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6 双星 01 债券代码:112337.SZ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 666 号)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八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第一期)》(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
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或“发
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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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一)2016 年末净资产余额:27.00 亿元
(二)2016 年末借款余额:15.96 亿元
(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 31.14 亿元
(四)累计新增借款余额:15.18 亿元
(五)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6 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56.22%
二、新增借款的明细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新增借款人民币 15.18 亿元全部为银行贷款,
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贷款:15.18 亿元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0 亿元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0 亿元
(四)其他借款:0 亿元
上述 2016 年末净资产及 2016 年末、2017 年末借款余额均来自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余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
者注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双星 01”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周俊勇、郑云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邮政编码: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