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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平安銀行:優先股股息發放實施公告

2018/03/01 00:00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5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先股(以下简称“平银优 01”,

代码 140002)股息发放方案已获公司 2018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平银优 01 股息发放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息派发方案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 2017 年 3 月 7 日,以优先股发

行量 2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基数,按照票面股息率 4.37%计算,每

股优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 4.37 元(含税)。公司本次派发股息合计人民币 8.74

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 2018 年 3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平银优 01 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37 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

规定:

(1)对于持有平银优 01 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

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

现金股息人民币 4.37 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

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公司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优先股持有者取得的现金股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

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8 年 3 月 6 日

1

2、除息日:2018 年 3 月 7 日

3、派息日:2018 年 3 月 7 日

三、派息实施方法

全体平银优 01 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咨询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五、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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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