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三: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各位董事:
就本次交易方案变更事项,为明确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的
权利义务,公司与陈虹、孙云友、任晓忠及德清辉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德清辉创”)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与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
协议》。
具体协议内容请参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7 月 28 日
附件:附条件生效的《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
公司股东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