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编号:2017-05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改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债务结构,拓宽
公司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与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债券发
行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政策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 100,000 万元),采用分期方
式发行。本次债券拟首期发行基础规模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
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
成和各期品种的发行规模由发行人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发行人资金
需求情况确认,并在相关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
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
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5、担保方式:本次债券发行拟由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引
入第三方担保机构为本次债券提供增信担保措施,具体以募集说明书披露为准。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一次性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
于偿还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
方向的项目。
7、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
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8、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发行安排:本次债券拟采用分期方式发行。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
足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
牌转让的申请文件。具体挂牌转让时间将另行公告。
11、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之日
起 12 个月。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如本次债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或
者到期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届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商定的其他偿债措施。
发行人在按约定足额支付当期债券本息后,上述限制性措施将自动解除。
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可以授权其董
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需要及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的具
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
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
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及还本付息的安排、确定相关担保安排、在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本次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本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
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
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组织实施本次发行事项,履行相关备案申报手续,决定本次债券备案发
行及挂牌转让事项,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五、备查文件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