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证券代码:000926
债券简称:15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福星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福星
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湖北福
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万股进行
回购注销。2、因公司2017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按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5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87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06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93%。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由971,522,474股减少至962,462,474股。公司
完成股份回购后将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就上述事项召集了“15福星01”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国信证券
2、会议日期和时间:2018 年5 月15日(星期二)14:30
3、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形式,现场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不
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5、债权登记日:2018 年5月8日(以下午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
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
人。
(2)持有“15 福星01”的下列机构或人员不能行使表决权:
①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
②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③发行人。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5 福星01”未偿还总张数为5,186,928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出席
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委托代理人)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0张,占
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
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不足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50%,根据
《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
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英达律师”)指派律师出席本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英达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五、后续事项说明
由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债券持有人作为公司债权人,自本次回购股票减资事项所发出债权人通知公告披
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就本次回购股票减资事项所发出的债权人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相关媒体发布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福星01”2018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之签章页)
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