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电广通 编号:临2017-05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拟购买资产过户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
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0 号)(以下简
称“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后,已履行相应
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开展资产交割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所涉拟购买资产已经交割完成。
一、拟购买资产交割情况
1、拟购买资产交割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拟购买资产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
简称“中船重工”)所持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电子”)100%股权。
中船重工持有的长城电子 100%股权已经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
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海淀分局完成,长城电子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1101081019079710),拟购买资产已经完成交割。
2、拟购买资产所涉新增注册资本验资情况
2017 年 10 月 1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中船重工所持长城
电子的股权已全部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截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上
市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5,767,498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
本)为人民币 395,767,498 元。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及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办理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向中船重工发行 66,040,514 股股份事宜尚需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2、上市公司尚需就上述新增股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
市事宜;
3、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所涉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订
等事宜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4、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办理拟出售资产的交割事宜;
5、上市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关于拟购买资产过户情况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
务顾问核查意见》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所涉置入资产的交割已完成。中电广通尚
需就本次向交易对方新发行的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等相关手续,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
本次新发行股份上市等事宜;中电广通尚待办理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中电广通尚需按照相关
交易协议办理置出资产交割手续。在各方切实履行协议约定的基础
上,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法律顾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北京金杜(成都)
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拟购买资
产过户事宜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并发表
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均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具备实施条件;
(2)本次交易项下拟购买资产已经交割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拟购买资产的交付义务;
(3)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办理《法律意见书》第四部分所述
的后续事项,该等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
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涉及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
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拟购买资产过户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