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 2018-034
债券代码:136076 债券简称:15 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瑞贝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5.68%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5.68%
起息日:2018 年 12 月 08 日
特别提示:
根据《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
格投资者)》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15 瑞贝卡”(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不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
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5.68%,并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有关本期公司债券具体回售实施办法将另行公告。
为保证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1、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的票面利率为 5.68%;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仍为 5.68%,并在其存
续期后 2 年(2018 年 12 月 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
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
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在 2018 年 11 月 05 日、2018 年 11 月 06 日、
2018 年 11 月 07 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
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被视为放弃回
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
定。
有关本期债券具体回售实施办法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权利行使相关机构
1、发行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瑞贝卡大道 666 号
联系人:胡丽平 徐振
联系电话:0374-5136699
联系传真:0374-5166016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联系人:曹春燕
联系 电话:0371-6558503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