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8-07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德清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德清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德清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审计报告》(德天会专审[2018]第
131 号)
2018 年 10 月 28 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睦科达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德清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
森腾公司”)收到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清
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德清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审计报
告》(德天会专审[2018]第 131 号),对德清森腾公司进行了清算审计。
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德清森腾公司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东睦科达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改善现金流,降低其
财务和安全环保风险,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德清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同意对
德清森腾公司资产处置,同意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德清森腾公司资产
进行评估,并以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基础出售相关资产,待德清森腾公司
全部资产清理完毕后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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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18-022。
二、德清森腾公司资产处置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8月2日,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对德清森
腾公司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浙江东睦科达公司、德
清森腾公司于2018年8月2日与德清鑫晨粉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清鑫晨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
2018年9月5日,浙江东睦科达公司、德清森腾公司与德清鑫晨公司签
订了《资产交接报告(确认书)》,确认分别向德清鑫晨公司出售与制粉
相关的资产,交易金额共计51,397,300.07元(含税),其中德清森腾公
司的交易金额为28,413,387.27元(含税)。
通过对德清森腾公司的资产处置,进一步整合了浙江东睦科达公司在
德清地区的资源,有利于提升浙江东睦科达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改善现金
流,降低其财务和安全环保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18-055、
(临)2018-065。
2018年10月28日,德清森腾公司收到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德清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审计报告》(德天会专审[2018]第131
号),对德清森腾公司进行了清算审计。
三、德清森腾公司清算情况
德清森腾公司委托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截至2018年10月20日的
资产负债表和财产分配表、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20日的清算损益
表进行了清算审计,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认为:德清森腾公司清
算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德清森腾公司2018年10月2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0月8日至2018
年10月20日的清算损益。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德清森腾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清算审计报告》(德天会专审[2018]第131号),主要清算审
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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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算的会计政策
1、清算的依据
主要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德清森腾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
行清算。
2、清算期间
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20日。
3、清算费用优先支付,包括:
(1)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要的费用;
(2)公告、诉讼、仲裁费用;
(3)在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
4、清算财产的清偿顺序
(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
(2)国家税款;
(3)其他债务。
5、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法
支付清算费用,并清偿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者的实际出资
比例分配。
(二)清算情况
德清森腾公司全部清算工作按照批准的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清
算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清算期初736,397.85元,清算期末余547,923.75元,清
算期间减少188,474.10元,系清算期间处置资产收益及支付清算费用的收
支逆差。
2、应收账款清算期初341,144.45元,清算期末审定额为0元,已全部
清算处置完毕。
3、预付款项清算期初31,666.40元,至清算期末已全部收回。
4 、 其 他 应 收 款 清 算 期 初 24,952,140.29 元 , 清 算 期 末 审 定 额 为
7,300,843.34元。其中:(1)清算期初其他应收款24,952,140.29元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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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德清鑫晨公司的往来及销售款。因产品质量问题销售退回冲减应收款
490,805.00元;(2)应收余额24,461,335.29元债权平价转让给浙江东睦
科达公司;(3)根据德清森腾公司与浙江东睦科达公司签订的债权债务
转让协议,德清森腾公司将其应收债权共计24,735,915.49元(包括应收
帐 款 274,580.20 元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24,461,335.29 元 ) , 应 付 债 务 共 计
17,435,072.15元(包括应付其他供应商1,595,595.13元、应付浙江东睦
科达公司股利650.00万及预收浙江东睦科达公司的9,339,477.02元)全部
转让给浙江东睦科达公司,债权债务相抵后净额为7,300,843.34元,系清
算期末留的余额。
5、固定资产清算期初1,789,580.75元,清算期末为0元,清算期间已
全部处置完毕。
6、应付账款清算期初2,454,761.11元,清算期末为0元,清算处置完
毕。
7、预收账款清算期初9,339,477.02元为预收浙江东睦科达公司货
款,清算期间已全部用于抵消转让给其的债权。
8、应交税费清算期初217,239.39元已全部上交税务局,清算期间因
处置资产产生的应缴纳税费共计42,635.50元,因未到税款缴纳期尚未清
缴;清算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为42,635.50元。
9、应付股利清算期初650.00万元,系应付股东浙江东睦科达公司的
股利,已全部用于抵消转让给其的债权。
10、递延所得税负债清算期初902,308.32元,因清算期间固定资产全
部处置完毕相应递延所得税负债也全部转销入损益。
11、清算结果:清算损失631,012.06元。清算终结日的所有者权益为
7,806,131.84元。
(三)其它事项说明
清算结束后,清算会计报表及其他所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
资料移交浙江东睦科达公司保管。
四、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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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清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审计报告》,德清森腾公司清
算终了时资产总额784.87万元,负债总额4.2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780.61万元,清算净损益为-72.36万元。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1、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德清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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