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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8/12/11 16:36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3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向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发了《关于核准浙江星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7]2300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

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在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积

极准备相关事宜。但因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变化造成发行公司债券

成本过高,继续推进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将不利于公司节约财务成本,优化融资

结构。因此,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核

准日期 2017 年 12 月 12 日)起的 12 个月内实施首期债券发行,该批复将到期自

动失效。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

活动造成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后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