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112363 债券简称: 16 三湘债
“16 三湘债”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形式:以非现场方式召开。
(三)会议时间:2018 年 6 月 13 日。
(四)债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6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时间结束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五)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通讯(邮寄或传真)
投票的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8 年 6 月 7 日)起
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 15:00 止,将表决票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至本公司,以债
券受托管理人收到上述文件的时间为准。
(六)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以非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证券账户数
共计 15 户,其中机构 15 户,个人 0 户,上述账户合计持有“16 三湘债”面值 4.03
亿元,其所持表决权数额占“16 三湘债”存续余额总表决权的 67.84%。
根据本次债券《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二条“债券持有
人会议需经代表债券未偿本金三分之二(包含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或债
券持有人代理人)参与方为有效”,本次会议召开有效。
三、提审议案和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关于三湘印象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
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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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同意”票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证券账户数共计 14 户,其
中机构 14 户,个人 0 户,上述账户合计持有“16 三湘债”面值 3.45 亿元,其所持
表决权数额占“16 三湘债”未偿余额总表决权的 58.08%。
2、投“弃权”票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证券账户数共计 0 户,其
中机构 0 户,个人 0 户,上述账户合计持有“16 三湘债”面值 0 亿元,其所持表决
权数额占“16 三湘债”未偿余额总表决权的 0.00%。
3、投“反对”票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证券账户数共计 1 户,其
中机构 1 户,个人 0 户,上述账户合计持有“16 三湘债”面值 0.58 亿元,其所持
表决权数额占“16 三湘债”未偿余额总表决权的 9.76%。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持有人名册,经见
证持有人会议的律师确认,以上表决票有效。
根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五条“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的决议,
须经超过本次债券未偿还债券总额二分之一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
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生效。
四、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持有人会议全程由上海海朋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史晶和李斌律师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均认为:
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本
次持有人会议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有效表决权数额和比例符合《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三湘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关于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
事项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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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16 三湘债”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之
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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