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7-10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095 号)及所附的《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
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
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
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反馈意
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积极准备答复工作。鉴于本次反馈意见中有关事项还需
进一步完善、落实,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审
慎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 2018 年 1 月 22 日之前向
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资料。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
复工作,在回复文件准备齐全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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