债券偿还情况 其他
17盾安01 5.00亿元 2017.5.24 2020.5.24 6.80% 尚未到期 无
18盾安01 1.00亿元 2018.3.21 2021.3.21 7.30% 尚未到期 无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述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
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二、重大事项
(一)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调整发行人主体评级展望事项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发布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主体评级展望的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其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相关信用评级
工作。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委托联合评级进行信用评级的存续期内公开发行
的公司债券如下表所示。
表 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委托联合评级进行信用评级的存续期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上次 上次 上次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发行时间 担保方 发行规模(亿元)
主体评级 债项评级 评级时间
112525.SZ 17 盾安 01 2017 年 5 月 24 日 无 AA AA 2018 年 5 月 22 日 5.00
112662.SZ 18 盾安 01 2018 年 3 月 21 日 无 AA AA 2018 年 5 月 22 日 1.00
合计 -- -- -- -- -- -- 6.00
资料来源:联合评级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按照公司 2019 年 1 月 28 日发布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因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9,000 万元、商誉减值
准备共 7,514.10 万元,并预计产生资产处置损失共 29,208.79 万元,加之制冷配
件、节能等业务板块经营业绩下滑,公司预计 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95,000 万元至-225,000 万元(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为准)。
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主体及“17 盾安 01”、“18 盾安 01”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
不利影响,联合评级决定将公司主体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联合评级将持续关
注上述事项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流动性情况,并与公司保持沟通,以便全面揭
示上述事件对公司及其所发行“17 盾安 01”、“18 盾安 01”的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
影响。”
招商证券作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招商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
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调
整发行人主体评级展望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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