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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电子:关于购买高田公司主要资产相关协议的补充说明公告

均勝電子:關於購買高田公司主要資產相關協議的補充說明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8/04/08 12:00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 2018-00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高田公司主要资产相关协议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披露《均胜电子关于设立

均胜安全购买高田公司主要资产暨对外投资公告》,公司子公司 Joyson KSS Auto

Safety S.A.(以下简称“均胜安全”)与 Takata Corporation(以下简称“高

田”)及其各区域子公司完成资产购买系列协议签署,收购破产程序中高田除硝

酸铵气体发生器业务(以下简称“PSAN 业务”)以外的主要资产,包括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预计不少于 4.35 亿美元,以及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包,不承担

其债权、债务。均胜安全购买的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不高于 15.88 亿美元。

上述公告中在《补偿与免责协议》第 4 条“合同补偿条款”披露如下:“买

方因客户集团延续 PSAN 气体发生器相关业务而产生的召回或者与 PSAN 气体发生

器相关的人身伤害赔偿或其他任何索赔,客户集团按照约定对买方进行补偿。除

了客户集团的自身原因等应承担责任外,对买方因 PSAN 气体发生器相关的索赔,

客户集团按照 3 亿美元封顶补偿。”

为让投资者对协议内容有更清晰理解,便于资产购买的及时顺利推进,对上

述内容进行展开补充说明:

买方因 PSAN 气体发生器产生的召回或与 PSAN 气体发生器相关的人身伤害

赔偿,无论是交割前原有的 PSAN 业务在交割后引起的,还是交割后应客户集团

要求由第三方存续 PSAN 业务而引起的,均不由买方承担;除客户集团的自身原

因等应承担责任外,买方因交割后应客户集团要求由第三方存续 PSAN 业务引起

的政府罚款、经济损失、惩罚性损失等支出,均不由买方承担;除客户集团的自

身原因等应承担责任外,买方因交割前原有的 PSAN 业务在交割后引起的政府罚

款、经济损失、惩罚性损失等支出,客户集团按照 3 亿美元封顶补偿(买方聘请

了全球知名风险评估公司 Ankura 对该类风险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最大理论风险

为 1.5 亿美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9 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