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8-05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十六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择机出
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
况办理股票出售事宜,公司于近日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958,股票简称:东方证券)、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002855,股票简称:捷荣技术)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交易概述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东方证券股份 230.24 万股,约占东方
证券总股本的 0.03%,持有捷荣技术股份 1,560 万股,约占捷荣技术总股本的
6.50%。
2018 年 10 月 8 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期间,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 160.99 万股,成交金额 1,511.16 万
元,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捷荣技术股份
181.12 万股,成交金额 1,635.48 万元。
本次出售减持后,公司持有东方证券股票数量 69.25 万股,公司持有捷荣技
术股票数量 1,378.88 万股。
关于公司前次减持东方证券、捷荣技术股份具体情况详见 2018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二、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
公司本次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比例,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所
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出售东方证券、捷荣技术股份扣除成本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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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2018-054
关交易税费后获得的投资收益约 1,819.8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36%,以上投资收益计入 2018
年当期损益。
截止报告日,公司已累计出售东方证券股份 421.12 万股,出售捷荣技术股
份 501.54 万股,累计取得投资收益约 5,848.9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
(2017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81%,以上投资收益计
入 2018 年当期损益,具体财务影响将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 风险提示
公 司 指 定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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