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8-00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李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
许可[2018]73 号文件)。该文件的主要内容为: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举行 2017 年第 76 次并购重组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根据申请材料,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27 号)第四十三条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的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 3 票,
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
要求公司董事会自收到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
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对
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