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8-01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飞力达,证券代码:300240)
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2017 年 11 月 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经公司确定本次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 2017-056),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8),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61) 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64),并于当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5),
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66)。于 2018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
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
(2018-002)。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于 2018 年 2 月 2 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于 2018
年 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2),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于 2018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后的意向,本次筹划事项涉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
交易对方初步就本次交易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框架协议,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
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继续停牌。
在本次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