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上市公司”、“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发布停牌公告,公告其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其股票
自 2018 年 4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自《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计算,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
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2016 年 10 月 18 日,奥特佳发布《拟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90),筹划重大事项。2017 年 1 月 15 日,奥特佳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2017 年 4 月 21 日,奥特佳召开了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017
年 7 月 31 日,奥特佳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7】758 号),终止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资产购买、出售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上市公司发展战略,与本次交易无关。
截止本说明出具日,除上述交易外,在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
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